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下党乡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0-10 10:30:45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 178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下党乡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8月2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对我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乡党委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巡察不整改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全面认领、深挖本源,从严从实抓紧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我乡在收到巡察反馈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对意见逐条逐项进行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任务及措施,并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叶忠强为组长,原乡党委副书记林贵宝为常务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反馈问题,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的把问题整改到位。

(二)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对标对表,逐条逐项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以严实深细的作风,建立整改进度台账,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三)以改促进,强化结果运用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的原则,认真对待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持之以恒推进整改落实,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组织人员对下党乡敬老院结构改造和消防改造,目前已验收并投入使用。二是加强乡党政办管理,制定完善党政办工作制度,组织党政办人员学习制度、规范公文管理。三是“四个意识”,提高党政班子执行力,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深落细落实。乡党委书记于2019年12月4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深刻检讨。                                     

2.关于未邀请纪委副书记常态化列席“三重一大”会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修订完善《中共寿宁县下党乡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细则》,明确纪委副书记常态化列席“三重一大”会议。乡纪委副书记自2019年11月28日任命以来,乡党政班子会议均有列席

3.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9年10月23日组织党政办工作人员学习《中共寿宁县下党乡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细则》,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的记录、整理和归档。定期查会议材料收集整理情况,确保会议材料的详实完整。

4.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带彩打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1月14日召开专项整治部署会,对党员干部“带彩打牌”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时限和措施。组织乡综治、派出所、纪委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管,不定期开展巡查,严厉打击党员干部“带彩打牌”行为,目前辖区内4家“棋牌室”已全部关闭。二是加大党员“带彩打牌”案件查处力度,下党乡纪委2019年共收到党员“带彩打牌”问题线索5件,立案审查5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人。

5.关于村级民主议事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4日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增强民主决策意识。二是规范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各村和乡会代中心对工程项目发包,村级财务管理等进行把关,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行使村级民主议事,进一步落实农民群众对村事务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实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制度,各村发展村财、重大项目等决定要上报乡党委进行研究批复后实施。三是2020年3月3日党委对曹坑村蔡相安、吴长坤,西山村吴长寿等3名同志予以诫勉,对乡会代中心工作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关于岗后村决策失误问题,结合其他问题,已立案审查。

6.关于扶贫工作业务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0月22日11月12日分别组织下党乡村干部开展扶贫政策、审批程序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扶贫专干水平,规范档案内业资金管理等。二是组织包村干部、挂钩帮扶人等再入户,查看各项材料是否齐全,对不完整材料进行补缺补漏。三是对碑坑村原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主任分别予以通报批评。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1月6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及各村党支部书记学习《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转发<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寿委组通﹝201810号,各党支部每月将《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月报表》上报乡党委。各支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并做好学习资料的存档、保管工作。二是责成发言材料抄袭的同志重新撰写,并对上党村葛垄村党支部书记分别予以通报批评。三是2017年下党乡党政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开展不规范问题,乡党委书记于2019年12月4日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深刻检讨。 

2.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下党乡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议,提高全体党委班子成员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思想认识。巡察以后,下党乡党委把意识形态工作入党建工作年终一并考评,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制定《下党乡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党委书记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在班子分工中明确具体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三是2017年、2018年述责述廉报告未体现意识形态内容的班子成员,要求重新撰写材料、深刻剖析

3.关于“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参与度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实行每周学习情况通报制度,截止2019年12月16日,下党乡学员总数379人,完成率100%,在全县乡镇排名中位列第一。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党内生活制度进行了重申,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的程序,会前各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会上,党员个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19年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乡直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执行二是对对照检查材料雷同和缺失的各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股级干部及挂村书记任免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1月4日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了《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寿委办〔2015〕19号)《中共寿宁县下党乡委员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细则》,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程序二是明确今后研究干部人事任免事宜时,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相关程序选人用人,增强人事任免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3.关于支部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9月24至26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参加全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培训中对发展党员相关业务进行了授课,同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二是建立健全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乡组织干事负责更新各支部党员每年党费缴交基数,党员自觉缴交后,由各支部统一上缴专户。三是未及时缴纳党费的4名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时任组织委员陈启杰予以诫勉(张江兴已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关于干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9年12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增强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制度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下党乡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寿下委〔20202号)规范请假制度,严肃考勤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监督,乡效能办不定期抽查干部考勤情况。截止目前抽查2次,对迟到早退、去向登记不完整的干部,调查后予以处理。四是2019年11月19日对巡察组抽查期间迟到、在岗未签到等7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对旷工的2名责任人予以效能通报批评对签到造假的1名责任人进行效能告诫。五是2020年2月对葛垄村原支部书记给予通报批评,扣绩效奖金1500元。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下党乡公务接待制度》,并进行集中学习贯彻二是针对违规接待、报销手续不全情况,接待函未盖公章已对接相关单位给予证实,对审核把关不严的1名会代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并追回违规接待费用3861

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收回违规发放补贴1280元。二是组织全体干部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重申财经纪律,增强干部纪律意识三是202033乡党委对碑坑山村支部书记沈孔生予以诫勉 

3.关于违规领取报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名相关村主干予以通报批评,其中一当事人涉及其他违规问题已并案处理二是已收回岗后村原支部书记原村民主任违规领取报酬资金4850元。

4.关于违规消费烟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收回下屏峰村违规报销的香烟费用135元和碑坑村换届选举晚餐消费酒水费用488元。二是结合巡察中发现的其他问题2020年3月3日对碑坑村原支部书记、村民主任和下屏峰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

5.关于违规报销培训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收回原乡干部违规报销的专升本继续再教育培训费2100元。

6.关于工会收入未按规定执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下党乡工会会员均已补缴会费,乡政府多拨经费也已结转至2019年度工会账户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夯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乡党委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乡党委书记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种好“责任田”,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夯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持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健全责任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细化和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完成目标、完成时限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时限、有回音。三是结合主题教育,组织乡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对领导干部的制约力,形成崇廉尚实、风清气正的氛围。四是修订完善《中共寿宁县下党乡委员会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以及村干部之间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截至目前,谈心谈话共60多次。

2.关于纪委监督履职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乡纪委监督执纪能力,协助党委抓主责、党员干部监督、受理来信来访、审查调查违纪行为、督促党组织遵守党内法规、监督政策落实情况等职责,明确责任定位,找准“责任田”。二是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有的放矢开展工作。

3.关于乡村干部借款长期未归还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19年10月22日组织全乡干部学习县财政局出台的《寿宁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外借款资金安全管理的通知》《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文件。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往年的应收未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应收未收款共计18.2万元,现全部收回,并辞退2名驾驶员和1名财务人员

4.关于虚增会议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承办会议人员和党政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大对乡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二是完善会议费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会议费报销流程。三是严格审查会议费的真实性,加强财务报销的票据审核,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发放流程。四是结合会议不规范问题,对时任党政办负责人陈启杰予以诫勉。

(六)其他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差旅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对财务管理知识学习,强化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规矩。2019年10月22日组织乡村干部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以及相关法规知识,严肃财经纪律;二是即知即改规范财务管理。对拖欠款项进行了催收,对大额现金支付、白条入账、发标复印件报账和多报差旅费等问题已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多报的差旅费已收回,应缴未缴财政5.5万元已2019年9月27日上缴。

2.关于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建章立制。组织班子成员、村主干和项目管理相关人员学习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县政府出台的有关项目管理文件要求,制定下党乡项目管理方案,明确任务、细化分工、规范管理。二是认真消化、举一反三整改。针对项目管理不规范项目重复财审设计监理咨询未进行比选未按K值下浮问题,进行自查梳理,研究出台《下党乡小项目监理比选办法》规范管理。已向施工方追回超过合同价部分多付款项6548.2元。三是针对违规招投标或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的问题,已责成杨溪头村委作出书面说明。2019年1129日对杨溪村原村民主任傅清妹予以诫勉,对上党村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对上党村原村民主任予以批评教育。四是县纪委2018年6月19日对时任下党乡政府乡长胡文琛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5月2日对时任分管吕绵周予以诫勉。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中乡村干部借款长期未归还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已组织财务人员对往年的应收未收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余借款1万元继续催讨。

整改措施:继续对借款未归还的乡村干部进行催讨。

完成时限:2020年12

、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目前,我乡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和县委对巡察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一些复杂问题和长期的问题需要逐步的进行解决。充分认识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细照深研,逐条认领、逐条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一项一项取得实效,坚定不移的转化巡察整改成效。 

(一)强化政治建设,彰显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讲好红色下党故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对基层组织的指导和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党员干部严肃认真对待党内政治生活特别是要把这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与落实习总书记对下党乡亲们的回信精神结合起来,强化政治意识,坚定前进方向,谋划发展全局,凝聚奋斗力量,做到学做结合,知行合一。

(二)发扬优良传统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继续传承和弘扬习总书记“四下基层”的优良传统作风和“滴水穿石”“弱鸟先飞”的奋斗精神,牢记习总书记嘱托,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鼓舞广大干部真抓实干增进群众民生福祉,凝心聚力走好乡村振兴之路。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日常工作中,特别是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津补贴发放,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

(三)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抓好整改把整改落实情况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贯穿到各领域工作中。持之以恒地推进整改针对巡查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特别是对需要加强巩固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常抓不懈。同时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回头查”,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377329;通讯地址: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新村2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xdx5377329@163.com。

         中共寿宁县下党乡委员会  

     2020年727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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