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02-13 17:02:44 sn_admin 148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中共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巡察整改“四到位一督查”制度(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全局干部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巡察的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对照、主动认领,增强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做到即知即改、真改实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班子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并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书记严格执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5场次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承担责任,形成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任务,全力推进整改。对照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经会议研究,研究制定《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整改工作迅速部署并提出要求,针对4个方面20个主要问题71个具体问题,逐条细化分解,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全程跟踪督促整改进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一轮巡察及其他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方面

1. 关于“整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1)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8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4月20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学习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中共寿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巡察整改“四到位一督查”制度(试行)〉的通知》(寿委巡〔2019〕2号)、县委书记周乃松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上讲话(节选)精神。通过学习,督促干部职工从政治上理解把握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把抓紧抓实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全局最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要求记录人会前做好准备,如实记录会议,会后做好材料归档,并加强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的审核。三是当事人已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2022年7月1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是加大干部撰写材料审核力度。材料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党组书记把关,杜绝表述不规范、错误表述等现象。

2)关于“专项检查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二是2022年6月30日联系下党村支部书记,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工程款与建设方核实后已支出10万元,剩余9.11万元加快结算。三是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严格落实各级专项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按时序进度拨付到位。

2.关于“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关于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出差(下乡)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确保财经法规制度学习到位,执行到位。二是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购买16G、32G优盘及移动硬盘,注明用途并完善有关手续。报销人已清退违规多报销市内交通费60元。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有关事项,提供报销完整附件。三是2022年4月以来县博物馆不断与市文旅局、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对接,现已向市文旅局提交《大宝桥消防设计补充材料》,待审核通过后进行整改,并申请验收。8月3日前往省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对接鸾峰桥、大宝桥的保护修缮验收事宜,推进对鸾峰桥、大宝桥的保护修缮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立即启动竣工决算工作。四是全面梳理差旅报销、采购等相关制度,2022年5月25日,修订完善《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与财产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购买、领用、审批制度,落实经办人报批、财务审核、负责人审批等制度。五是2022年8月30日对购买移动硬盘未注明用途问题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9月1日对多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提醒谈话;综合其他问题,8月31日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会计予以批评教育。

(二)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3.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25日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范围。二是制定《2022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时事政治理论等有关内容,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抓在手上,做到学习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三是2022年6月29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围绕“深刻领会‘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主题开展学习,会议集中学习《读懂“两个确立”的理论依据》《读懂“两个确立”的历史依据》《读懂“两个确立”的实践依据》等文章精神。四是每周五下午组织文化馆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2022年4月20日组织博物馆全体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给下党乡乡亲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进行再学习,要求学习时注重时事政治的表述,并加强审核。五是全面梳理文化馆2018年以来所有文档资料,进一步规范表述。县文化馆已纠正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中的错误表述,县博物馆已纠正2019年度工作总结中的错误表述。六是2022年5月13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革命文物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10月20日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均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七是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未撰写检视剖析材料的党员已重新撰写。八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8月31日“学习不够入心入脑”问题的文化馆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31日“学思用”贯通仍有差距问题的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8月31日“主题教育落实不到位”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全域旅游发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关于“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创建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标对表补短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23号)》《2020年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验收认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寿宁实际,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结合出台《寿宁县创建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实施方案》《寿宁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等,全面梳理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列出寿宁县“十四五”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重大项目汇总表,为创建全域生态旅游生态县工作奠定基础。二是持续跟踪抓落实。持续跟踪督促难忘下党景区提升、犀溪镇甲坑村红色教育基地、云上水洋AAA景区旅游配套项目、童洋民俗旅游村、官台山古银硐国家自然公园、西浦景区提升工程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为进一步创建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工作夯实基础。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牵头草拟《寿宁县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寿宁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已完成意见征求,正按程序报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印发实施

2)关于“A级景区、乡村旅游品牌创建力度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旅游创A行动。紧扣创建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目标,推进下党红色旅游景区和西浦景区规划提升,完成《寿宁县银山花田景区总体规划》《寿宁县下党及周边区域乡村旅游详细策划》《难忘下党乡村旅游详细策划》《官台山古银洞国家矿山公园规划》,推动《难忘下党红色旅游景区创建国家AAAA级景区提升规划》完成评审,西浦景区提升规划委托第三方编制,垅上茶乡景区上报宁德市文旅局纳入2022年创建国家AAA旅游景区计划,结合金牌旅游村打造完成节点提升规划。二是补齐景区创A短板。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明确景区创A短板弱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确保景区达到创A要求。保障景区创A实施,扎实推进下党、西浦、云上水洋、垅上茶乡景区旅游配套项目建设,全力保障创A工作顺利开展。

3)关于“旅游服务体系不够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旅游服务体系。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文化类19个、旅游类26个、体育类6个)纳入寿宁县“十四五”文化、体育和旅游发展重大项目库,纳入寿宁县金牌旅游村建设标准及考评细则。二是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有计划地推动旅游标识标牌21个村、游客服务中心16个、智慧旅游系统等项目建设,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全县旅游服务质量。三是全力推进金牌旅游村建设。制定出台《寿宁县建设金牌旅游村实施方案》(寿政办〔2022〕26号),将旅游服务体系作为21个金牌旅游村项目建设的重要内容。四是制定出台政策措施。草拟《寿宁县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寿宁县旅游民宿管理暂行规定》《寿宁县旅游民宿奖补办法(草案)》,正在征求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意见,为全县旅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五是打造特色街区。拟按PPP模式融资2000万元,在城东社区打造一条集餐饮、购物、休闲娱乐、旅游演艺等多元夜间文旅消费业态为一体的特色街区。六是加强旅游宣传推介。2022年2月26-28日在福州成功举办寿宁三坊七巷“难忘下党·福满寿宁”全域宣传推介活动,邀请100家省内外旅行社到寿宁县进行踩线活动,打响“难忘下党·福满寿宁”全域旅游品牌。

5.关于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工作成效不显著”问题

1)关于“比例不达标”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结合金牌旅游村建设项目,对不达标的旅游厕所按要求进行改造提升,增加男女厕位比例。其中2015-2017年旅游厕所25座,因2018年前建设的旅游厕所没有相应的规范标准,所以该时段建设的旅游厕所存在比例不达标问题;2018-2020年“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全县建设旅游厕所45座,要求各乡镇村严格按标准建设并验收,百度地图标注100%。目前有关乡镇村共12座旅游厕所已结合第一批金牌旅游村项目提升改造;其他不达标的旅游厕所将陆续在第二批金牌村建设中进行改造提升。

2)关于“设施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经过前期摸排,2022年5月26日函告旅游厕所设施不完善的南阳镇、下党乡、坑底乡等乡镇限期整改,要求增设家庭卫生间、无障碍厕位,配齐厕所标识、引导牌、管理间、拖把池等设施,所涉及的21座旅游厕所已完成整改,另23座已达标准;二是严格建设标准。对新建旅游厕所,严格按照《旅游厕所等级标准对照表》A、AA、AAA标准建设,落实百度地图标注任务,坚持做到“完工一座,上线一座”。

3)关于“选址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排除安全隐患。我局于2022年5月26日下发《关于要求对旅游厕所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函》(寿文旅函〔2022〕31号)函告南阳(花岭村)、坑底(浩溪村、芎坑村)、下党(下屏峰村)等旅游厕所所在乡镇村,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对南阳花岭村旅游厕所存在问题,南阳镇政府6月16日答复“已设置道路安全警示牌,并加强监督检查,派专人定期对厕所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维护”,坑底浩溪村、坑底芎坑村、下党下屏峰村均已完成旅游厕所整改。二是加强安全标识提示。南阳花岭、坑底浩溪旅游厕所设立防护栏措施,在醒目位置设立引导指示标识,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三是加大整改力度。省道S207线寿宁下党至尤溪段公路工程建成通车后,下屏峰旅游厕所安全隐患排除。同时,将结合实施的金牌旅游村建设进行整改提升。

4)关于“制度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监管。坝头、含溪村和杨梅州景区已按要求完成相应岗位职责、卫生监督检查、卫生服务标准等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人员行为,提高人员素养及公共保护意识。二是健全制度。制定《寿宁县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管护办法》,将旅游厕所纳入《寿宁县(2022年度)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文化服务中心)管护责任清单》。三是加强旅游厕所日常管护。按照《旅游厕所建设管理情况检查项目表》要求,2022年以来检查58次,加强日常监管。四是2022年9月1日“制度不健全”问题的产业资源股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

6.关于落实文物保护责任有疏漏”问题

1)关于“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划定工作已完成,由县政府办公室予以公布。二是继续积极推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碑树立工作,按每个保护碑0.25万元补助标准拨付下达至有关乡镇,2021年8月省文物局审核通过3个碑文(黄阳隘1个、车岭古道2个),乡镇已完成安装工作。剩余2个未通过的碑文,待省文物局审核通过后即予立牌。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9月2日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的股室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2月28日完成全县文物博物馆单位、县级以上文保单位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保护级别、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和监督责任单位的信息均公告上墙。我局将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通知乡镇进行整改。二是针对文物保护单位禁烟和禁火标志不规范问题,我局已统一完成标志制作并更换安装到位。

3)关于“宣传不够深入,群众保护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安全“十不准”“十必须”》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5次,提升群众文物保护意识。二是利用寿宁电视台、“今日寿宁”、“文旅寿宁”等新媒体新媒介,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法规、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2022年1-10月通过各类平台共开展宣传9次,提升群众文物保护管理参与度。三是6月11日,开展2022年寿宁县“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民法典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800份,进一步提高民众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和对文化遗产事业的关注度,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保护文化遗产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4)关于“博物馆、图书馆安全工作有纰漏”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8日制定《寿宁县图书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寿宁县图书馆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清单》,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消防隐患排查,做到有检查、有结果、隐患得到整治。4-10月开展消防隐患排查5次,排查隐患1个,整治隐患1个。二是2022年5月12日修复锈蚀的消防管道,确保每层消防栓均能正常运作。三是添置灭火器、防盗窗、电子密码锁。2022年5月20日在博物馆的办公室、展厅、文物库房共添置24个灭火器;6月16日对博物馆库房的4扇窗户加装防盗窗,对博物馆库房的3扇门,在原钥匙锁基础上加装电子密码锁;7月2日对博物馆的3个库房及外部通道安装7个监控设备,有效起到防火防盗作用。

5)关于“维修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南阳镇含溪村已完成省级文保单位瓦窑坪红军标语厝修缮设计方案,我局已报送至省文物局审核,并积极与省局沟通,通过审核后立即启动文物修复修缮工程,并加强监管,确保修缮项目顺利竣工验收。

7.关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问题。

1)关于“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较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线下文化服务。制定暑假、秋季全民艺术普及免费培训活动计划。暑假免费培训活动共开设7个培训班(声乐1、少儿舞蹈2、语训2、广场舞1、成人舞蹈1),已在7月举办,秋季免费培训在10月举办,增强场馆免费开放效能。二是加强线上文化服务。元旦、春节和端午节期间举办“福满寿宁”文化惠民系列活动15场次,采取线上线下现场直播等形式,扩大群众参与度,线上线下观众参与人数近16万人次。与县融媒体中心加强合作,通过“今日寿宁”和“文旅官微”及时播报和开展为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化服务。三是积极开展各类文化展览活动。2022年2月25—28日在福州三坊七巷举办“难忘下党、福满寿宁”全域旅游推介活动,6月11日“文化与自然遗产日”举办寿宁县文化遗产宣传图片展览以及开展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同时,省市县各文艺协会团体保持密切合作开展文艺下基层采风创作活动,在年内拟创作出版《走进八闽旅游景区—寿宁》,编辑出版《映山红》寿宁文艺两期,第一期已结束组稿进入准备排版印刷工作,扩大我县文化旅游的对外宣传影响力,提升寿宁文化旅游的对外知名度。四是基层文化指导。制定文化馆、图书馆专业人员下基层辅导计划,逐渐深入推进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已在乡镇村(社区)建立14个文化分馆和5个图书分馆,对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常态化指导和督促。五是推进乡村文化从业人员培训。已在9月份举办乡村公共文化队伍业务培训班,文化馆、图书馆专业人员对乡村文化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已选送乡村文化骨干参加2022年全省村级文化协管员、综合文化站站长暨文化志愿者骨干网络培训班,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履职能力。六是2022年8月30日对“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较薄弱”问题的文化馆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全民阅读推广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1日组织图书馆全体干部学习2020年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提高干部思想意识,深刻领会开展全民阅读的重要性。二是2022年3月28日制定全民阅读系列活动计划,积极开展全民阅读“七进”活动。4月21日,在“寿宁文旅”官微上,开展“品阅天下经典  放逐心灵远航”为主题的4·23世界读书日有奖竞答线上活动。5月20日,在寿宁县北路戏剧院广场举办“营造书香社会  共建和谐寿宁”全民阅读活动,分发全民阅读宣传册400多份。5月31日,在“文旅寿宁” 官微举办第四届福建省“读中华经典  颂时代华章”朗诵比赛,广泛营造全民阅读氛围。分别于6月11日、6月21日,在寿宁县北路戏剧院、蟾溪社区、寿宁县金祥丰农业专业合作社、犀溪镇仙峰村、仙峰小学、南阳义务消防队开展全民阅读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全民阅读七进”推广活动,分发全民阅读宣传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1700多份,积极营造全民阅读良好氛围。

3)关于“服务乡村文化振兴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29日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二是征集文化惠民需求。为加强文化惠民工作的针对性,2022年4月11日制定《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关于征集2022年文化惠民(北路戏)下基层演出需求的函》,向各乡镇村及有关单位征集文艺演出需求,收到回复函11份。制定文化惠民计划。根据乡村演出需求,已制定2022年文化惠民下基层演出计划,覆盖全县9个乡镇,9所中小学,每年完成北路戏文化惠民演出任务不少于50场,目前已完成演出任务69场次,进一步拓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北路戏下基层文化惠民演出面。主动对接政法、公安、司法、教育、总工会、团委等单位,编排《亮禁毒利剑 守幸福家园》等节目,开展养老防诈、禁毒、普法知识竞赛、国学经典诵读、美丽乡村公益行等演出活动。与鳌小、实小、机关幼儿园开展戏曲进校园文艺演出活动。积极开展文化惠民下基层、进村庄、入景区、进校园文艺演出和各类文化活动满足全县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5月份成立寿宁县乡镇村村响工作群,在群里积极落实省市关于村村响工作要求。汇总每个乡镇的行政村广播“村村响”损坏数量,并与县广电网络公司对接检修维护工作。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宁德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21〕98号)要求,2022年计划建设1个县级平台,南阳、平溪、下党3个乡镇平台和48个行政村应急广播点,将向县政府申请拨款,依托广电网络公司,积极推进今年的应急广播建设任务。

4)关于“博物馆作用未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添置库房设施设备。对库房门窗进行改造,安装防盗设施,按照库房要求配置门禁。购买存放文物的保密箱2个,对国家二、三级文物和一般、未定级的文物进行分类整理。二是编制博物馆文物展厅展陈大纲。2022年5月16日经第三方编制《寿宁县博物馆历史文化展陈大纲》,6月23日,邀请专家完成了评审工作,现已完成总体展陈的布局设计,将推进展区展陈设计工作。三是2022年10月15日-10月31日在寿宁县图书馆一层展厅和寿宁县图书馆微信公众号举办“寿宁县博物馆馆藏文物”图片展。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让寿宁人民群众了解寿宁县博物馆馆藏文物,以此感知寿宁历史,提高文化自信。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9月2日对“博物馆作用未发挥”问题的原博物馆负责人予以诫勉,9月2日对博物馆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5)关于“图书馆管理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1日组织图书馆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提高图书馆干部思想意识,认真做好图书馆工作。二是修复超星数字阅读机,确保读者能够在阅读机上下载期刊、书籍。三是截止2022年10月前,收回逾期未还图书54本。5月31日,在“今日寿宁”“寿宁在线”“文旅寿宁”微信公众号发《寿宁县图书馆关于逾期图书催还的通知》,收回16本借书证押金(每本50元)共计800元,收回3450元抵销135本未归还的图书。四是建立健全借书证办理信息登记、押金台账,及时督促读者归还图书。五是建立健全图书馆管理制度,修订《寿宁县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寿宁县图书馆馆长职责》《寿宁县图书馆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寿宁县图书馆图书借阅室管理制度》《寿宁县图书馆图书室管理人员规章制度》《寿宁县图书馆自习室管理规章制度》等制度,加强管理。

8.关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1)关于“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分管领导带领体育股、少体校工作人员到健身站点对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进行指导交流。二是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业务能力的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向省、市体育局争取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名额。2021年11月我局派4名人员参加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2022年5月24至26日我局派出3位教练员赴宁德市参加由市老体协主办的《杨氏26式太极拳》教练员培训班。三是2022年6月25-26日举办2022年第一期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气排球项目);7月20-21日举办2022年第二期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篮球项目),两期共培训50人。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9月2日对“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力度不够”问题的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对县城体育场疏于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2月已将原体育场管理人员辞退,委托寿宁县长跑协会管理。二是2022年2月8日制作“严禁烟花爆竹燃放,严禁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驶入”告示牌,加强田径场管理。三是2022年4月10日铁架裁判席已拆除。四是结合寿宁县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对体育场进行改造提升,目前已进入设计阶段。五是加强日常巡查,2022年以来开展9次巡查。

3)关于“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2月对全县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文体广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管护责任清单进行摸排,截至目前共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文体广场、体育场馆、健身设施)174处。二是将水洋、官田场村公共体育设施纳入金牌旅游村建设,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三是积极向上级争取全民健身工程项目,完成托溪乡五人制笼式足球场建设;托溪乡大黍村配备10副一代健身器材;向省体育局争取200万元资金用于下党乡小型体育公园建设。四是按照《宁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公共体育设施管理维护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乡镇、村(社区)体育设施管理指导督促。

9.关于综合执法水平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及文体旅游业专业知识学习,2022年6月9日、6月13日、6月21日、6月27日组织执法大队全体执法队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稽查办案工作制度》等,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执法水平。二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周例会制度,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行政执法知识,提高办案水平,提高办案质量。三是在今后的执法办案过程中,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行政执法,以杜绝类似的问题再次出现。明确专人负责该项业务,时时和上级部门、司法部门及法律顾问保持沟通联系。重新梳理《福建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2020年3月20日修改后,“漂流”项目经营活动不再需向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六是加强对“漂流”项目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督促经营业主做好经营活动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2022年6月16号我局组织人员对经营单位提供的材料按照漂流场所的国家标准进行了审核。分别于7月19日联合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应急局及犀溪镇等部门,7月24日、8月12日由县领导带队,对寿宁县北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漂流项目进行了检查,并先后下达了暂停开放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北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全面落实漂流项目安全、疫情防控等措施,切实做好各项隐患排查和整改。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9月2日“执法不严”问题的负责人、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组织领导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2022年工作要点》。二是2020年起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三是2021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上,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的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完成2022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2022年7月15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分析研判会议。

2)关于“学习开展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相关班子成员已重新提交学习研讨材料。二是已制定《2022年度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要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习会,今年已按要求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习会9次,明确党组书记为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学习,杜绝存在以简单的传达学习代替研讨式学习的现象。

3)关于“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以来已先后对国家安全、节水、抗疫等主题的LED标语及海报等进行审批,共审核LED标语8条、海报15张、横幅5条。二是已制定《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建立管理台账、严格发布审核、定期更新更换,确保公共领域宣传不走样、不变味、不滞后。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8月31日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不到位”问题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关于“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办公室公文业务培训,2022年5月13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寿委办〔2019〕5号),提高办公室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不断改进文风,转变作风。二是2022年5月25日,修订完善《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公文办理制度》,规范拟稿、初核、复核、签发等发文流程,规范执行文件签发程序。三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把政治关、政策关、规范关、文字关。起草公文时进行充分论证、广泛研讨、认真审修,确保内容合法合规、用词用语经得起推敲和检验。起草人、审核人切实负起责任,以对文件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做好行文、校对、审查等工作,确保发文质量。四是相关当事人重新撰写“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发言稿、“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主题发言提纲,纠正不规范、不严谨行为。五是今后加强对干部的教育,要求干部履职尽责,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工作总结等材料。六是加强分管领导对工作总结和干部撰写材料的审核把关,今后若发现抄袭现象及时予以提醒谈话并予以纠正。七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8月30日“新思想、新担当、新作为”发言稿内容基本雷同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9月2日“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问题的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2.关于“行政审批把关不严”问题。

1)关于“质效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即开展自查。分管领导牵头政策法规与审批股、局派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深入开展自查,还原事情经过,分析原因所在。经自查,鳌阳镇畅歌歌城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未存在超时办理情况已作出情况说明。二是提升办理时效。围绕“办事速度最快、办事流程最简”目标,深入推进减时限、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让群众办事更快捷、更高效。2022年以来,落实“减环节”事项17个,“减时限”事项50个,“零跑趟”事项120个。

2)关于“审批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3月将授权人员调整为事业编干部,又于2021年1月12日将授权人员改为行政编制人员。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局主要领导在局务会多次明确,行政审批事项只可授权编内人员,并在局班子内部达成一致共识。二是统一思想,规范程序,提高审批质量,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

3)关于“审批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鉴于原审批人员、窗口人员已辞职离岗,为切实防范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局分管领导已组织政策法规与审批股负责人、审查人员及窗口人员,进行警醒教育,切实扎紧审批审查篱笆。二是完善受理、审查、决定三级审查机制,由受理人员、审查人员、审批人员分别对群众申请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材料齐全、内容规范、流程严谨,严防此类现象发生。2022年1月-10月规范审批64件,满意率百分百,及时率百分百,办结率百分百。

13.关于资金、资产管理有待强化”问题

1)关于“利息收入应缴未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8年1月-2021年9月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博物馆、文化馆等利息收入共计21651.32元予以上缴。二是2022年5月25日,修订完善《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与财产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和财经纪律。

2)关于“资金使用规避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9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知识,加强财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会人员风险意识和从业水平。二是吸取2018年图书馆违规提取资金存入基本户问题教训,严格资金审批程序,保证资金规范使用。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9月2日对“资金使用规避监管”问题的图书馆原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3)关于“票据报销审核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二是2022年5月25日,修订完善《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财务与财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票据报销审批审核制度,落实经办人报批、财务审核、负责人审批等制度。三是加强对财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督促财会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或附件不全的不予报销。

4)关于“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干部职工对资产管理的认识,提高资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二是已对2019年8月13日县文旅局购置图书、2018年11月19日北路戏保护传承中心购置灯光音响设备1套予以列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严格遵守财务规定和财经纪律,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由专人负责,全面清点固定资产,及时登录政府资产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人员岗位变动及时移交资产,并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8月30日对“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14.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

1)关于“项目决算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的通知》(寿财建〔2018〕6号)。二是2022年3月31日福建省广拓会计事务所已全面完成寿宁县体育馆项目决算工作。北路戏剧院改造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2月委托中禹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决算工作,将于11月底前完成。下一步对工程项目及时开展决算,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2)关于“内业资料失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3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二是责成第三方公司对内业资料进行校正。三是今后加强经办人员、分管领导对工程项目内业资料的审核。四是综合其他问题,9月1日对工程项目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5.关于“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基础偏弱”问题。

1)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20日组织支委委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寿宁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寿宁县发展党员层级管理办法(试行)》《寿宁县发展党员六项制度(试行)》。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发展党员的推荐、培养、考察等工作,做到程序合法合规,记录完整,及时跟踪。2022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名。

2)关于“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开始全体党员自觉履行党费交纳义务,每月准时上交党费,由专人负责登记,并按要求做好台账和公示。二是2022年5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条例。

1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支部支委成员之间、普通党员之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切实用好批评利器,准确发现问题、切中要害,提醒到位,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切实做到正视问题、触及问题、解决问题,避免以意见建议代替批评或“没意见”。四是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五是未制定整改措施表人员按照2019年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按照问题清单补齐整改措施表,今后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结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六是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党支部对各党员作出评定意见,将未填写完整的民主评议党员表补充完整。七是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认真的人员已按要求重新撰写。未撰写2019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的当事人已撰写检视剖析材料。八是加强干部撰写材料审核把关。材料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核,党组书记把关。九是加强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要求工作人员做好会前准备,会上认真如实做好记录,会后做好收集归档工作。十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8月30日、9月1日分别对检视剖析材料未按要求查摆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31日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简单的予以批评教育,9月1日对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问题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9月2日对未撰写检视剖析材料的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17.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坚决”问题。

1)关于“廉政谈话开展不全面、针对性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13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6月2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二是2022年5月25日,修订完善《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廉政谈话制度》。三是认真贯彻廉政谈话制度,督促班子成员及时按照制度,与班子成员及分管领域的负责同志开展廉政谈话,目前已开展廉政谈话15人次。

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13日召开廉政风险点排查专题会议,根据机构改革和文旅工作实际,梳理权责清单,查找风险点位,完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二是2022年6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全面从严治党廉政风险点清单》,并将清单印发给各股室及下属单位。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9月1日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全面”问题的分管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警示教育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法教育。二是对干部处分决定严格按照相关条例规定执行处分决定,及时通报,以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已通报11人次。

4)关于“干部职工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及时传达纪委等上级部门关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2022年1月24日传达学习《中共宁德市纪委宁德市监委发布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中共宁德市纪委宁德市监委发布关于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1月29日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三起移风易俗违规违纪问题的通报》精神,5月25日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精神。二是2022年5月16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时代楷模”孙丽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号召全体党员干部广泛学习宣传孙丽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7月15日传达学习县禁毒办《关于给予金昌展同志通报表扬的决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三是加强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谈心谈话,了解干部、关心干部,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已进行谈心谈话23人次。四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督查力度,对干部职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督查做到常抓不懈,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制定《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将执行情况与个人评先评优、绩效等挂钩做到奖罚分明让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18.关于“开展述责述廉工作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主动接受监督,加强与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沟通,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等领域问题及时征求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意见。二是2021年度述责述廉会议邀请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今后有关述责述廉、党风廉政等会议均主动邀请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三是严格规范会议方案制定,重新制定2020年《关于召开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议的方案》,今后加强分管领导对会议方案的把关和审核。四是2022年5月13日组织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6〕56号)文件,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对述责述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五是述责述廉报告大部分雷同人员和述责述廉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过于简单人员已重新撰写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并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撰写2021年度述责述廉材料。六是2022年2月21日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召开2021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完善党组书记作现场点评、整改公开和汇总上报程序。七是未制定整改措施表人员已补齐整改措施表。

19.关于队伍建设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问题

1)关于“执法和文物遗产保护力量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机关原会计已调整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岗位,充实执法大队人员,加强工作力量。二是通过2022年上半年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招聘4人,均已入职。三是2022年7月向县人社局报送2022年下半年寿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计划招聘1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计划招聘3人,进一步加强执法和文化遗产保护力量。

2)关于“旅游服务力量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引导。按上级部门要求,每年积极组织导游报考,以备不时之需;推荐参加省市组织的金牌导游、讲解员评选,加大讲解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大力引导发展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使其发挥示范导向作用,6月份我局推荐下党乡1名同志参加省级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评选活动。二是加强培训。以A级景区、金牌村、网红打卡点为侧重点,整合已经先后培训的三批旅游讲解员,精选提升一批高素质讲解员,充实各旅游资源点,以满足游客需求。三是挖掘资源。在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的同时,挖掘旅游点所在地人才资源,充实旅游服务力量。

3)关于“干部岗位变动频繁,工作连续性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调研,正确研判,加强干部人事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合理性。二是巩固干部调整配置前期成果,在保障工作高效运行前提下,减少干部调整频次,尽可能保持现有局面连续性、稳定性。

4)关于“选人用人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研究,2022年5月25日局党组撤销办公室负责人任命,对不合规的用人进行纠正整改。二是2022年5月13日组织学习《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寿委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的选拔任用。三是坚决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动议酝酿、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意见、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20.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13日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关于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寿文旅党组〔2020〕5号),明确超过2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必须经局党组会讨论决定,2万元以下(含2万元)5000元以上的资金支出由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执行。二是2022年以来已召开15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议题逐个进行表决,列席人员未参与表态。三是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财务人员在拨付大额资金前,对会议记录严格核实,截至目前,大额资金支出均由办公室出具经党组会研究证明。四是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并加强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的把关和审核。五是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督促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减少会议记录错误等失误。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28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1人,通报批评10人,批评教育15人,谈话提醒2人。

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落实文物保护责任有疏漏”、“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等问题,对县文化馆干部龚健予以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维修不及时”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瓦窑坪红军标语厝修缮设计方案第一稿由于业主单位未按照立项文件进行设计,超出维修范围和内容,未通过省文物局审批,经修改后,已再报省文物局审批,省文物局尚未完成审批工作。

整改措施:积极与省文物局沟通,尽早通过设计方案审核,通过审核后立即启动文物修复修缮工程,并加强监管,确保修缮项目顺利竣工验收。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整改工作的能力,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工作各方面。

(二)着力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整改落实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回头看”,注重查缺补漏、补齐短板,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加强跟踪协调,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所有整改事项不留死角,整改到位。

(三)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紧紧围绕促进文旅工作发展,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目标,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7567;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茗溪新区马仙路35-1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邮政编码:3555500;电子邮箱:snwh5527567@sina.com

 

 

 中共寿宁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   

2023116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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