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04-03 20:16:23 sn_admin 100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4月2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7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统一领导强整改。局党组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针对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同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组长,有关责任人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书记全面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全面统筹协调推进巡察整改。2022年9月7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检查剖析,敢于面对问题。先后7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谋划,结合实际整改情况,有序推进巡察整改。

(二)问题导向共整改。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同时建立工作台账,每条措施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形成全局上下凝心聚力、共同整改的良好氛围。局党组书记全方位督促推进巡察整改,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对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缓慢的责任人,适时开展批评教育,序时推进整改进度;始终把问题整改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落实高质量整改。

(三)建章立制促整改。局党组进一步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建章立制,全面抓好问题整改,修订完善《寿宁县人社局党组成员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谈心谈话制度》等制度,以制度规范实际工作,用实际工作落实制度要求,把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齐心协力用行动巩固和扩大巡察工作成果。局党组书记充分发挥一把手作用,坚持把提质增效作为当前和今后人社工作重点,严格执行巡察整改制定的制度要求,全面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与时俱进,加强学习。于2022年10月16日局党组组织全体人社系统干部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于10月28日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同时针对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研讨发言。二是改,组织学习。2022年8月2日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学习2022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强调讲话,结合人社工作提出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筑牢社保基金“防火墙”、形成社保基金“氛围罩”三点贯彻落实意见。三是举一反三,强化学习。分别于2022年7月22日、9月2日、9月29日组织学习《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于8月17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提高人社干部的干事动力。四是结合实际,持续学习。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人社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组织研讨。同时持续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纳入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和业务水平。

2)党内法规学习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集中学习。局党组2022年8月17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暨支部集中学习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2021年6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上已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二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于2022年10月28日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七中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2022年8月17日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并组织专题学习研讨,提高人社干部的政治意识和法治意识三是制定学习计划。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各项党内法规,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明确学习重点,深入开展学习

3)主题教育开展不够认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做好立行立改。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检视剖析材料未认真查摆问题的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检视剖析材料。调研报告通篇抄袭网络文章的相关责任人重新撰写《寿宁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调研报告》。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今后由局党组书记审核专题检视剖析、发言提纲、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等材料,逐一把关格式以及内容,严格按照撰写要求,杜绝未认真查摆问题和通篇抄袭网络文章情况再次发生。三是2022年12月14日对调研报告抄袭网络文章的刘高进同志予以诫勉;2022年1226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未对照“十八个是否”认真查摆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印发文件执行。印发《寿宁县人社局党组成员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并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全体人社干部职工学习。二是坚持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会前充分酝酿,会中集体决策,会后规范执行等程序,确保民主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2022年以来规范议定“三重一大”事项270多项,议题均逐项进行表决。三是做好议定事项的记录,规范形成会议纪要。2022年已编发会议纪要34份。

3.关于人才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1)引进高技能人才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2022年9月21日组织负责人才工作的分管和工作人员学习《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提高思想意识,加强对“海纳百川”高层次人才认定平台的规范使用,用情用心做好高层次人才的服务工作,让人才留得住。二是加强申报力度。持续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人才政策,通过“政策找人”、上门服务等方式,指导协助符合政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福建省高层次人才。2022年向省市申报高层次人才9人次。三是积极申报“天湖人才”。我县严格按照“天湖人才”申报要求,对接企业和有关事业单位,全面收集汇总符合申报条件人员信息,同时组织人员开展申报动员。2022年申报获批天湖人才18人,一类2人、二类1人、五类10人、六类5人。

2)乡村振兴人才比较单一。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持续开展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2022年6月23日市级农业专家深入南阳镇坝头村开展少数民族村专场服务活动,为前来咨询问诊群众进行技术服务和对口支援服务40人次。二是积极对接上级,主动征集需求。主动对接宁德市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积极领办2023年宁德市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通过各渠道向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产业薄弱村广泛征集项目服务需求,已经征集到5个乡镇14条需求,涉及蔬果种植、畜牧养殖、产业升级等领域,上报至宁德市乡村人才振兴专项小组,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服务工作。三是加强技能人才培训。收集企业人才信息和对接有需求人员,组织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我县人才能力水平,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培养本县高技能人才48人。四是完善人才职称评审信息库。不断完善我县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库,入库信息1514条,实现职称评审信息互联互通,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保障。五是下一步将全力开展各项人才政策宣传,不断挖掘各类人才申报人才项目,充实我县人才库,同时提高人才服务意识和能力,为人才提供精准优质服务,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4.关于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指导综合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学习。于2022年9月16日组织培训机构认真学习《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强化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能力,提升工作人员检查验收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整改。严格落实2022年1月24日出台的《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对培训中的课堂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责令培训过程存在问题涉及的相关培训机构进行整改,并对其作出相应处置,加强学员随意走动、看视频等纪律的整治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已组织开展14次检查涵盖2个培训机构,发出整改通知书2份,培训机构已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2022年1226日对职业技能建设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2022年1226日对负责检查验收的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5.关于保险基金、专项资金监管使用有待加强的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于2022年9月12日组织就业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宁德市财政局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工作人员依法依规意识,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归还专项资金。县就业中心于2022年11月27日归还就业专项资金5000元。三是规范使用资金。严格落实《关于转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就业专项资金规范使用。四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9月27日由财政局开展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个,目前已整改到位。今后将持续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规范各类补贴支出范围、流程。  

2)违规领取养老金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于2022年8月12日组织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福建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内部控制管理规范》《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养老保险三项指标专项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追讨工作流程>的通知》等,提高风险防控意识,规范经办流程。二是继续加强核查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每月根据省、市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排查,及时登记受处分人员信息,并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疑似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情况进行核实确认,防止养老金被违规领取;同时加强对退休人员的双重管理,要求各参保单位及时报送退休人员存在死亡、失踪、判刑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免造成违规领取养老金。三是定期召开内部会议部署。2022年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已召开10次养老金基金调拨会,强化财务、审核、审批流程,严格把关,确保做到准确无误。

6.关于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急需改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加强仲裁院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仲裁员业务水平。二是持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建设。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持续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建设,待搬至新的行政服务综合大楼后,选定正式固定场所进行开庭审理仲裁案件。三是推行“流动仲裁庭”制度,主动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园区、企业、乡镇,上门解决纠纷,现场调处矛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于8月26日到际武工业园区宣传活动,就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发放宣传材料120余份,为40人次答疑解惑。2022年11月3日,成立“园区枫桥”机制试点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立足工业园区实际,整合相关部门的法律服务、调解、仲裁、诉讼职能,为园区企业、职工劳动争议提供调裁诉一条龙服务。2022年11月8日前往犀溪镇际武工业集中区查看劳动争议仲裁庭建设情况,目前劳动争议仲裁庭已建设完成。四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坚持以“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实行就近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始终使用调解柔性化解矛盾,努力优化仲裁服务效能,千方百计促和谐,有力减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维权成本。2022年劳动人事仲裁立案57件,已全部办结。

2)社会保险股人员力量配备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社会保险股人员学习《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做好案卷整理。社会保险股人员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案件卷宗,及时查缺补漏,规范进行整理,截至目前卷宗材料已整理完毕。三是组织人员考试。积极组织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充实执法人员队伍,2022年8月已组织1名干部参加市里组织的执法资格考试。四是加强联系沟通。局社会保险股人员积极向上级人社部门学习,加强与其他县市沟通,强化对案件证人的调查取证,同时及时整理卷宗,把案件处理的更加规范。五是2022年12月26日对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3)部分务工人员欠薪未追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组织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全体人员学习《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提升政治意识,强化职责担当,提高服务水平。二是追回务工人员工资2022年5月24日已追回火锅店拖欠4名务工人员工资1.2万元2022年8月20日己追回拖欠4名农民工村自建项目欠薪款2.49万元。三是抓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工程项目农民工保证金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县累计创建无欠薪项目部68,创建无欠薪项目部占比100%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等级评价工作,2022年共评价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A级29家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守信32家。四是强化监管责任,做好协调配合。强化各部门劳动关系领域的监管责任,形成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氛围,切实维护我县社会稳定。2022年协调处理举报投诉案件63件,帮助241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意识形态“规定动作”不达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局党组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分别8月25日129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结合我局实际,深入分析研判,发现存在6个风险点,提出7项有效的应对措施。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于2022年7月27日印发中共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调整充实中共寿宁县人社局党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并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学习下属8个事业单位负责人全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机制。

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分别于2022年3月21日、2022年9月2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精神,组织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于2022年8月17日围绕“弘扬优良传统,践行初心使命”主题开展专题研讨。二是全力完成意识形态“规定动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三是2022年10月9日对时任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2022年1226,对经办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

1)违规报销差旅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分别于2022年8月24日、9月2日组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出差(下乡)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在规定范围内,报销伙食补助、出差补助、住宿等费用二是我局2名同志已退还违规多报销伙食补助费600元(各300元);县社会保险中心1名同志已退还违规多报销出差补助360元。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局党组加强出差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及天数,财务人员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各项报销标准,审好票据来源,确保报销合法合规。四是2022年10月9日对违规多报销伙食补助费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对县社会保险中心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2)重复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2022年8月24日组织人社系统干部学习《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使经办人员和财务人员熟练掌握有关接待方面的各项知识,做好公务接待工作。二是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经办人已退回2019年5月27日山川酒店列支餐费652元;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人已退回2019年5月28日山川酒店招待费522元。三是规范接待管理。今后的接待工作,严格遵照公务接待规定,按照接待标准做好预算审批及接待审批,同时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不出现错误。四是2022年10月10日对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3)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于2022年8月17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要求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上严于律己,恪守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二是驾驶员1人已退还违规领取交通补贴7000元;根据各年度局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收回县劳动就业中心2人多领取的2020年绩效奖549.5元、275元;收回县社会保险中心3人多领取的绩效奖615.7元、631.6元、657.5元;收回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1人多领取的2018年度绩效奖947.3元。三是规范绩效发放。要求各中心严格执行当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照人员受处分等次情况,扣发绩效奖金。四是2022年10月10日对驾驶员违规领取交通补贴提交会议研究经办人员予以通报批评;2022年10月9日、10月10日分别对县社会保险中心县劳动就业中心2名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无依据支付保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妇女联合会 中国人寿寿宁县支公司关于进一步推进“关爱女性”活动的通知》,从思想上提高认识,从制度上加强管理。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人已退回2018年关爱女性健康险500元;县劳动就业中心经办人已退回2018-2019年参保费2100元。三是严格落实财务规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强化财务规章制度学习,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观念,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和费用支出。四是2022年10月10日对相关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学习《福建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和《寿宁县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照标准采购办公设备,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二是严格落实福建省政府采购制度。对照采购要求,严禁超标准购置办公设备,同时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采购制度,严把审核关。三是2022年10月21日对局负责采购的经办人和县社保中心负责采购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工会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学习《工会会计制度》,强化工会财务管理。二是规范工会财务管理。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会议,明确工会岗位分工,由中心财务人员兼任,规范财务管理,并重新整理相关账务;县社会保险中心工会财务人员已由中心财务人员兼任。三是严格落实工会制度。局党组要求各工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遵守《工会会计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办理相关收支核算,做到工会规范管理。

5.关于公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发文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学习力度。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提高公文规范意识。二是抓好公文规范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公文管理的规定,由经办人员拟文,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签发后规范印发,并做好发文登记,确保不出现空号、重号等现象。

2)公文归档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学习。于2022年8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办理改进文风的通知》,加强公文归档意识。二是局党组已安排人员将2018年1月-2021年12月发文1010份、收文3309份装订成册。2022年10月10日对收发文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6.关于审核把关不认真的问题。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材料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人员学习。组织经办人员学习《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加强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做好年度考核工作。二是严格制定文件,加强审核把关。联合组织部,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进行发文规定,并按照当年度规定严格执行。同时认真审核把关当年度考核材料,杜绝审核不严格的错误再次出现。三是2022年1226日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2)行政审批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学习行政审批服务制度。组织分管和经办人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对标提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补充签订协议。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与酒店已补充签订租赁协议。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在今后的行政审批工作中,行政审批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严格将按照行政审批各项制度的要求,把好材料关,做好审核关。

3)见证补贴人员审核不细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7月26日收回1人领取的职业培训保育员补贴1300元。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见证补贴发放要求,经办人员做好材料收集和初步审查,审核人员认真审核把关,全力把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抓细抓严。

7.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集中学习。2022年9月21日组织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学习《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员奖励规定的通知》《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 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增强业务水平,提高政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二是规范考核工作。联合组织部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进行发文规定,同时按照规定,做好新录用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三是加强材料审核。2022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重新设计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表格,认真审核把关当年度考核材料,规范材料的填报,杜绝上报单位乱报现象。四是落实嘉奖工作。积极开展2021年度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嘉奖工作,已于12月9日印发《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曾慧等790位同志嘉奖奖励的决定》五是2022年10月12日对负责年度考核经办人员予以谈话提醒。  

8.关于机关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1)工作作风有待改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通过集中培训和以会代训的形式,定期组织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和行风作风建设学习,2022年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二是以练促学。组织全体人社干部职工参加人社系统“练兵比武”活动,不断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努力培养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服务队伍。2022年8月荣获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全市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市级比赛三等奖”,1人荣获省级“岗位练兵明星”称号、2人荣获市级“岗位练兵明星”称号。三是实施绩效管理。通过效能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改进作风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共开展4次效能督察,未发现问题。四是2022年7月25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的职务2022年10月11日对该同志予以批评教育。

2)行政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我局入驻行政服务窗口人员认真学习《寿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月度考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寿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寿宁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和奖惩实施办法》等有关制度文件,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服务质量,改进机关作风建设。二是我局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严格按照要求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和省网上办事大厅,做到应进必进。三是我局严格狠抓窗口人员作风建设,按时做好事项受理和办结,及时做好事项变更,定时做好工作报告。截至11月入驻综合窗口人员全勤根据寿宁县行管委9月-11月窗口绩效综合考评情况的通报,我局窗口得分较好,排名每月均靠前待搬到新的行政服务大楼后,局机关和各中心窗口将共同进驻,形成连续的服务窗口,届时将提供更好的高质量服务。

)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1)述责述廉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二是立行立改。2018、2019、2020述责述廉报告撰写不规范的当事人已按要求重新撰写材料。三是加强把关。今后由党组书记对述责述廉报告、专题剖析材料、发言提纲、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审核,杜绝与往年报告雷同、抄袭等情况再次出现。已审核剖析材料8篇,心得体会31篇。四是2022年10月9日对报告主体内容基本一致的2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2)谈心谈话覆盖面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围绕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党组书记带头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与股室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共计开展谈心谈话48人次。三是建章立制。于2022年8月3日印发《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谈心谈话制度》,2022年9月2日组织学习。加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同时按照分工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被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3)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传达学习《宁德市效能办关于对六起违反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铸牢思想防线,强化警示教育二是局党组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纪委 寿宁县监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共寿宁县纪委关于一起落实“两违”治理工作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同时要求受到问责、处分的干部职工在干部大会或党支部大会上进行深刻反思,深挖根源,深入检讨,进一步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利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2022年5月27日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廉政党课,2022年9月1日、9月8日分别组织相关人员收听收看全省、全市社保基金管理警示教育大会四是2022年9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强调节日期间的纪律要求,倡导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

2.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分别2022年8月27日、9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和党建基本知识,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开展专题研究。局党组于2022年7月6日、8月2日分别开展两次党建工作专题研究会议,研究支部换届事项。三是加强党支部班子成员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两个确立”“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三会一课”等基本党建知识。于2022年9月2日开展支部集中学习、党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及测试,局支部党员23人参加,均通过测试。四是2022年10月9日对党建分管领导予以谈话提醒;2022年10月10日对基本党建知识了解不全面的党支部班子成员予以谈话提醒。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意见》,强化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立行立改。相关责任人已重新撰写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保中心相关责任人已重新修改2017、2018、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党员15人已重新撰写2019年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三是把好审核关。由党组书记和经办人员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责述廉报告、专题剖析材料、工作报告、心得体会等各类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雷同部分,退回重新撰写;发现未提交材料情况,及时督促撰写,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分别于2022年10月9日、10月10日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大部分雷同的2名同志予以批评教育;2022年10月9日对检视剖析材料格式不正确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

2)批评和自我批评质量不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于2022年9月2日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范民主生活会程序。二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于2022年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人社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依次高质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作用

3)被问责情况未作具体说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查询该同志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材料中已对“2020年9月因2019年3月在广西南宁培训期间没有请假去北海被县纪委诫勉谈话”进行说明,同时在2020年民主生活会上已作出检讨。二是一名干部2020年3月违规报销差旅费被予以谈话提醒未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中说明的问题,当事人于2022年8月17日在全体党员大会作出深刻检讨三是今后局党组及时在党员大会上作对受处分的情况进行通报,并责成受处分的同志作出深刻检讨。同时负责党建工作的经办人员收集好材料,归档成册。四是2022年9月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均按照要求撰写材料,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4.关于选人用人亟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等8个股室由于人员编制情况,目前只能暂由事业单位人员任负责人。待我局机关科员熟悉业务后,将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二是202317寿宁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已任命到位。三是2022年7月25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经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原负责人的职务。

)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2年9月2日组织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及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提高职责意识。二是计划用办公经费将罚没款项分期分批上缴县财政,由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定期进行核实,做好台账管理,并跟踪落实。三是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强业务经办与财务人员培训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发票审核把关工作,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2年8月25日组织学习《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的通知》,提高采购人员知识水平,增强财务人员审核把关能力。二是针对巡察指出2019年新增高技能人才任务未完成整改问题2020年积极整改,完成两年任务的116%。我局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高技能人才服务工作,2022年新增高技能人才48人三是针对巡察指出企业淡旺季用工服务未开展问题,2018年以来我县没有符合用工调剂需求的企业。我局举一反三,持续加大服务企业力度,2022年为18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为1家企业发放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规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资金;为127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补贴;为36家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四是目前我局已退还就业专项资金5000元,剩余部分将用店租租金和办公费用,分期分批上缴县财政,力争3年内归还到位。五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加强资金管理,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2.关于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2年9月27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强基金管理,落实基金管理提升年活动要求。二是2022年8月中旬开始,督促乡镇组织各村经办人员学习新的经办规程、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控等相关知识,我县14个乡镇均已开展培训。三是分片分区,加强追讨。由局领导班子带队城居保工作人员,根据各领导的属地区域划分乡镇,已至我县14个乡镇开展追讨工作。四是联合公安、乡镇、村各级工作人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和上门走访方式开展追讨2022年11月29日巡察涉及人员已全部追讨到位五是2022年4月22日已对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监管不到位的3名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对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于8月17日全体党员大会上对其进行通报。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严肃追责问责,对29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1人,通报批评8人,批评教育15人,谈话提醒5人。

针对“主题教育开展不够认真”“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等问题,对原二级主任科员刘高进同志予以诫勉。

、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局经费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均用于日常人社工作开展。罚没款项金额相对较大,我局将分期分批归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秉承节俭原则,节约日常开支,挤出办公经费和店租收入分期分批上缴县财政。二是今后我局将加强业务经办与财务人员培训力度,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发票审核把关工作,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2)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未完成。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我局经费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均用于日常人社工作开展。目前已归还5000元,剩余金额相对较大,我局将分期分批归还。

整改措施:一是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秉承节俭原则,节约日常开支,将挤出办公经费和利用店租收入分期分批归还就业专项资金。二是今后我局将加强资金管理,依法依规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及措施

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持之以恒促学习,全力以赴抓整改。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工作,制定长效机制;凝聚全局力量,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全面推进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用心用情保障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新风正气人社“名片”。

(一)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工作氛围。

(二)强化制度建设

根据巡察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挖掘本源,主动担当作为,凝聚全局力量,持续加强整改。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同时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切实依法依规做好今后工作;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实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

(三)推进成果转化

持续推进整改成果转化,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的能力,转化为干部干事的活力,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动力,做到抓常抓长,把巡察整改的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深化人事人才、维护劳动关系等各项工作全面开展的强大动力,持续不断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2010;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19708646204@qq.com。

 

 

 

                                                 中共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43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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