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0-10 11:09:19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1620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4月23日至5月2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委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10月2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此次巡察是对县委办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准确客观、中肯深刻,县委办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在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办、巡察一组的指导下,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县委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随即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和专题室务会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主动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县委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具体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整改合力,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细化责任分工。自巡察反馈以来,召开8次专题室务会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分析总结整改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与不足,推动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求,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印发《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委办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整改任务分解到各股室,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三)强化建章立制。紧扣巡察指出的问题和巡察整改建议意见,坚持标本兼治,全面扎紧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预防各类问题再次发生。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制定出台制度2项,重新修订制度2项,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不断强化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整改实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定“一月一学习”方案。自巡察反馈以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等,以及党史、新中国史,通报上级查办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25起,有效增强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未按规定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工会经费收缴和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回头看”,查找问题和不足。三是“未按规定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2名当事人已严格按照规定要求重新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提交主要领导审阅2019年11月18日已按规定补缴2017年工会会费323元。四是关于“‘事业干部发放2014-2016年通讯补贴’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经核实,我办“事业干部发放2014-2016年通讯补贴”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部分共计8700元,已在巡察期间边巡边改,及时全额收回。先后于2019年11月20日、11月31日安排文电分管领导、文电股干部2人次参加省委办公厅主办的文电法规业务培训班。制定出台《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流程》,对文稿审查、文件制发流程进行规范和明确,严格落实文件审签制度。六是2017年《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党员干部“带彩打牌”不良风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表述进行更正,重新印发工作方案并归档。

2.关于“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发挥服务作用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督查工作规程》。二是严格按照督查工作要求,及时开展催办、督办。2019年10月以来,共制发催办单5件,督办单1件,承办单位均已按要求落实。三是由文字分管领导与股室同志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共8人次,引导树立政治规矩意识、效率意识。四是实行“一周一预安排”,提前做好文稿的起草、送审。对综合股分工进行调整,抓实抓好文稿质量“第一道关口”。严把起草、审核、校对等环节,文稿基本实现零失误、零差错。

3.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在会前充分酝酿沟通,在会上进行集体研究讨论,严格执行班子逐一表态发言,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自巡察反馈以来,共召开室务会会议11次,均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二是修订完善了《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指定秘书股专人负责室务会会议记录,详细客观记录“三重一大”决策过程,规范记录内容。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完成2019年度12个中心组学习专题。二是认真制定会议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材料收集工作,执行好会议签到及整理好会议记录,做好归类存档。

2.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人事变动,重新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作为干部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三是2019年12月3日,召开县委办领导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个人检视剖析材料的主要内容进行检视剖析;2019年12月9日,召开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各位支委和党员均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四是对《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县委办党支部2017年工作总结》相关表述进行调整,补充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并归档。

3.关于“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心得体会抄袭网络文章”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每名党员按要求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组织党员观看《时代楷模》《榜样4》等专题片。开展“坚决维护核心、践行牢记使命”“学回信、悟初心、担使命、促发展”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学习成效。二是不断丰富学习方式,组织开展“我是党员,我在行动”志愿活动。党员e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活动和“学习强国”在职党员参与率达到100%。三是4名心得体会抄袭网络当事人已按要求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对1名抄袭网络文章的支部党员干部予以批评教育,结合其他问题1名抄袭网络文章的支部党员干部予以通报批评。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支部工作记录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2019年以来,党支部召开支委会12次,召开党员大会17次。二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党员大会记录由党群股专人负责,室务会会议记录由秘书股专人负责,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做好分类归档。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说明的2位同志已重新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二是严格按照《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寿教组〔2019〕5号)文件精神,于2019年12月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室务会议成员进行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列出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2019年12月9日,党支部按要求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三是由党群股专人按照规定整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四是2017年2月10日《中共寿宁县委办党支部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筹备情况报告》相关表述进行更正并归档。

3.关于“发展党员记录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关于“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记录简单”问题,已由经办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关于“重复记录党员转正会议”问题,已由原组织委员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概念不清”问题作出书面说明。指定党群股专人负责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做好发展党员会议过程记录。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三公经费’未得到有效控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为19.00万元,2017年为15.34万元,2018年为7.62万元,同比分别减少42.35万元、3.66万元、7.72万元,同比分别下降69.03%、19.26%、50.33%,“三公经费”逐年减少。二是严格支出审批,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3.22万元,同比减少4.40万元,同比下降57.74%。

2.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办人员(2018年12月调往县发改局)对“2017年7月15日接待省市茶科所客人无公函接待”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经办人员(原寿宁县梦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2018年10月辞职)对“8月20日接待省建工集团考察组无公函接待”问题作出书面说明;经办人员(原借用驾驶员,2018年9月回县进修校上班)2019年11月29日退回2015年7月25日工作餐误餐支出的1333元,并作出书面说明。二是组织财务后勤人员及县委县政府接待处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县直机关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国内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杜绝无公函接待、异地接待问题。

3.关于“超范围发放福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工会会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2019年11月18日,收回2018年3月6日超范围发放的工会福利1820元,并由县委办工会作出书面说明。结合其他问题对该经办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工会会员未按规定缴纳会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1月18日,按上级总工会规定补缴2017年工会会费323元。二是2018年以后已严格按照《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收缴工会会员费。

5.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寿宁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寿宁县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公务出行保障方案》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确保公务出行规范、高效。二是2016年6月底至7月初,根据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安排调剂使用县人社局闽JA3678车,原加油卡由县人社局封存,新加油卡办理手续尚未完成,经办人临时使用现金加油并报销油费1080元。原出纳(2017年8月调往县纪委)对“加油卡充值20000元、30024元,均使用现金支付且未附加油清单、派车单”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三是J50096号车因工作需要过户并更新车牌(新车牌为闽JA3921),过户前需将该车违章处理清楚,因该车驾驶员于2014年1月已故为了使车辆顺利过户,给予报销其违章罚单(2张1700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纳入“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2019年以来,组织开展廉政学习9次,学习纪委典型案例通报文件11份。二是规范档案管理。指定党群股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材料收集汇总,按要求撰写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材料,规范整理归档党风廉政建设内业材料。三是对《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内页资料》中两份不同的《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进行调整,保留一份符合要求的工作计划,并对2017年12月7日《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的相关表述进行更正归档。四是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自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并组织收看《榜样4》《永远在路上》专题片等,参观冯梦龙纪念馆、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进一步深化警示教育。五是2017年《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摘抄自网络文章当事人,已按要求重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结合其他问题予以通报批评。

(六)其他方面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620日,委托专业财务公司对我办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固定资产进行资产清查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对盘点有实物的资产进行贴标2019年8月23日出具经济鉴证报告二是严格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宁德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盘亏、补充登记及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将固定资产纳入规范管理。四是召开室务会会议,指定秘书股专人负责县委办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五是结合其他问题对原会计(2018年12月退休)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自巡察反馈以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寿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寿宁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等财务规定。二是修订完善《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三是“白条支付”问题。(1)关于“2017年8月23日征订《中办通讯》《秘书工作》支出22680元”,经办人已作出书面说明。(2)关于“2015年支付闽JN5927车辆保险费8786.56元”,原出纳(2017年8月调往县纪委)已作出书面说明。当时该笔保险费发票遗失,现已从寿宁财保公司复印回该发票。(3)关于“2015年10月20日支付房屋租金1万元”,该笔租金为职工宿舍租金,由租用职工(已于2017年12月职)现金垫付。结合其他问题对原会计(2018年12月退休)予以通报批评。现已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杜绝白条支付。四是“大额现金支付”问题。已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对1000元以上公务支出报销,原则上使用转账支付。五是“差旅费支出不规范”“出差未审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差旅费报销封面和发票内容不符”等问题。严格执行《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肃出差审批制度,2019年11月29日清退4笔违规报销的差旅费885元。结合其他问题对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经办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六是“办公用茶超标”问题。严格执行《寿宁县财政局关于明确县直机关办公用茶开支标准的通知》,已从2019年的办公用茶额度中予以扣除2018年购茶多采购部分。“库存现金过大”问题。原出纳(2017年8月调往县纪委)已作出书面说明。现已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八是“未执行收支两条线”问题。原出纳(2017年8月调往县纪委)已作出书面说明。2014年起均执行收支两条线。九是“报销附件不齐全”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原会计认真审核问题予以通报批评。现已严格执行《寿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十是“外单位发票入账”问题。经核实,2015年龙庭国际业主组织对公共部分进行修缮,我县周转房共需分摊8484.65元。由于修缮为业主发起,没有施工队,无法提供正式报销发票,遂用个人水泥款等发票报销支付。十一是“违规报销养老保险个人负担部分”问题。经核实,1551元部分已于2016年8月11日收回,2019年11月29日对原临时人员(现为寿宁县梦龙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的相关违规报销费用768元予以清退。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关于“2015年10月20日支付房屋租金1万元”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该笔租金为职工宿舍租金。鉴于该职工已于2017年12月离职外出,已联系动员其分期退还。结合其他问题对原会计(2018年12月退休)予以通报批评。现已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法律法规,杜绝白条支付。

整改措施:继续加强与该离职职工的沟通联系,动员其按要求尽快退还相关款项。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虽然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然和县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我办将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县委办班子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坚持聚焦服务大局。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提升服务县委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心无旁骛、凝心聚力,为全面深化新型城镇、产业培优、乡村振兴、文旅融合“四大中心任务”,着力唱好大下党、大三祥、大城镇“三部主题曲”,扎实推动寿宁加快发展绿色崛起贡献力量。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在“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上进一步集中发力,注重标本兼治,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坚决把县委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落地,以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推动县委办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22139;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梦龙街16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5522928@163.com。

 

 

                          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2020年63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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