陈作春:践行“两学一做” 深化从严治党

2016-05-24 17:11:31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328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新形势下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全体党员拓展,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基层的一项重大部署。

  作为纪律的宣讲队、执行者,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践行“两学一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不可触摸的红线、不可逾越的底线,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有力的支撑。

  领会纪律内涵,争做遵守纪律标杆

  习总书记指出:“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章、党纪既是每个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

  当前,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在执纪办案中,更应严守党的纪律,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廉洁自律的楷模和排头兵。“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要带头坚决不做。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干部,处在纪律的前沿,要时刻以身作则,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好队伍,对干部言传身教、真抓实管,促进学思践悟,落实纪检监察系统“两个责任”。要以纪律为明镜,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自觉学习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时时小心谨慎,处处廉洁自律,切实做到树起高线、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坚持学用结合,突出监督执纪重点

  科学理论是指导实践的法宝。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提升监督执纪能力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我们要自觉把“两学一做”的要求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握紧纪律和规矩这把“钢尺”, 突出执纪监督的特色和重点,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纪律规矩逐项逐条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不偏不倚、不打折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过程中,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手、不收敛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要把问责作为抓纪律执行的核心和关键,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惩处力度,坚持查必严、严必究,做到惩戒和警示教育并举,切实维护党章党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形成执行纪律的强大推动力,让纪律的力量得到充分释放。

  强化责任意识,深化全面从严治党

  “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从细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纪委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依据党章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必须突出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

  在监督检查中,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加大对党员破纪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实现“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执纪审查中,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实名通报等形式,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提高问责的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推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从我做起、向我看齐”,持之以恒、善始善终,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党规的良好风气。

  “凡事预则立”。践行“两学一做”,我们必须坚定决心信心,坚守责任担当,明确目标任务,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作者陈作春系福建省寿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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