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妇女联合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03-20 19:14:27 sn_admin 81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3月16日至4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妇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7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整改自觉

县妇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关于对县妇女联合会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引导妇联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2022年7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县妇联立即成立以党支部书记、主席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县妇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部署会议9次,并将反馈的问题,逐一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形成明确的整改思路。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

2022年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进行查摆、反思、剖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高度政治自觉推动巡察整改融入妇联各项工作。整改落实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切实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工作、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提升巡察整改工作的整体成效,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以点带面,从思想上、制度上深化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14项,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推动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以创新理论引领工作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列入专题学习计划,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推进党的思想理论深入人心。二是2022年10月26日,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并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巾帼宣讲员深入基层开展“八闽巾帼红十百千万”宣传宣讲活动15场,其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3场,及时用党的创新理论凝聚妇女共识。三是2022年7月25日,组织学习《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及习近平在联合国大会纪念北京世界妇女大会25周年高级别会议上通过视频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福建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和宁德市妇女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2022年11月8日,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贯彻意见。四是2022年810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县妇联工作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五是督促全体干部充分利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学习资源,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并按照要求完成年度目标学习。六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2年10月14日对学习不全面问题的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功能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7月26日,召开“三重一大”会议,对照《寿宁县妇联改革方案》中的内设机构,对办公室、发展联络和宣传权益部、家庭和儿童工作部3个职能部门重新进行人员配备和分工。二是2022年10月调整充实1名副主席,增强班子力量,并根据班子配备情况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班子成员职责更加清晰。三是结合县妇联工作实际,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12项内部控制制度,2022年10月14日经“三重一大”会议研究通过后正式印发,保证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2年10月14日对制度形同虚设、为制定而制定问题的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3.关于妇联组织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15日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乡镇妇联主席任免股级干部的协审程序和县妇联的工作职责,现已配齐班子成员,今后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商定二是2022年12月2日召开寿宁县妇女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要求,推选各行各业、各族各界优秀妇女代表125名,审议和通过县妇联第十五届执行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县妇联第十六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及新一届领导班子。三是今后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替补、增补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增补的规定》,及时增替补妇联执委,确保妇联执委队伍人员的稳定。四是2022年9月2日举办基层妇联执委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基层妇联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妇联执委的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五是常态化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2022年以来县妇联领导班子到基层一线了解基层妇女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开展活动、调研28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妇女群众。六是拓展延伸妇联组织触角,成立妇女微家22个,“四新”领域妇联组织4个,努力做到哪里有妇女同志,哪里就有妇联组织。

4.关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0月14日,会同县司法局重新为各村(社区)分别选聘1名专职调解员和1名兼职调解员,配齐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力量。二是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查发现婚姻家庭纠纷的苗头和线索,第一时间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家庭矛盾纠纷20起,处理妇女群众来电来访10件。三是2022年9月22日召开寿宁县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联席会议,部署我县推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细化各部门职责。四是探索推广“春蕾安全员”工作模式,联合县检察院、县民政局建立春蕾安全员队伍205支,定期开展走访帮扶活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5.关于“儿童之家”未尽其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县妇联加强与鳌阳镇妇联和社区妇联沟通联系,督促相关社区加强辖区内社区“儿童之家”的管理,并落实好日常开放和活动开展等管理。目前3个社区儿童之家已恢复使用。二是按照《寿宁县社区“儿童之家”建设方案》要求,指导各社区“儿童之家”规范化管理,结合妇联日常工作,不定期对各社区“儿童之家”进行走访检查,并了解运行情况。三是结合县妇联家庭和儿童部工作,要求各社区“儿童之家”积极开展儿童关爱、书籍借阅等活动,促进“儿童之家”更好地发挥作用。2022年以来各社区“儿童之家”已组织开展关爱儿童、书籍借阅等活动30多场。

6.关于扶贫入户监测帮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1日组织帮扶干部学习《中共寿宁县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监测帮扶工作内容,提高对扶贫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按照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相关要求,完善22份《入户监测帮扶情况反馈表》。三是县妇联3名帮扶干部认真开展每季度1次入户帮扶,详细了解脱贫户生产生活情况,大力宣传扶贫政策,注明入户时间,做好监测帮扶记录。四是2022年9月28日举办“闽东巾帼乡村振兴科技行”茶艺技术培训班,提升农村妇女综合素养。五是以科技助力乡村振兴,2022年5月组建“碳汇+”女科特派小分队,联系有技术服务需求的巾帼示范基地,与5名“碳汇+”女科特派小分队成员对接,开展技术指导,为基地提供“菜单式”供给、“订单式”需求服务。六是“美丽庭院”创建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按照“协调美、清洁美、绿化美、家风美、生活美”的“五美”标准,创建“美丽庭院”420户,其中省级“美丽庭院”示范户110户,覆盖124个村(社区),培育美丽庭院重点示范线4条,助力打好绿色经济发展攻坚战。按照省、市、县扶贫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各项帮扶工作,2794名建档立卡贫困妇女投保“女性安康险”,救助“两癌”贫困妇女17名,发放救助金11.5万元,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7.关于谋划推动保密工作缺乏力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0月14日,重新调整县妇联班子成员分工,指定1名副主席分管保密管理工作,2022年8月1日调整充实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2022年8月10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共宁德市委保密委员会关于部分机关单位泄密案例的通报》,提高全体干部的保密意识。三是将闽办发〔2017〕9号、宁办〔2017〕9号、寿委办发〔2018〕8号等秘密文件重新登记、规范存放。四是委托第三方档案服务公司对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并按照建设要求配备国家保密机制的密码保密柜,配齐铁门、铁柜、灭火器、除湿器等,明确相应的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做到档案管理工作专人负责。五是2022年10月14日印发《寿宁县妇女联合会档案室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进一步规范档案室管理。六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2年10月12日责令谋划推动保密工作缺乏力度问题的原主要负责人作出检查。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19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2022年8月2日,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制定《寿宁县妇女联合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实施意见》。2022年10月14日规范印发《寿宁县妇联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对“寿宁幸福女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标明作者、校对、审核等要素,及时更新“党史学习”专题专栏。

9.关于底线思维不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15日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直单位内设重要敏感岗位干部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寿委组通〔2020〕47号),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重要敏感岗位干部进行职责分工调整、轮岗交流。二是结合妇联“三定”方案,梳理排查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符合岗位要求防控措施。目前,3个部室共梳理廉政风险点23个,完善防控措施23条,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无死角,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三是2022年8月17日县妇联班子参加由县纪委监委组织的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展;8月25日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8月29日县委分管领导对妇联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谈话等,加强廉政意识。四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2年11月1日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的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10.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相关经办人已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征求意见材料复印留档,做好材料收集存档。二是2022年9月29日重新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学习研讨,2022年7月28日组织开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专题学习研讨,并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三是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各乡镇妇联、县直机关各口妇委会的意见建议,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班子成员、部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1人次,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坦诚交流、充分沟通、交换意见建议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公文办理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1日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确保公文准确规范,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能力二是已对巡察发现部分人员姓名错误、单位使用简称、职务格式不统一等问题的文件及时进行修改。三是2022年的印发文件进行全面排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正确区分行政发文与党支部发文,并加强层层审核把关校对,避免党政行文不分情况再次发生。五是2022年111日对公文办理能力有待加强问题的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克服“形式主义”,杜绝材料造假,应付检查问题,同时对《寿宁县妇联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内容和日期进行更正。二是研讨发言材料和心得体会抄袭网络的2名当事人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发言材料和心得体会。三是严把材料质量关,做好“心得体会”“发言稿”等各类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及时存档。四是综合其他问题,于2022年10月14日对抄袭现象突出问题的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3.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22日组织学习《寿宁县文明委关于印发〈规范县级文明单位文明奖金发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寿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县级文明单位文明奖金的发放和差旅费的报销二是2022年7月25日收回超标准发放文明奖和违规报销工作餐2544.6三是2022年8月22日组织学习《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同时梳理2017年以来慰问情况,补齐清单。四是补齐领取退休安家费和慰问“六一”留守儿童支出费用报销情况附件材料。五是严把票据审核关、审批关,要求所有开支报销均需填写报销单,附上原始单据、相关文件凭据,由经办人员签名、财务审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规范办理手续,杜绝无明细、附件不全等违规报销问题的发生。六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111日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责任人予以诫勉。

4.关于挪用支持贫困地区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22日组织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培训费管理。二是责成相关经办人对2019年县妇联举办茶艺师培训班情况作出说明,并附上相关依据。三是加强和规范培训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审核培训费开支,履行审批备案程序。

5.关于违规支付保险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10日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二是2022年7月25日收回3人的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费900元、8人的女性安康险费用800元。三是加强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女性安康险等费用支付的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保险费支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基础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县妇联工作实际,2022年4月5日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二是2022年9月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把发展党员程序关,推优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人三是2022年9月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明确党支部换届工作流程,2022年9月19日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寿宁县妇女联合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四是2018年度县直机关关于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卷分数重新进行核对更正,并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专题测试,按照测试卷答题实际情况进行评分,测试成绩全部90分以上五是分类建立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日常工作”等会议记录,并指定专人详细规范记录会议有关内容,附上签到表。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1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的认识。二是2022年9月7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深入剖析存在问题,查找问题根源,经主要负责人逐一审阅把关后进行存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不遮掩、不回避,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目前已规范开展谈心谈话11人次,被谈话人及时作出表态,并做好谈话记录。三是2022年9月6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明确民主评议党员内容,并规范填写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中党支部评定意见。今后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程序评选优秀党员并做好规范记录。四是相关当事人已对问题查摆不深入,整改不到位情况进行修改,并结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整改措施表,抓好落实。

3.关于执行新时代选人用人路线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9月15日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选拔任用。二是组织人员对近年来成立的领导小组文件进行自查,并对巡察发现存在职务任命不规范的文件及时进行修改。三是2022年8月29日组织学习《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宁德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细则》《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干部管理。四是严格按照《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当事人已补齐请假手续。今后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干部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五是2022111日对任命不规范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综合其他问题,2022111日对未及时办理病假手续问题的当事人予以诫勉。

4.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主动接受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积极配合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各项工作,及时邀请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巡察整改专题会、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责述廉、“三重一大”等会议,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会议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三是开展“树清廉风尚,建廉洁家庭”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文化展板、听廉政讲座,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注重运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7月25日,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通报《关于两起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典型问题的通报》,让大家引以为戒,并及时通报《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三起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典型安全的通报》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4次,时常提醒党员干部绷紧纪律的弦,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五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要求领导班子结合妇联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党课材料,并加强党课材料审核把关。2022年6月6日、7月28日,县妇联主要负责人为支部党员和各乡镇妇联干部上《学党史 讲廉洁 坚守初心》《传承党的优良传统 在作风建设上作表率》廉政党课。

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7月以来,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申报工作程序,会前由主办科室申报,经分管领导审阅把关、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报备,并主动邀请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50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均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实施。三是2022年7月以来,召开8“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均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充分讨论、逐个表态发言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不断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化水平。四是2022年9月15日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回避事项,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整改方面

1.关于巡察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0月14日修订完善《寿宁县妇女联合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细化“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范围、决策原则和实施程序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三重一大”事项均上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并邀请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杜绝非班子成员列席会议时参与表态,确保议事决策程序依法合规,2022年7月以来,严格按照规范程序,议定“三重一大”事项33项,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5次。

2.关于落实财政督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10月14日完善《寿宁县妇女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经办人员、财务人员认真学习领会。二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落实财政督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补齐各乡镇支付明细表等附件材料。三是2022年以来的财务凭证进行梳理,暂未发现其他类似问题。四是严格审核财务审批报销票据,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销入账,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情况发生。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妇联高度重视,严肃追责问责,对9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2人,责令检查1人,通报批评4人,批评教育2人。

1.针对“学习意识不强”“对未及时办理病假手续”等2个问题,对责任人四级主任科员张高英予以诫勉;

2.针对“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责任人会计周敦香予以诫勉。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压实主体责任,巩固整改成果

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弘扬严深细实的工作作风,以严的标准、铁的纪律、实的作风把巡察整改不断引向深入,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督查,及时完善改进,紧盯不放,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注重整改实效,健全长效机制

把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努力推动全县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新时代美丽幸福新寿宁贡献巾帼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2159;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角林路1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fulian@163.com

                          

                                

                            寿宁县妇女联合会

                             2023 320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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