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委宣传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6-04 17:25:04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1314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5月21日,县委第二巡察对县委宣传部、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加强认识。反馈会后,县委宣传部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将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任务印发相关科室,要求全体干部对县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全盘接受、深刻反思、坚决贯彻、立即整改。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的问题,各科室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拿出切实可行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有效的责任担当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巡察工作联络组,制定《寿宁县委宣传部、县社科联、县文联、县红十字会边巡边改整改方案》《中共寿宁县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对县委宣传部(县社科联、文联、红十字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等文件的通知》《中共寿宁县委宣传部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等文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抓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

(三)完善制度,有序推进。坚持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同落实,先后制定了《2020年度寿宁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指标体系》《加强和改进文艺协会管理的意见》《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内辅导教师工作职责》《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做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1)关于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9月20日责成研讨会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的2名当事人重新撰写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并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干部股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存档。二是规范每周五例会学习制度,要求全体干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确保学习取得实效。2020年共开展例会学习21次。三是加强干部思想教育2020年9月11日组织学习《关于五起党员干部参与“带彩打牌”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四是2020年10月9日对发言提纲通篇抄袭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对部分党内法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出近几年来出台的党内重要法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按计划、分步骤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如,2020年4月3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2020年9月25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2020年10月16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等。二是长期坚持,今后将按照规范要求,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党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三是2020年10月9日对安排例会学习不及时问题的经办人予以谈话提醒。

(3)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不够认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责成抄袭网络文章的2名当事人重新撰写2篇研讨材料交干部股审核后存档二是责成4位党员严格按要求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4位班子成员提交党课教案,现当事人已将相关材料提交干部股审核存档三是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党课时间表,按序时进度安排班子成员结合宣传工作实际相关要求上好党课。四是2020年10月12日对第五专题学习的研讨材料抄袭网络文章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2.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待加强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不够到位。

关于制度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所有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内容纳入。二是2020年9月29日组织相关人员对“寿宁新闻网”及“今日寿宁”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全面检查,运营情况良好。三是2020年9月22日组织县融媒体中心人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融媒体中心内容发布的通知》《寿宁新闻网稿件审核发布流程(三审制度)》《寿宁新闻网值班管理规定》等制度,明确要求严格按制度执行,确保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四是2020年10月12日对“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力问题的当事人予以谈话提醒。

2)对主管领域工作推动不力、部门职能履行不到位。

关于县级融媒体建设整体工作推进滞后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关于印发寿宁县融媒体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寿委编〔2019〕30号)要求,配齐领导班子(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2人)二是制订出台《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及干部职工职责分工的通知》(寿融媒〔2020〕7号),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和人员岗位分配,细化工作职责。出台了《寿宁县融媒体中心工作量化考评办法(试行)》,整合办公场所,组建“中央厨房”寿宁县四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已承接相关业务,实现人员、机构、技术、平台的相续融合。三是建立官方微博(寿宁新闻网)“今日头条”、“新福建”、“东南网”等知名媒体平台开展战略合作,实现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共融互通。融媒体中心目前拥有电视频道2个、新闻网站1个、抖音号1个、“今日寿宁”微信公众号1个、“今日寿宁”App客户端1个、微博1个。四是2020年10月15日对县级融媒体建设的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予以谈话提醒。

关于学习强国APP推广工作形式单一,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学习强国”管理微信群,采取“每天一通报”制度,将各系统、各乡镇每天学习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学习强国”推广使用不力、学习积分低的平溪镇、斜滩镇主要领导分别进行约谈1次三是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推广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通知》(闽委宣〔20198号)和宁委宣〔201953号等文件通知要求,“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管理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精神文明创建等重要内容,与年度绩效考评、“一先两优”评选表彰等相挂钩。四是举办“牢记初心担使命 滴水穿石勤学习——喜迎撤地设市20周年‘学习强国’知识竞赛”,组队参加宁德市2020年“学习强国”知识竞赛获二等奖五是2020年10月15日对“学习强国”平台管理不力问题的工作人员予以谈话提醒。

3)关于对本系统本单位的风险防控不够重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登记摸排全县微信公众号、网站。现已完成全县205个行政村(社区)阳光村务监督公众号的登记备案,占比100%。二是指定专人对全县网站和公众号信息内容进行24小时监测、监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是2020年10月15日对负责风险防控的网络管理股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到位。

关于对网络文艺人才掌握不清和县文联对下属各协会的协调指导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县文联、融媒体中心、文旅局等相关部门,经全面摸排,确定6人为我县网络文艺人才,县文联重新组建了12个工作联络微信群,切实促进各文艺协会依照协会章程规范运作、开展活动。二是县文联分别于2020年11月17日、8月20日召开工作座谈会议,专题研究网络文艺人才管理和规范下属各协会规章制度等问题。三是县文联2020年10月对如何加强和改进文艺协会服务管理进行进一步探讨,拟出初稿,并在2021年1月11日的工作座谈会和3月10日的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题讨论,强调各文艺协会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多出人才、多出精品佳作。四是2020年10月19日对协会工作协调指导不力问题的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分别予以谈话提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 形式主义现象突显。

1)关于内页档案整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按要求重新规范整理2016年党建资料。二是严格执行公文制发相关规定,从严规范公文管理2020年9月14组织办公室和各股室负责人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人员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和文档收集。

2)关于文风会风不够端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9月14日在学习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全体干部要严格按通知精神办文、规范发文程序。二是修订完善《部机关工作制度》中规定的学习制度和签到要求,未能参加学习的人员,经领导批准后在签到表中备注去向。三是责成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就学习会参会人员少的问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待加强。

1)关于文明县城创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是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召集创城职能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中共寿宁县委宣传部关于文明县城创建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方案》,加大对小东门、工业路、胜利街、人民路等人流较多地段的管理整治力度。二是2020年9月15日,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联合创城职能部门在县城开展“脏乱差堵”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建立单位领导约谈制度,制定文明单位“负面清单”,对创城不力的单位给予“一票否决”,2020年9月22日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鳌阳镇等单位领导集体约谈1次,同时在文明单位考核评比中予以扣分。四是创城办每月定期组织城市管理局、交警大队、交通综合执法大队、社区等部门,对违章搭盖、乱堆料、乱停车、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形成常态化管理;定期在县电视台、“今日寿宁”等媒体宣传“好人好事”,曝光不文明现象。

2)关于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未全覆盖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全县已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5所(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7所自建8所),实现了乡村学校少年宫100%覆盖。二是下拨资金77万元,组建84名辅导员队伍,确保乡村学校少年宫正常运行。三是2019年5月16日组织开展寿宁县乡村学校少年宫共建研讨暨乡村学校少年宫共建成果展演展示、传统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实现资源信息互通。四是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福建省闽东卫校结对下党希望学校、犀溪中心小学;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结对托溪中心小学、武曲中心小学;寿宁一中结对第二实验小学;寿宁鳌阳小学结对南阳中心小学。五是2020年10月15日对工作不力问题的未成办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

(3)关于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宣传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把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纳入《2020寿宁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体系》。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领域宣传载体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2020年共审批备案各类公共领域宣传载体48份。三是2021年1月5日至27日,对各乡镇及县直有关单位进行督查,累计检查各类公共领域宣传载体364面,其中户外场所固定载体181面、室内场所载体175面、户外LED大屏8个,发现问题3处,整改完成3处。加强冯梦龙文化挖掘、研究和展示,加快“五里亭”修缮,开展《冯梦龙电视剧本》创作研讨会,举办探访梦龙遗迹车岭暨《史海探珠--冯梦龙时期寿宁概貌》首发式和微电影《冯梦龙智断血案》首映式。北路戏展示馆进行改造提升。完成福寿桥抢救性修缮,举办闽浙木拱廊桥联合申遗图片展,开展廊桥文学、摄影采风活动。七是2020年10月15日对户外广告、宣传栏更新不及时,内容过时老旧问题的宣传和文艺股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

(4)关于移风易俗工作推进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12日召开全县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再部署。二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工作实施方案》(寿文明委、创城委办20201号),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分别在“今日寿宁”宣传移风易俗正面典型、曝光负面现象。三是与全县干部职工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5000多份。四是将移风易俗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村镇、校园)考评,树立全民参与,共树文明乡风。五是2020年10月15日对负责移风易俗工作的文明实践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3.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

1)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学习,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寿财行〔2015〕2号),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差旅费报销行为。二是当事人已退还不合理报销的差旅费1831元、违规报销的交通费338元。三是已补齐出差审批单,完善审批手续。四是2021年1月12日结合其他问题函告县政协党组对张承建予以诫勉,县政协党组于2021年2月8日对张承建予以诫勉2020年10月27日对县社科联财务审核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当事人已退还无公函接待餐费354元、一函多餐接待第二餐接待费405元、超标餐费70元、异地接待违规支出1210元。二是修订完善《寿宁县红十字会财务管理制度》,补全接待函、接待审批单,完善了审批手续。三是2020年10月16日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寿委办发〔2017〕14号)和《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寿委办〔2017〕44号)等文件,防止今后出现类似问题。四是2021年1月12日结合其他问题函告县融媒体中心对徐品奇予以诫勉。县融媒体中心于2021年2月3日对徐品奇予以诫勉。

3)关于违规领取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社科联于2020年11月4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性支出等项目的实施方案》,规范单位福利性支出。二是社科联责任人已对加班误餐补助600元作出书面说明。三是已收回违规领取的津补贴570元。四是已辞退宣传部原财务审核人员,2020年11月12日重新聘请财务人员。

4.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

1)关于未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0年10月23日组织经办人员重新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人操作手册》等文件,重申有关规定,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程序采购,杜绝今后发生类似事情

2)关于大额现金支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月8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账户开支一律实行转账支出,严禁大额现金支出。二是2020年10月15日对大额现金支出的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2020年10月19日现金支付、未附车辆维修审批单问题的审批人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违规报销或拨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针对票据报销无审批问题对财务人员进行1次教育培训,由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明确报销程序,要求所有开支报销均需填写报销单、原始单据、相关文件凭据,并由经办人员签名、财务审核、单位责任人审批。二是当事人已就拨款依据不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三是2020年11月27日县红十字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国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宁德市红十字会募捐和接受捐赠实施细则》等法规,要求严格按章程办事。四是报销凭据不规范问题的当事人已退缴不合规票据报销款20元。

5.关于物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龟洋、坝头、大熟、九岭等四个村委会分别出具证明,说明上述物资均为省委组织部办公室协调并直接安排到村,并按规定向省红十字会反馈慰问情况。二是2020年7月开始将所有接收发放的捐赠物资全部列入会计核算。三是2020年6月、11月两次聘请福建德润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第三方审计,并将审计报告上报省、市红十字会。

6.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同志已就冯梦龙纪念馆--文创部分工程无预算、结算未经第三方审核等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已委托第三方审核冯梦龙纪念馆--文创部分工程结算,并按第三方审核结算价支付。二是已对接项目承建单位,对习近平总书记回信文化墙项目的预算和决算材料收集齐全。三是2020年10月15在学习例会上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印发〈陈列展览项目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规范和预算编制标准试行办法〉的通知》《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运行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四是“六位一体”项目责任人已就工程无预算、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问题作出说明。

7.对社会团体组织管理不规范。

1)关于在社团组织列支本应由县委宣传部支出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2021年3月4日经部务会议研究,决定原渠道返还本应由县委宣传部支出的寿宁县传统文化研究会资金23463元,并于2021年3月15日拨付到位。

2)关于财务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文联2019年补助县映山红合唱艺术团1万元,县映山红合唱艺术团以活动经费申请书作为请款依据,未体现县文联购买实际服务内容及经费开支情况。现已责成映山红合唱艺术团对未体现县文联购买实际服务内容及经费开支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二是要求映山红合唱艺术团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个文艺协会大额资金使用参照“三重一大”规定执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 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9月3日召开党建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0年11月11日下午召开城东社区“大党委”联席会议,对该社区遇到的困难给予适当帮助。二是2020年11月30日召开政治生态专题分析会;2021年1月21日召开2020年度领导班子述责述廉会议和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9月3日、12月9日分别召开专题分析会,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查摆出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风险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二是明确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2020年部班子成员共5次党课,开展廉政谈话47次三是2020年10月15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3)关于党内谈话制度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督促班子成员按规定依计划与分管领域的负责同志、相关人员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38人次二是2020年11月13日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4)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13日学习例会上,就2019年4月29日通报的我县两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重新深刻剖析。二是2020年1月以来,在学习例会上剖析典型案例5次,在部党支部微信群上通知党员干部学习典型问题通报3次。三是已责成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的责任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5)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委举办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并参加有关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不断增强监督本领。二是抓好日常监督。对照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清单,加强对综合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2020年4月开展常规巡察以来,围绕县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对综合监督单位开展监督检查7次、廉政谈话2人次、约谈2人次、谈心谈话13人次。三是强化执纪问责。督促部办公室完善学习会议制度、规范学习会议签到表,对部办公室负责学习会议签到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提醒;督促驻在部门落实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中涉及到干部有关问题的处理,以及受到问责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2.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所弱化。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22日召开支委会议,明确支委委员分工,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到人,根据要求规范党建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二是2020年10月19日对承担党建工作的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10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宣传部班子成员已重新撰写个人整改措施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二是按照《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1+3+N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采取实地参观、学习研讨、志愿活动等多种形式,2020年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三是已责成6名当事人重新撰写6篇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四是2020年825日对组织生活剖析材料格式错误且大篇幅抄袭网络文章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支部已于2020年9月25日重新学习发展党员有关规定,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二是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2020年度发展4名党员,其中党员转正2名,预备党员2名,并及时认真做好党员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 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有待加强。

1)关于部务会人事会议记录不够完整、过于简单,无议题汇报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2018年7月17日和2018年1月23日会议相关信息。二是从严规范“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明确注明议题汇报人,研究人事时明确人事调整理由,并注明人员详细信息等。

2)关于股级职数配备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于2020年817日分别任命2名公务员为理论股、宣传股负责人。二是科学合理分配股室负责人,已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1名公务员充实到相应股室。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对部分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月30日组织部务会班子成员集体召开“三重一大”专题会议,研究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方案,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宣传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事制度。二是宣传部原审批人于2020年923日就部分巡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作出书面说明。

2)关于“1+X”专项督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当事人已于2020年5月11日将手机号18050351916实际话费3754.61元退缴回单位。二是该项问题已作为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作进一步处置。

2.关于派驻纪检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0年9月9日已对县红十字会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二是督促红十字会制定问题整改计划整改措施三是红十字会2020年共收取会员费4000元,拟于2021年7月底前按规定比例向宁德市红十字会上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办移送问题线索2件,其中关于“张承建、黄丽华违规报销电话费”的问题线索已移送县纪委监委,正在办理中;“关于反映县委宣传部原两辆公务车油卡账面余额未入账”的问题线索已移送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并予以了结,同时于2020年8月25日对县委宣传部原会计予以批评教育。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1+X专项督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县委巡察组作为问题线索已移送县纪委监委。

整改措施:待县纪委监委作出处理后,按规定要求整改。

完成时限:根据县纪委监委处理意见及时整改。

2.关于“派驻纪检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有待加强”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关于“会费未上缴市红十字会”问题,根据《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红十字会应当在当年7月底前向市级红十字会上缴会费。2020年下半年收取的会费,应于2021年7月底前按比例上缴宁德市红十字会。

整改措施:及时组织人员收取,按规定上缴市红十字会。

完成时限:2021年7月

五、下一步整改计划

县委宣传部将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按照“聚焦问题、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思路,建立台账,逐条对照,对标整改。

(一)提高思想站位,落实巡察整改。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面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整改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巡察组的要求。

(二)坚持学习培训,强化队伍建设。针对巡察反馈的“例会学习、支部学习、党风廉政专题会议不规范,财务管理不规范,网评员队伍薄弱”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业务培训,推动工作落实。

(三)坚决落实问责,推动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问责方案,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锁定时间节点,找准问题症结,加快整改进度,确保问题整改销号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171979;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县政府大院,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2180993744@qq.com。

 

 

 

 

                                                   中共寿宁县委宣传部

2021年6月1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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