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6-15 16:38:23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53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1日至7月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党史方志室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11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县委对县委党史方志室开展巡察工作是执行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党性会诊、政治体检和全面检阅,县委党史方志室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要求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压实责任,推进整改。一是组织学习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对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精神,成立县委党史方志室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对照、梳理,认真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拟问责方案和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整改工作,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召开7次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月1月11日,县委党史方志室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2个问题,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深挖根源、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剖析梳理,3位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三)完善机制,巩固成果。将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和改进党史方志工作的有力推手,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完善学习制度、财务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发挥制度管根本、管长远作用,同时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强化政治担当,注重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领导班子带头表率作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2月14日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上重新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二是2名干部重新撰写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并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撰写“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发言材料;1名干部重新撰写廖俊波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三2020年12月28日,在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上对全体党员干部加强警示教育,单位主要负责人将严格把关每位干部撰写的心得体会及研讨交流等材料,一经发现抄袭,将予以严肃批评。四是2021年2月5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抄袭网络文章的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要求建立了“学习强国”供稿系统,并配备供稿员,2020年向“学习强国”平台推送稿件3篇。二是制定《中共寿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新闻发布制度》并以正式文件任命新闻发言人,已上报县委宣传部备案。三是将意识形态学习与支部“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学习教育相结合,支部加强对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引导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四是2021年2月5日,综合其他问题,对“学习强国”分数较低的1名干部予以通报批评,督促其每天加强学习,2020年1月以来,该干部每月学习分数均在900分以上。

3.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每年年初根据支部学习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并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及时调整学习篇目,做好存档工作。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支部书记将定期抽查党员干部的学习笔记,一旦发现存在应付或代抄现象将立即要求重做,并在支部会上给予严肃批评。三是1名党员干部未按照支部学习内容记录笔记,综合其他问题,于2021年2月5日对其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干部考勤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本次机构改革,县委党史室和县方志委合并,为更好地开展工作,2020年5月7日办公会议议定,原方志委3名干部搬到原党史室办公,2名干部留在原方志委办公(其中一名借用县委办),主要负责修志工作,并在原方志委签到上班。二是2020年12月14日,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寿委办〔2019〕32号)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中共寿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考勤管理制度》,严格上下班考勤管理;2021年6月8日,对迟到早退问题的3名干部予以效能告诫,加强思想教育。三是2021年2月5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吴俊光予以诫勉。

5. 关于工会组织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原工会为原党史室与方志委联合工会,因党史室经费不足,未缴纳会费,故未发放干部福利,两单位合并为县委党史方志室后,于2020年4月9日申请将“寿宁县党史室方志委联合基层工会”更名为“中共寿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工会”,获批后已创建工会账户,并及时足额发放干部福利。二是严格对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文件精神发放干部福利,并按照县总工会要求定期开展收支情况自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三是2021年1月11日,对工会主席予以谈话提醒。

6.关于扶贫帮扶手册填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督促全体帮扶干部认真核查扶贫帮扶手册,规范记录。二是2020年12月21日,2名挂钩帮扶干部入户扶贫时已让贫困户在相应材料上签名。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仍有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并紧密结合上级党委部署和党史方志职责任务,制定学习计划,杜绝再次出现照搬照抄上级文件问题。二是1名干部已修改“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专题讨论会发言稿”中关于“两个维护”的不规范表述,同时对全体干部进行党章党规应知应会知识测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8.关于重复发放工作报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5年因编写《寿宁年鉴》工作需要,特请示县分管领导,分管领导请示书记、县长后同意县方志委聘请1名退休干部为《寿宁年鉴》编辑人员,不含《寿宁县志》修改费用;2016年,经请示市方志委后,于1月12日召开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市方志委修改市志标准付费(每1000字35元),但考虑到县方志委经费有限,降低付费标准,最终支付1名退休干部县志修改(约60万字)和插图编辑等修改费1.5万元(2016年1月至6月)。单位已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凡聘用人员都必须与其签订第三方编辑协议,内容包含聘请时限、费用、负责编辑名目等,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9.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补充问题清单,相关人员于2020年12月22日已将违规领取848元差旅费(交通费509元、住宿费109元、伙食补贴230元)全部清退。二是2021年1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寿财行〔2018〕1号)文件精神,并根据宁财行〔2014〕26号寿财行〔2016〕2号文件精神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三是2020年12月16日,综合其他问题,对出纳、会计予以批评教育。

10.关于社保费、医保费个人缴纳部分未收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有关情况说明:原党史室临时人员,每月工资1800元,2017年6月开始,单位为其缴纳部分医社保,对于个人缴纳部分,财务人员直接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150元,合并单位部分一起为其缴纳,2017年6月开始该临时人员每月实际仅领取1650元工资,故出现单位为其全额缴纳社保费和医保费现象。二是2020年1月已辞退该临时人员,财务人员违反财务程序,于2020年1月已被辞退。三是2021年1月15日,单位主要负责人就此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会上作自我检讨。

11.关于违规发放2018年度加班值班误餐补贴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核对加班登记表,相关人员于2020年12月22日已将违规领取部分合计1080元全部退还。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性支出等项目的实施方案》精神,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本单位加值班情况登记和申报工作(其中领导加值班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汇总申报),按照月登记备案、季度汇总申报的原则,经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将《加值班误餐补贴月登记表》于每月终了5日内送办公室备案,《加值班误餐补贴季度汇总表》于每季度终了5日内送办公室按程序审核、报批,再予以发放。三是2021年2月5日,综合其他问题,对违规领取加值班误餐补贴问题的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12.关于稿费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地名录稿费和家训稿费分别是编写宁德市方志委《地名概览》《福建家训》发放的稿费,由宁德市方志委转到县方志委账户,再由县方志委以现金代发。二是2013-2015年,县方志委在编在岗3人,仅1人负责二轮县志编纂工作。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县二轮县志务必于2018年前与全省同步出版发行,为确保2017年前通过省、市、县三级评稿会形成初稿,在时间紧、任务重、编写力量薄弱的情况下,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分篇分章节选取一些相对简单的内容聘请第三方帮助编写,并给予一定的稿费补助,现已补充领款人身份证佐证材料。三是单位将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及相关要求,在第三方领取稿费时保留对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签领单等凭据,严格按规定程序发放稿酬。

13.关于超标购买茶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在职干部于2020年12月22日已分摊退缴超标准费用250元。二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寿宁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寿财行〔2018〕2号)标准执行。

14. 关于报销审核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7年3月6日接待柘荣县方志委主任一行(有接待函、审批单),酒店于7月3日开出发票,7月6日将发票送达单位,发现原接待菜单被水浸湿模糊不清,返回酒店重新补开菜单,于是顺时填写了当日日期(7月6日)。二是2021年1月11日,组织全体干部重新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寿委办〔2017〕44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执行,确保“四单”统一,坚持先审批后接待,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报销票据审核,规范报销程序。三是时任会计于2018年10月已被辞退。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2月5日,重新制定《中共寿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任务分解,明确分管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同时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思想教育,单位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加强对办公室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定期开展形式主义工作专项自查,杜绝抄袭现象发生。二是2021年2月5日,对上、下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总结照搬照抄和2015、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材料抄袭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16.关于述责述廉报告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款日期为2017年12月12日、2018年2月12日的两份文件同是2017年度的述责述廉材料,工作人员分别收入到2017、2018年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材料中,以致出现2017、2018年述责述廉材料基本一致的问题。二是1名干部已按要求重新撰写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补充上年度整改落实情况;1名干部已补充撰写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1名干部已修改2017年“述职述廉”的不规范表述。三是主要领导加强对材料的审核把关,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17.关于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中共寿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问题。二是完善《中共寿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会议制度》,明确支部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及一般性会议的性质及召开的范围、内容等,严格遵守会议制度。三是严格按照干部考核制度提拔考察干部,严格遵守被推荐人回避制度。

18. 关于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2月5日,重新制定《中共寿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确定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二是2021年1月11日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要求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严格会议签到程序,每月初将上个月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月报表上报县直机关工委。2020年共召开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16次、上党课2次。三是2021年2月5日对专题研讨敷衍应付、会议记录不规范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19. 关于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15日,民主生活会已按照程序开展,围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主题和县委巡察反馈问题,领导班子成员逐个对照检查,并接受其他班子成员批评。二是1名干部已修改2018年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个人事项报告中的错误表述。三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将本单位领导班子征求意见表向全体干部及相关单位发放,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汇总,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13条;1名干部已修改2018年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对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已进行说明。四是2020年度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民主征求意见表以及个人在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找准查实存在的问题,分析根源,指出改正方法,使会前真正谈开、谈透,营造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良好氛围。

20.关于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换届选举工作,严肃纪律、规范流程,支部书记对每一个环节加强监督,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二是2020年12月16日,综合其他问题,对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21.关于原党史研究室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2月5日,重新制定《中共寿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文件,主要负责人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二是室全体干部已纳入考勤管理,同时完善考勤管理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将个人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三是1名干部已按照规定格式重新撰写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其他3名副科以上干部已按照要求补充撰写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四是单位合并后,2020年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已全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继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加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五是2021年2月5日,综合其他问题,对2019年原党史室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22.关于自查发现的巡察共性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原方志委在职干部3人,其中领导班子2人,办公室主任1人,办公室长期缺乏新进干部,导致出现办公室主任未轮岗问题。二是严格按照《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寿委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于2020年10月20日启动办公室主任考察工作,2021年1月20日县委组织部予以备案,2021年1月27日完成任命。三是单位合并以来,已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实现议事科学化、民主化。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县委党史方志室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继续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加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以《习近平在宁德》《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重要政治理论书籍、文件为学习资料,认真学习贯彻上级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及时扫除党员干部思想灰尘。

(二)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肃干部工作及生活纪律,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定期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根据风险防控点开展廉政谈话,掌握和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纠偏,坚持整治与预防并举,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指出的问题,检查制度漏洞,加强制度建设,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三重一大”决策、财经纪律管理和正风肃纪常态化等制度机制建设,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制度建设,着力形成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08606;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胜利街环城路13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fzw@126.com。

 

 

                 中共寿宁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1年6月10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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