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11-05 08:56:11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1523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529日至7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开展巡察,并于2020年11月1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巡察意见共指出4个方面15个问题,提出4条整改意见。我社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对党绝对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盘接受巡察反馈意见全力抓好巡察问题整改针对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31条,基本完成整改任务,并对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处理。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社反馈巡察意见后,我社高度重视,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带头主动认领,落实整改任务,示范带动全社掀起落实巡察整改的高潮。

(二)强化责任落实,细化整改措施

2020年12月31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我社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2021年4月9日制定印发《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供销社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完善巡察整改任务清单,明确巡察整改任务时限和目标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解到岗、到人,层层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抓实抓细整改任务。

(三)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取得实效

坚持把巡察整改任务与供销综合改革发展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当成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内功”、推进发展的有效契机,直面问题举一反三,夯实基础。修订完善《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突发敏感舆情应对方案》《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意识形态工作规则》制度,有力地推动了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学习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开展理论学习结合“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党员年度学习计划2020年11月以来先后集中学习9,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政治理论二是加大学习督查指导。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开展理论学习督导检查。2021年1月19日对存在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一名党员干部予以通报批评,该同志现已重新认真撰写相关材料,并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自我检讨。三是抓好下党供销社问题整改。已于2020年6月11日督促下党供销社做好对外开放办社、启用印章事宜。

2关于部分党内法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线上线下同向发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纳入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学习同时,借助“学习强国”、福建省干部网络教育学院等网络平台随时开展自学二是坚持把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把党内法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重要会议等精神作为班子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学习传达、宣传贯彻;注重把党内法规、重要讲话精神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立行立改。2021年1月19日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认真的一名党员干部予以批评教育,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二名同志现已重新撰写。二是做到知行合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整治,持续巩固教育成果。党支部书记积极响应号召,两次分别与为期一个月的疫情防控工作,践行了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三是深入开展迎接建党百年铭记初心之路”主题党日活动2021720,组织支部党员到下党乡重走党群连心路,重温入党誓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给下党乡乡亲们重要回信精神,不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2020年11月11日、12月7日,我社党支部两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完善制度,强化执行。修订完善《寿宁县供销合作社意识形态工作规则》《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突发敏感舆情应对方案》《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新闻发布制度》,明确意识形态工作重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三是强化管控,守牢阵地。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分析会,分别于2020年6月17日、11月30日、2021年7月29日三次召开会议,对本系统、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并向县委报送《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四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个人剖析材料未体现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的班子成员,要求重新撰写剖析材料并举一反三重新自查2020年度我社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均有体现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待加强

1)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度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巡察组反馈指出,社未完成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任务3个,已完成2个:我社2020年完成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县供销合作社销售总额比重达到30.5%2018年12月在凤阳镇创建一家省级示范庄稼医院已挂牌营业。剩余1个任务正稳步推进:2020年前村级服务站在全县195个建制村的覆盖面需达80%以上。截至2021年8月底共建成142个,占应完成任务数的72.8%,计划在2021年底前完成村级综合服务站全覆盖

2)关于对本系统风险防控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明确监管责任。2021年1月29日、8月9日,两次分别研究制定了《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寿供联2021﹞3号)、(寿供联2021﹞25号)文件,明确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由我社班子成员负责抓,履行分管领导职责二是充实干部队伍。通过2021年度公务员公开招考,现已招录一名农资烟花爆竹管理股专职专岗人员,负责开展该项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县日杂土产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安全状况,制定监管台账,及时消除隐患。四是健全协调机制。加强与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按具体分工配合开展联合安全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一岗双责”。重新修订《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支部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等优良传统。二是切实改进文风。组织我社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办理改进文风的通知》,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能力,对印发文件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三是转变工作作风。召开党风廉政会议,要求我社班子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职责,杜绝以签订责任书落实各项工作的形式主义问题。

2.关于担当作为主动服务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是加强思想教育。目前,共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6人次,提醒、督促干部职工认真履,不断提高责任意识,主动担当。针对社党支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内容部分雷同问题,已由专人负责重新撰写,整改到位二是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严格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管理,切实发挥年度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2021年1月19日,社对芹洋供销社原主任未经县供销社同意擅自离岗,并违规将公章留在县供销社办公室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3.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2020年12月至今分别五次组织我社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文件精神,确保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得到有效落实二是规范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要求会计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依法依规对财务凭证予以严格审核把关。三是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11月份起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一律不接待无函的公务活动,杜绝出现不规范接待问题。

关于同城接待异地接待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0年12月10日,已收回县万农公司2014年异地接待费用2014元。对社于2015年在宁德市蕉城区违规报销接待费767元问题经县纪委核查,已2016年5月,对社原主要领导及经办人员存在的同城接待、异地接待违纪问题予以诫勉。

②关于超标准、超范围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6年接待费超标部分578元已于2021年1月15日收回2017年3月7日列支会议伙食费超标部分400元已于2020年12月2日收回。

关于无公函接待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4年社无公函接待基层社人员、上级供销社等客人。经相关人员说明情况其中不规范接待费用1164元已于2016年5月收回。二是我社2015年9月-10月接待上级供销社客人的接待餐费中不规范部分计1034元,已于2016年3月17日收回。三是县土产日杂公司2014-2017年无公函接待开支中的不规范接待费用15219元已于2021年8月30日收回。2021年1月19日,综合其他问题,对县土产日杂公司负责人予以诫勉。四是经核实,县万农公司2014-2016年无公函接待开支中的470元接待费用属违规开支,该款已于2021年8月27日收回。五是经核实,县农资公司2014-2016年无公函接待开支中的不规范接待费用9713元,已于2021年8月27日收回。综合其他问题,对县农资公司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关于接待频繁违规报销住宿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武曲供销社列支无公函、超标准接待费用共计32642元已于2020年12月15日收回2018年9月,我社解聘武曲社原负责人主任职务。2021年8月30日,收回万农公司违规报销住宿费2340元。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问题整改。2020年11月30日,已收回社超额发放三人的绩效考评奖金计1750元以及信访补贴650元。二是规范津补贴发放。2020年12月18日,组织我社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等文件精神,提升干部思想认识,杜绝再次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问题核查整改情况。我社原干部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1063元,已于2016年4月16日收回;经核查,其它报销车费确因项目建设干部出差临时下乡等公务活动需要产生;对存在的报销依据不足问题,我社已将相关书面材料补齐归档。二是严把差旅费审批关。组织我社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程序,强化对差旅费支出的审核把关。

4)关于公务用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问题核查整改情况。相关人员说明我社2013-2014年存在无派车记录及使用审批单报销通行费,确因公务活动需要予以支出。二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指定由办公室人员专职负责,严格执行公车派遣规定进行统一派车,并严格按程序报销用车费用。

4.关于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织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学习《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自律意识。二是严格制度执行。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等财务规定,严肃财经纪律。2021年1月19日,对县土产日杂公司原出纳存在的财务不规范问题以诫勉。三是抓好问题整改。①白条入账问题。县土产日杂公司对巡察中发现的三笔白条入账支出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已要求县土产日杂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②大额现金支付问题。严肃财经纪律,规范审批,对单笔支出1000元以上的实行银行转账支付。

5.关于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规范工程建设管理。按照寿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寿政文〔2020〕66号)要求,规范运作、严格监管,切实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对基层社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及时调整充实我社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由各班子成员对所挂钩联系基层社的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指导监督三是认真抓好犀溪供销社工程发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举一反三,要求各基层社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税务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犀溪供销社财务凭证中存在供销社大楼修理工程款项附件不全问题,已于2021年1月19日对该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现工程项目附件材料。2021年8月30日,犀溪供销社使用油票报销公务车费的540元已全部收回。四是武曲供销社工程刻意包装问题。武曲供销社对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予以说明武曲供销社综合改造工程项目预算、招投标、审核结算(决算)等程序材料齐全,未发现存在刻意包装工程、虚增工程量的问题。

6.关于工会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工会经费收支制度执行。认真执行《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规范工会会费收缴和工会福利发放。我社四名工作人员2017年度未缴纳的会员费计255.6元2020年11月26日补缴到位。县土产日杂公司2014-2016年以工会经费名义,发放在岗职工春节福利费用1.4万元已于2021年6月8日收回。二是规范会费使用管理。做好年度工会经费预算管理,明确支出范围、标准,规范支出渠道、流程,并严格按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审核把关,严禁支出不符合规定费用

7.关于社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组织清查,完善档案。我社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核查小组,通过实物盘点、现场勘查,对基层社及直属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建立资产台账。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寿宁县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寿供联﹝2015﹞21号)及《宁德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宁市供﹝2021﹞24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基层社和属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1)关于房屋结构安全存在较大隐患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20年11月30日开始,我社对本系统的房屋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大整治,共发现安全隐患13处,现已采取封存、加固措施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2021年3月以来,我社三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房屋安全整治工作,由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带队,到各基层社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2)关于土地存在流失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加强重点区域安全设施建设。存在安全隐患平溪镇南溪村供销点进行加固,拆除斜滩镇印潭村供销点,并设置安全警示牌,防止村民聚集。坑底、托溪、竹管垅等供销社办公楼消防设施均已更新到位二是妥善解决土地流失问题。①经协调,2021年4月11日,犀溪供销社与福建通达石雕工艺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两年,一次性给予租金1200元。②2021年2月23日斜滩供销社与王溪村委会签订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三年,一次性给予租金450元。③经核实,大安乡前西溪自然购销点部分土地被大安乡后西溪村委征用,建设公益事业。社于2016年5月25日收到土地补偿款计2.624万元。④对大安乡村头供销点土地被占用问题,大安供销社2020年12月已将村头供销点土地收回管理。

3)关于店面租金、肥料赊购款未收缴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经核实,因欠款人已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平溪供销社店面租金、肥料赊购款等部分债务无法追讨截至目前,已收回2.06962万元,我社将想方设法对余款3.04825万元予以继续催缴。

4)关于芹洋乡供销社国有资产管理不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社将严格执行《宁德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宁市供﹝2021﹞2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供销系统内资产管理,并开展社有资产运营情况自查。二是2020年12月29日,芹洋供销社已收回欠租金2.88万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定期召开专题会议。2020年以来,先后共召开4次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二是全覆盖廉政约谈。2020年以来,主要领导与班子间,班子与干部间的廉政谈话累计16人次,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的一名同志,2020年度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作深刻自我批评三是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高度重视干部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把警示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内容。2020年11月以来,共通报典型案例5起,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2021年9月3日,组织全社干部职工前往冯梦龙文化纪念馆,以事例警示自身,提高廉政意识。

2.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2021年以来我社组织召开3次党建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支部自身建设。结合“三会一课”,党史专题学习等,加强党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自身素质,切实增强对下属企业党建工作的检查指导能力。三是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坚持定期不定期结合,扎实开展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去年以来,累计开展党建检查2次,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细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准备,进一步提高开好民主生活会思想和行动自觉。二是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1年8月18日,召开供销社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起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确保组织生活会取得成效。三是新撰写书面材料。党支部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四是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和党日活动。2020年11月以来,累计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3次,机关党支部书记上党课2,认真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规范支部活动和会议程序五是创新党日活动形式。采用集中学习+现场教学方式,组织支部党员到犀溪走红色之路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以参观张高谦故居,下党鸾峰桥重温“入党誓词”,范式人故居学习革命先烈等现场教学形式丰富党日活动内容。

3)关于党员队伍建设不科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优化党员干部队伍结构。2020年12月以来,我社党支部新增党员6名目前,在职党员平均年龄41岁,其中大专学历以上7名。二是加大党员培养工作力度。制定支部党员发展计划,对系统年轻干部进行全面摸排,建立党员后备力量台账,积极吸收年轻优秀干部加入党组织。三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党员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培训,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关于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严格执行人事任免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和人事任免有关程序,规范开展人事考察和人事任免工作。二是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充分做好班子会议议题准备工作,明确议程,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纪要的审核和存档工作。三是规范配备股室干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股室人力资源配置进行调整和充实。明确由班子成员分管农资烟花爆竹管理股工作,指定干部担任具体负责人,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四是加强干部考察把关。在选拔干部时,严格落实干部考察有关工作规定,坚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选拔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五是增加重点岗位人员交流力度,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鳌阳供销社主任已于2020年12月7日进行岗位调整,农资公司经理2021年12月退休,下一步将视情继续推进干部交流轮岗。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领会文件精神。2020年12月7日,认真组织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开展“1+X”专项督查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负责指导班子成员落实“1+X”专项督查整改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2018年5月9日接待上级供销社检查组列支的午餐费未附接待函,现已接待函归档。三是强力推进整改。定期召开巡察整改推进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将整改进行到底。截至目前,我社共召开11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

2.关于未建立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修订完善《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突发敏感舆情应对方案》《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新闻发布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网络舆情风险有效防控机制。成立网络舆论快速应对处置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细化网络舆论应对工作。同时,明确新闻发言人,指定一名同志作为阅评员负责网络阅评工作。

3.关于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监督责任。全力支持纪检监察组抓好主责主业,深化落实“五抓五重”要求,充分应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重情况,落细落实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主动接受监督。邀请纪检组长参加重要班子会议,重点参与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议题征求意见今年以来,我社邀请纪检组长参与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计16次。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10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3人,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4人,提醒谈话1人

1.针对“违反公务接待及财务方面有关规定”问题,对土产日杂公司负责人范世春予以诫勉;

2.针对“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问题,对武曲供销社主任刘柏森予以诫勉;

3.针对“财务方面有关规定”问题,对土产日杂公司出纳郑小娟予以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待加强

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进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近年来,由于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经商,子女随父母外出就学,部分村落仅余少数孤寡老人,村民建设村级综合服务站意愿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基层站点建设力度。力加强对村级综合服务站点指导和建设,提高开发农村综合服务站针对性和实效性,壮大综合服务站在农村的覆盖面。指定分管领导负责牵头带领相关干部到各乡镇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物色具备条件的地点建立服务站。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条件成熟的村,给予政策资金扶持,从有限的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给予补助服务站建设,力争在2021年底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完成时限:202112月底

2.关于社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

部分完成情况说明我社加大资产监管工作力度,目前土地流失问题已及时制止资金追偿有序进行。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寿宁县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寿供联﹝2015﹞21号)、《宁德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宁市供﹝2021﹞24号)文件精神,组织县供销系统内各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规范财务管理,杜绝出现供销社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二是想方设法催讨未收缴款项。指定社班子成员负责督促平溪社负责人采取措施,对未收缴款项予以追讨。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近年来,我社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社将紧紧围绕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从严治党、从严治社的方针坚持整改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扎实推进巡察整改,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供销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严格执行党史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宁德重要指示、给下党乡乡亲们重要回信等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巡察整改、推动工作提升的强大动力。

(二)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从严治党

牢固树立党要管党的政治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整治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坚决遵守“三重一大”制度;坚定不移、持之以恒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扎实实把巡察整改推向深入。

(三)强化督促检查,巩固整改成效

进一步加强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已完成整改问题,及时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深化整改成效。因历史遗留问题一时能完成整改事项我社将继续跟踪想方设法整改同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补齐制度漏洞,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22491;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解放街152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1287834600@qq.com

 

 

                    寿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111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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