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犀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0-10 11:09:02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1595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423日至52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犀溪镇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10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压实责任抓好整改。

犀溪镇党委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对照《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对犀溪镇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坚持把提高思想认识放在首要位置,截止目前召开会议7次,研究部署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和听取各分管抓整改的阶段性情况。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先后5组织召开党委会议、2村干部会议研究讨论和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及时制定方案。镇党委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对照反馈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迅速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制定措施、逐项落实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了分管领导牵头整改、责任人具体落实、纪委全程监督的整改责任体系和工作方案。

(四)坚持全面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以上率下,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和改变工作作风等举措推动全面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1)大额资金先拨付后研究的问题。

2)关于干部任免不规范的问题。

(3)关于议事决策过程记录简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1220日由责任人对2017110日犀溪镇政府拨付西浦村污水网管建设项目和犀溪村六位一体项目建设等大额资金先拨付后研究的情况作出说明2019年124党委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对以上问题作出自我检讨。二是严格按照《中共犀溪镇委员会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中共犀溪镇委员会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执行。2020年2月20日我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三是规范议事程序。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1万元以上)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做到会前充分磋商,会上逐一表态,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严格落实资金拨付程序,防止先拨付后研究现象。规范干部任免程序。组织班子成员及干部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规范干部任命程序,严格落实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考察谈话材料撰写、公示、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五是抓好党政办会议记录规范化管理。由党政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撰写,加强培训力度,做到记录规范、工整、详实。

2.关于重要档案资料管理不严的问题。

12013年以来大部分党政班子会议均无原始记录。2部分干部任免、入职及抽借调文件原件遗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管理。2019年1211日对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规范档案交接工作。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指定镇党政办专人负责重要档案资料保管工作,加强档案分类管理,及时做好归档工作,提高重要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建立一个档案库和档案柜,杜绝出现重要档案资料遗失的情况三是认真梳理查找2013年以来大部分党政班子会议的原始记录部分干部任免、入职及抽借调文件原件,并做好归档存放。针对已遗失、缺损的,及时予以补充完整

3.关于保密意识薄弱的问题。

1涉密文件未统一保管。

2未按寿宁县国家保密局的文件要求将《保密法》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未组织党政办等涉密科室、涉密人员学习《保密法》。

3涉密计算机未按规定粘贴保密标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涉密资料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保密柜,对涉密文件进行统一保管,由党政办专人负责管理,重新对存档文件进行了逐一排查整理,对涉密文件进行专门管理。二是2019年1223日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提高党员干部保密意识,并将《保密法》纳入201912月份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三是对犀溪镇政府内部涉密计算机进行逐一编号,按规定粘贴保密标识,确定保密责任部门、责任人、密级等内容,并确保涉密计算机专人专用,不得链接外网,并设定密码,杜绝涉密事件的发生四是2020年3月24日镇党委2名党政办干部就涉密材料管理不严问题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执行村级民主议事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先定事后开会的问题。

(2)关于会议签到表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犀溪镇村级民主议事制度》,并组织镇村干部加强对议事制度的学习,杜绝“先定事后开会”“开会走过场”等现象。2019年1220有关当事人对犀溪村音乐喷泉工程、犀溪漂流路口风景石情况作出说明有关当事人山后村坑兜至武溪公路塌方修复工程等先定事后开会问题作出情况说明。二是规范村级会议记录签到制度,要求各村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会议内容,镇纪委对仙峰村村民代表会议签到表雷同、犀溪村两委成员会议签到表雷同问题进行核2020年3月20日镇党委结合其他问题,仙峰村支部原书记叶其方、犀溪村支部原书记叶其松予以诫勉三是严格村级报账程序严格按照《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寿政文〔201874号)文件执行,对程序不规范的报销不予入账。

5.关于发文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发文管理。2019年1211日组织镇党政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办理改进文风的通知》(寿委办〔201722号),派党政办干部到县委办跟班学习,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规范发文程序,严格发文审核把关。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由党政办负责对发文进行检查,对出现错误的表述进行修正,对《关于在全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中出现“迅速组织支部党员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讨论撰写纪念文章……”的表述进行修改更正三是2020年3月24日镇党委1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巡回指导组的要求,规范学习的各项程序,开展好各项活动,规范镇直支部会议记录内容,做好学习资料的收集存档,责成3名镇干部对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心得体会进行重新撰写2019429日在边巡边改过程中对1名班子成员予以批评教育。二是加强指导,安排专人对渡家洋、山后、大王前、外山、李家山等村支部党建工作进行指导。1122日召集各村党支部书记对各村的党建工作进行培训三是加强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将“党内应知应会知识”纳入各基层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重要内容,2019年1223日召集全镇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测试。四是2020年3月24日镇党委渡家洋、山后、大王前、外山、李家山等5名村党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

2.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党委坚持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主动权,把意识形态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纳入两个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委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分管领导和其他领导班子责任分工,要求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每半年召开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2020年以来,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1次,其中,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课题学习2次2020年5月13日组织召开犀溪镇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2019年1024日已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内容存在问题进行补充完善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工作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相关责任人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责成5名班子成员对2018年度述责述廉进行重新撰写,并在主题教育对照党章党规检视专题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时间和次数,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规范会议程序,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做好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对个人事项要报告清楚,不能含糊不清,党委书记对每个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认真审核,严格按照比例要求进行测评。1名责任人2017年、2018年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个人有关事项进行重新撰写。落实村级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明党内政治纪律2019年1122日对各村支部书记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支部会议记录,2020年3月23日、3月24日镇党委分别2位支部书记予以批评教育。

2. 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发展党员业务培训。2019年1213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下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明确发展党员24个工作流程,提高业务能力,同时对往年发展党员工作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12月以来根据县委组织部发展党员整体材料目录要求,全面梳理逐一审查我镇历年来发展的党员档案,截止日前已审查17份党员档案材料,列出问题清单,要求相关人员进行补缺补漏二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各个环节跟踪指导,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做好发展党员计划,合理安排发展党员目标,督促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规范党员档案管理。2020年以来镇党委对各村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把关8次。三是强化问责。对发现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缺失、会议记录不完整进行问责2020年3月19日镇党委对大王前党支部原书记刘积顺、西浦村支部书记缪仕钦予以诫勉。

3.党员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要求各支部加大对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力度,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谈话提醒,今年以来,镇党委共开展谈话提醒40多人次,镇纪委开展主动约谈20多人次,镇党委班子到各党支部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党课14场次针对长期在外党员且工作单位有成立党组织或是劳务派遣工党员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党支部,并根据实际收入按比例足额补缴任职以来的党费2020年3月24日镇党委3位村党支部书记予以批评教育,对非公企业党支部29名党员实行双重管理。二是督促党员及时交缴党费,认真做好党费收缴登记,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申明字〔2017〕5号)文件执行,提高党员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认识,责成相关责任人补交党费,2020年3月24日镇党委对1位村党支部书记予以批评教育,犀溪村党支部就1名党员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无党费收缴记录的情况作出说明。2005年8月该名党员以预备党员身份从学校转回犀溪村党支部后未联系,至今未转正,按照程序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部分支部多年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梳理各村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分析李家山、山后村党支部多年未发展党员的具体原因针对存在宣传动员不够、党组织凝聚力不足、流动人员较多等原因,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动员本村优秀青年入党20199月李家山村已发展党员12020年7月山后村已发展年轻党员1名二是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合理安排发展党员目标,督促各支部加强对文化程度高、政治素质好的年轻人员的培养,做到新老交替,结构合理。三是2020年3月25日对长期未发展党员的1名村党支部书记予以批评教育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13日组织财务和后勤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并在会议上对公务接待管理进行重申和强调,严格按照《犀溪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有关财务管理文件精神执行接待管理,对非公务来访单位或个人,一律不予接待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完善报销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杜绝出现超标准接待和违规接待现象发生四是开展公务接待的自查自纠,查看接待公函、接待标准、接待清单是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执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求各村严格执行《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寿政文〔201874号),严格落实村级公务“零接待”,当事人作出情况说明,退回异地接待款项6627元2020年3月20日、3月24日镇党委就异地接待问题3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020年3月24日镇党委就异地列支误餐费对4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五是2019年125镇党政办分管领导就“关于接待单审批不合理的问题”作出情况说明。

2.违规报销再教育费用、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和《寿宁县乡镇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要求镇党政办、政府财务人员加强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二是对违规报销再教育费用3200元的问题,已于20192月由报销的干部以转账的方式退回到单位账户2020年3月24日镇党委1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福利性奖金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1130日收回2017年应休未休3位干部多发款项4728.5元,125镇党政办分管领导2018年省级文明奖劳务派遣人员奖金进行情况说明。二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宁德市文明委关于印发<规范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奖金发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文明委〔2017〕4号),《中共寿宁县委 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寿委发〔2019〕11号),《关于印发<寿宁县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奖励办法>的通知》寿委办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健全内部管控制度,每季度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自查自纠”,规范各项津补贴发放。

4.违规消费烟酒。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210日在镇村干部会议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再强调。二是2019年1210回渡家洋村违规消费烟酒、汽车票款项1085元,1216收回赖家洋违规消费烟酒款项603元。2020年3月19日镇党委对赖家洋村党支部原书记缪辉弟予以诫勉因违规消费烟酒问题1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党委围绕“两个责任”清单内容,将各项重点工作列入清单,重新排查廉政风险点。二是规范开展谈心谈话,主要领导亲自跟班子谈,各分管领导与分管领域的人员及挂钩联系的村两委主干谈,抓好“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做到抓早抓小截止目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所站负责人谈话2次以上。今年以来共开展警示教育及时通报中央省市县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12次,镇党委班子到各党支部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党课14场次,让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达到警示教育作用,形成震慑。四是增强干部担当作为责任意识,提升干部精气神,及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早提醒,监督,减少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2020年以来,镇党委开展集体约谈2次,提醒谈话40多人次

2.纪委开展廉政谈话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廉政谈话。二是201864日镇纪委对2名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2名干部廉政谈话函询审批表原已审批,因文本有误,修改后未及时呈批。2019年1025日,承办部门负责人、主分管领导对承办意见进行补批。镇纪委严格履行廉政谈话审批手续,坚决做到未审批不谈话

3.违规领取车费补贴。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191225收回李家山村两委主干违规领取的车费补贴4800元镇纪委对李家山村两委主干“违规领取车费补贴的问题”开展初步核实,经查,李家山村两委主干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共领取了12个月误工补贴和车费补贴每月200元,共计4800元。根据《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寿政文〔2018〕74号)有关规定,经李家山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结合李家山村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综合考虑,2020年3月20日镇党委结合其他问题,对李家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周尔斌予以诫勉二是强化财务人员业务学习,通过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对违规报销行为做到严格审核把关,杜绝违规领取补贴现象发生。

4.借款长期未归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191225回部分款项2000目前剩余3718.25元未收回,镇政府已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并通过电话多次催缴。借款人系犀溪镇外山村委会原主任,据其本人陈述,其在任期内有3000多元未报账,由于时间久远,且无正式发票,目前镇会代中心无法入账。如长期未归还,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2020年3月24日镇党委1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六)其他方面

1.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211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寿政文〔201874号)《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支出1000元以上实行对公转账,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单据进行审核,所有支出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财务人员、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对不符合规定、票据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2019年12月5日镇党政办就镇政府白条支付镇志编辑费用情况作出说明20191216日武溪村委对报销把关不严作出情况说明四是2020年3月24日镇党委1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2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020年3月23日镇党委结合其他问题,对际坑村党支部原书记张荣良予以诫勉

2.重复列支困难补助经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财务管理和学习。经常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有关财经制度,做好新进人员业务衔接,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严肃财经纪律。二是镇纪委就重复列支困难补助经费问题开展核查。经查,2013年3月31日7号凭证总金额为12680元。报账显示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均为11380,差额1300元未入账核销。工作人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两张票据混淆,产生漏记。2015年村级换届,村干部离任审计中发现该笔资金漏记,因此在2015年6月进行列支核销。

3.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工程管理。在工程建设上,要求各村主干、报账人员、会代中心人员、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宁县村级(社区)小额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寿政文〔2018191号)和《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寿政文〔201874号)等文件执行。二是加大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公开规范化、程序化、财务管理台账化、制度化,要求各村要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宣传牌和各村的公开栏对惠农资金发放、党费收缴、党支部公开承诺等需要公开的事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责成相关责任人对工程管理中存在10类情况,37个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并逐一整改完成。2020年3月24日镇党委对1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020年3月20日镇党委结合其他问题,对甲坑村委会主任叶奶寿予以诫勉。

4.犀溪镇甲坑村南山下自然村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偿款长期未发放至群众个人,存在被侵占和挪用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镇纪委对甲坑村南山下2008年至2019年生态林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实。经查,甲坑村南山下村民代表、各户主与镇林业站签订委托书,同意将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偿款转入村民账上。2008年至2019年共计253026元,目前余额为197788.61元,除去修建路坪和南山下公共事务支出7.4919万元,未发现挪用现象,要求将该账户收由村委专人保管,作为专用账户,不得储存私人款项,防止挪用风险。二是要求和督促甲坑村委对各自然村生态林补助款发放和使用情况在阳光村务平台按季度进行公开。三是将各村生态林生态效益补偿款发放情况纳入村两委主干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做好防控措施。镇纪委对生态林补偿款发放和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对存在挪用现象及时予以查处。

三、际武工业园区问题

(一)三公经费方面

1.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220日组织园区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完善并参照《犀溪镇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严格工业园区公务接待行为。二是对非公务来访单位或个人,一律不予接待,强化公务接待报销审核把关,完善报销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杜绝出现超标准接待和违规接待现象发生。三是128日对无菜单、无菜品单价、违规报销、异地接待等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2020年3月19日对镇干部郭冬祥予以诫勉。

2.违规报销交通罚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要求财务工作人员做好把关工作,提高财经纪律,杜绝违规报销交通罚款现象发生。二是20191220149月驾驶员报销闽J50021轿车交通罚款6单合计1000元。

(二)其他方面

1.超标购买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规定,规范固定资产采购程序,完善固定资产预算、审批、采购环节。二是20167月购买台式电脑一台9880元,超过机关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规定台式电脑每台不超过5000元标准2019年128相关人员就此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为了适应规划设计、制图类软件运行的配置要求,因工作需要配置该电脑。

2.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园区干部认真学习相关财经制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严肃财经纪律。二是明确支出1000元以上实行对公转账,杜绝大额现金支付现象明确借款单笔在1万元以上,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同意方可借,严格在规定时限内收回三是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单据进行审核,所有支出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财务人员、单位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对不符合规定报销,票据附件不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工作,对大额现金支付、固定资产未登记、无票据无审批支付款项等问题即知即改。

3.应收款项长期未收回。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2019年11月以来对际武工业园区指挥部办公室垫付企业电费、乾坪抽水电费、信访化解、文化中心清理场地、工程质量检测、闽台暂借款等情况进行逐一梳理,2019年128日已作出情况说明。际武工业园区指挥部办公室对园区垫付有关企业用电电费642851.94元,已落实367731.14元,剩余275120.8元已经和有关企业进行核对核实,初步达成电费缴纳计划,确保在2020年12月收回垫付电费;墘坪抽水电费203109.95元,根据企业实际用水量负担,已完成沟通协调工作,确保2020年12月底前收回该笔费用;1名信访人信访化解费用80万元为历史遗留的茶企拆迁纠纷问题,已按信访维稳经费进行列支;张维耿文化中心清理场地平整支出11万元应由寿宁县闽台田园旭阳观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由于该企业已濒临破产,予以列支园区经费支出;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10万元,实为园区厂房质量安全鉴定费用,企业与园区各支付一半的费用,待企业结算后予以核销;2015年10月10日暂借闽台旭阳生态观光农业开发项目建设指挥部20万元犀溪镇人民政府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作出判决,目前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4.工程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对园区干部、财务人员在工程领域程序、招投标等方面的培训力度。二是加强工程管理,严格招投标程序,参照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该进县交易中心平台的项目一律进平台,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三犀溪镇际武工业园区石壁喷浆项目合同不规范、结算、决算超合同价等进行逐一梳理核实。该项目分管领导已调到鳌阳镇工作,2020年3月24日已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处置。

四、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巡察整改期间,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镇党委26名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其中,诫勉谈话9人,通报批评8人,批评教育9人。

针对2019年11月20日,县委巡察办移交四条问题线索,目前已立案1件,2件已完成初核工作,拟予以相应的组织处理,1件正在核查中,已完成部分书证提取工作,预计在9月底完成线索办理。

五、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借款长期未归还”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镇政府已经向借款人非党发出催款通知书,20191225回部分款项2000元。剩余3718.25元款项未收回。借款人系犀溪镇外山村委会原主任,据其本人陈述,其在任期内有3000多元未报账,由于时间过长,且无正式发票,镇会代中心无法入账,下一步加大催缴力度。

整改措施:继续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书,要求在9月底前将剩余欠款3718.25元退回,如若借款人仍不退还,将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解决。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前

2.关于工程管理不规范2016年10月仙锋村水尾公园园路工程等无监理履职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该问题与2019年11月20日县委巡察办移送问题线索(编号;20190254)合并处理,目前正在核查中,已完成部分取证工作。

整改措施:镇纪委已成立核查组,组织核查组人员对仙锋村水尾公园涉嫌分拆工程规避公开招投标及虚增工程量问题线索开展核实,目前已完成部分书证提取工作,适时找相关证人和当事人进行谈话取证。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

3.应收款项长期未收回。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际武工业园区指挥部办公室已对园区垫付有关企业用电电费642851.94元,由于时间跨度大,涉及企业较多,核实核算需要一定的时间,已落实367731.14元,剩余275120.8元已经和有关企业进行核对核实,初步达成电费缴纳计划,确保在2020年12月收回垫付电费;墘坪抽水电费203109.95元,根据企业实际用水量负担,已完成沟通协调工作

整改措施:由园区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组成清缴专班,与企业、供电公司进行逐一核实,列出企业应缴电费清单,确保在2020年12月底收回余款275120.8元。垫付墘坪抽水电费203109.95元,目前完成沟通协商工作,已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在2020年12月底前收回相关款项。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六、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一步,犀溪镇党委政府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不折不扣坚决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好整改成果,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强化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教育引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履职能力和协作能力,调动班子成员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班子队伍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落实上级政策部署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和政治素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2.盯紧目标任务,持续整改落实。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首要职责来抓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层传导责任和压力,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起来。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纪律自觉,守住法纪和规矩底线。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推动干部队伍作风转变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3.强化成果转化,构建长效机制。在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上持续把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抓落实工作并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动力同时,坚持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做到以整改转作风能力强落实,促发展。狠抓制度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以整改落实的新成果推动镇党委政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171006;通讯地址:寿宁县犀溪镇犀溪村北浦中路30号,邮政编码:355503;电子邮箱:snxxz@163.com

                         

 

 

                         中共犀溪镇委员会

                           202093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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