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02-13 19:00:36 sn_admin 34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及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县地方海事发展中心)、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以下分别简称局党组、运输中心、执法大队)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4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察整改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情况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22年4月2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议,4月6日局党组印发了巡察情况通报。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指出的问题全面客观、精准深刻、切中要害,令人警醒;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我局实际,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指明了方向,理清了思路。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切实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2022年4月2日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上,局党组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带头落实整改责任,牵头推进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3.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第一时间从问题着手,安排制订问责方案和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对每一个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局党组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

4.敞开心扉,深刻剖析。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在充分准备情况下,于2022年6月1日下午在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查摆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等相关领导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点评,对下一步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要求。

5.加强协调,推进整改。对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通力合作,主动协调,多管齐下,形成合力。能够立即解决的,马上进行整改,确保按时整改到位。2022年6月6日组织局机关各股室、运输中心、执法大队召开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对照整改方案中具体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进行再细化、再确认、再落实,确保整改措施更具有针对性,责任分工更明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一轮巡察及其他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于2022年4月2日、5月18日、6月17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巡察整改“四到位一督查”制度(试行)》《巡视整改落实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二是2022年7月14日局党组召开2022年上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局属单位2022年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安排部署下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2022年7月4日运输中心组织全部干部职工学习《关于县委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的通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问题已整改到位。四是20228月17日,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含四级主任科员),参加在县文艺展厅举办的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观展活动。8月31日,组织局全体在编人员观看省党风廉政警示教育馆虚拟展馆视频。五是针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等问题,2022年6月1日原局党组书记、局长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作自我检讨。

2. 关于整改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争取,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综合股加挂“寄递安全监管股”牌子,核增财政核拨事业编制1名(寿委编〔2021〕87号)。二是2022年5月25日利用县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交通运输工作的机遇,向县人大报告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执法大队质监中队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经费问题,请求帮助协调解决。三是严格执行《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严把票据审核关、审批关。四是针对2021年“1+X”专项督查发现出差审批单未经领导审批、出差时间与审批时间逻辑混乱、票据未签名或附件不全等问题,逐点改正补齐,同时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类似问题。五是2022 年7月20日,局党组分别对财务审批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报销人、局会计予以批评教育。

3. 关于建章立制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8月10日重新修订印发《失职追究制度》。二是举一反三,重新梳理局规章制度38篇,修订完善《接待管理制度》等10篇。三是2022年6月6日局领导与办公室人员开展谈话,要求办公室人员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办公室工作能力和水平。

4. 关于问责方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2022年6月17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福建省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二是党组2022年4月26日、5月10日召开会议研究拟订巡察整改问责方案,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全程监督巡察整改问责工作。三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对39名责任人逐一进行问责(另有1名责任人工作调动,已由其现单位予以问责),开展批评教育谈话39场次,发出批评性通报文件10份

(二)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5. 关于以新思想新理论引领发展理念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2022年3月22日、6月20日、7月15日局党组、局党支部、运输中心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分别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奋力开启建设交通强国新征程》,并开展学习研讨。二是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1-10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等内容。2022年10月26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6. 关于学习贯彻市、县党代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局党支部、运输中心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于2022年2月8日、2月15日、6月21日、6月28日分别组织学习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二是贯彻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制定《寿宁县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同意于2022年4月23日印发实施。三是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2022年1月25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讲话精神及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7月7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8月23日组织学习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四是2022年7月25日,局党组对未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7. 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的问题

1)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运输中心多次电话督促竹管垅乡综合运输服务站建设单位尽快组织综合运输服务站验收,并于2022年6月24日、10月14日组织人员到竹管垅乡进行督促指导二是2021年12月联合县财政局重新申报武曲镇、凤阳镇两个综合运输服务站纳入2022年省级建设项目库。目前,武曲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已纳入2022年省级补助对象(闽财建〔2022〕110号)三是举一反三,持续指导督促项目建设,深化发函督办、实地调研等方式,强化对项目的跟踪督导。

2)交通扶贫项目进展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我局发文督促南溪至亭下、大安至洋路口段公路工程2个项目业主单位,限期组织交(竣)工合并验收。上述2个项目已于2022年5月16日、6月15日完成项目交(竣)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行业监管力度,牵头制订《寿宁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已完成征求意见,正在修订。三是我局成立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作专班,设立综合服务组、5个片区指导服务组、工程审批组,指导项目前期设计、报批等工作,督导项目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等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3)民生工程序时进度滞后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督促清源镇龟洋桥危桥改造项目业主单位清源镇龟洋村委会,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二是发挥行业监管手段,配合清源镇政府于2022年6月30日、10月18日约谈项目施工单位。

8. 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营造爱路护路社会氛围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至6月开展以“守护公路安全、争当服务先锋”为主题的“路政宣传月”活动,走进社区、沿线村庄、工业园区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发放宣传品500余份,为群众咨询解答问题73次。二是2022年5月25日,会同宁德市公路中心联合开展 “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1-10月,与公路中心、属地乡镇、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80次,清理堆积物52处50平方米,拆除非公路标志牌36面,拆除违章搭盖5处52平方米,查处超限车辆4辆卸载货物96.5吨。三是加强公路巡查,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2021年12月6日切割拆除清源镇村尾村陈某某在Y020线K0+500M处右侧公路控制区内修建钢筋立柱。2022年巡查国省道15796公里,巡查县乡道5114公里,处理路政案件10个。四是2022年7月26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营造爱路护路社会氛围不够的责任人执法大队分管副大队长张建忠予以诫勉。

2)公示信息未及时更新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4月完成全县农村公路县乡村道路长牌排查,需更新信息牌218面、新增信息牌136面。目前已完成路长牌信息更新工作,完善更新总路长、乡镇路长、专管员信息。

3)破坏公路及安防设施现象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21日印发《寿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安全生产保畅通工作的通知》(寿交〔2022〕51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寿宁县安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加强农村公路路况日常巡查工作,及时修复农村公路水毁塌方和沿线交通安全附属设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二是督促寿宁县安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对县道大安至茗溪路段、乡道杨梅仔至角林等公路边沟清理,已于2022年6月24日清理完成。三是2022年6月21日、9月22日督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乡道丰谷至可观、卢时岔至福后、清源至溪岗、余坑至白岩、竹管垅至斜滩等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修复。目前已修复完成,修复沿线波形梁护栏35处、护栏端头43处。

4)养护投入不足,隐患排除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2年6月7日完成县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计发现6处安全隐患,现已全部完成。二是2022年7月5日印发《寿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要求及时完成农村公路水毁修复的通知》(寿交计建〔2022〕54号),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修复农村公路水毁路段。三是大韩至甲峰、基德至刘厝公路水毁路段,结合建制村“单改双”项目建设时修复。

5)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经隐患排查,坪托线等5条县道存在隐患路段需增设护栏10298米,我局已结合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养护提升工程等项目增设护栏1744米。二是基本完成县、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基础上,谋划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2年投资883万元完成14个乡镇农村公路村道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87公里/33条线路。

6)乡村路网有待提升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寿宁县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寿政文〔2022〕46号),实施“单改双”工程三年行动、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工程,补齐交通民生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先行”保障。二是全面梳理建制村通双车道和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2022年5月24日印发《寿宁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分解表》寿2022〕13号),明确各乡镇年度具体任务目标。至2022年10月底,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累计在建及完工项目12个,累计完成投资6788万元;2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累计在建及完工项目17,累计完成投资2958万元。

9. 关于“村村通”车辆运营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照县纪委监委要求开展“点题整治”,2022年7月6日印发《寿宁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点题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寿2022〕49号),通过整治,强化“村村通”车辆监管,规范落实运营补助工作。二是2021年12月17日下发《寿宁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村村通”客运车辆运行的通知》(寿运中心〔2021〕103号),进一步规范“村村通”客运车辆运行三是县动态监控站加大营运车辆特别是“村村通”车辆的抽查力度, 2022年1月—10月通报动态监控问题10次,通报“村村通”车辆不按区域经营21辆次。四是严厉打击“村村通”客运班线收班前违规跨乡镇“跑出租”、违规经营县际、市际、省际运营业务等违法行为,2022年处理“村村通”不按线路行驶案件3起。五是举一反三,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22年6月13日、20日组织约谈客运企业负责人,与30位“村村通”驾驶员签订不在经营区域外营运载客承诺书六是依托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抽查“村村通车辆运行轨迹,在其往返路口进行蹲守检查,2022年以来共抽查“村村通83辆次。七是应用“公安交通五大联动机制”,在县、市、省际重点路口开展对“村村通”车辆的联合执法检查,截至10月底,执法大队与公安交警联合开展“村村通”检查工作13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人次,检查“村村通”车辆28辆次。八是2022年7月18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违规跨乡镇“跑出租”、违规经营县际、市际、省际运营业务问题监管不到位的经办人运输中心工作人员李云予以诫勉;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违规经营县际、市际、省际运营业务查处不到位责任人执法大队陆路稽查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10.关于推进路长制实施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安排一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县路长办工作。2022年5月25日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路长制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请求县有关部门帮助解决县路长办、乡镇路长办机构编制、办公场所问题。二是按照省、市对县级考评标准及养护合同要求,参照兄弟县市考评标准,结合管养单位职责,重新拟定对管养单位的考核指标及标准,2022年7月13号印发《寿宁县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评一览表》(寿交计建〔2022〕55号),2022年8月份开始按照修订后的考评表开展农村公路养护考评工作。三是2022年6月23日召开2022年农村公路乡村道专管员培训会,全县乡村道专管员参加培训,提升专管员履职能力。四是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全县32名乡村道专管员于2022年8月开始陆续并入网格员,由乡镇负责进行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五是针对路长制季度检查考评发现的问题落实闭环管理。2022年7月12日-15日、9月26日-28日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路长制考评工作,将检查考评发现问题通报乡镇整改反馈,经跟踪抽查,通报问题已整改到位。六是2022年7月27日,局党组对考评通报问题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县乡公路发展中心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11.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4月15日修订并印发《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寿交〔2022〕26号),7月22日制定印发《寿宁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寿交〔2022〕61号)。二是印发《寿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寿宁县2022年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实施方案的通知》(寿交〔2022〕60号),于2022年7月29号在南阳镇渔溪大道往四中方向开展寿宁县2022年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演练,根据演练验证结果对预案进行更新和修订,印发《寿宁县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寿交安〔2022〕13号)。三是2022年1月15日、4月1日、7月1日结合安全生产季度会议,组织安办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学习。四是2022年1月—10月联合交警、运输中心、执法大队,对客运企业开展每月“双随机”抽查和安全生产检查13次,规范隐患排查整改闭环全过程管理,确保隐患整治落实到位。五是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落到位。2022年省、市主管部门检查我县交通运输企业(项目),发出整改通知6份,及时转发相关单位,督促整改到位,按时反馈整改情况。我局强化省道S207线南北段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发出整改通知2份,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闭环管理。六是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2022年6月10日印发《寿宁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寿交〔2022〕48号),2022年6月—10月组织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客货运企业、快递企业检查指导8次,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本兼治,巩固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七是2022年7月27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安全生产例会材料造假的责任人局安办主任卢羽翔予以诫勉。

12.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运输中心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分别于2022年4月11日、6月17日、6月27日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二是修订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党组议事日程。三是局党支部、运输中心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分别于2022年6月23日、6月27日、7月14日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班子成员按“一岗双责”要求剖析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四是执法大队2022年3月9日制定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局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局党支部关于2022年党员学习计划》。五是严把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审核关,对撰写不规范、未体现各自岗位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退回重新撰写,相关人员已按要求重新撰写发言材料,经审核后归档。六是2022年7月25日,局党组对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均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分析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3. 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交流发言材料、专题研讨会发言提纲、对照检查发言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材料撰写敷衍应付问题,相关人员已重新撰写经审核把关后存档。二是执法大队党支部、运输中心党支部、局党支部分别于2022年4月24日、7月4日、7月7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三是要求党员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撰写材料,杜绝文风不实、照抄照搬、抄袭拼凑等问题。四是执法大队重新整理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两客一危”专项整治行动以及2020年超限运输治理相关内业材料。五是2022年7月20日、7月26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分别对材料撰写敷衍应付的当事人叶登雄、以及执法大队档案材料造假的责任人王威予以诫勉;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材料撰写敷衍应付的2名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14.关于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印发《寿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按计划按步骤实施。二是2022年6月27日执法大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福建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三是执法大队对2019年-2022年执法案件全面梳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至今共计案件493件,除县委第三巡察组案件审查发现存在问题外,自查出勘验笔录制作不够规范,档案不完整等问题案件9件。同时对问题案件进行通报,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对照问题,认真反思,加强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要求执法人员加强证据收集,加强案件审核,做到案件证据完整,定性准确。按照要求每一季度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五是执法大队建立常态化业务学习制度,结合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开展队内业务学习培训。六是2022年7月26日,局党组对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不当、案件证据不完整问题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案件证据不完整、询问笔录粗糙问题的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15. 关于监管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局分管领导每周对行政审批窗口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二是2020年第三季度至2021年第二季度期间领取过“村村通”运行补助的客运车辆展开运行轨迹全面核查。根据轨迹核查情况,对车辆实际运行天数不足的,制定补助清退方案,落实补助资金清退工作,清退资金133044元。三是制定《寿宁县“村村通”运行补助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于2022年10月24日印发实施(寿政办〔2022〕64号)。四是制定印发《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五是2022年7月18日,局党组对行政审批窗口运输事业中心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8月10日,局党组对通村客运班车挂靠线路、随意减少运营班次、变更运行方式审核审批人予以通报批评。

16. 关于行政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5月底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梳理,其中行政许可87项,公共服务46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3项,承诺事项26项,即办事项112项;完善“五级十五同”事项清单,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二是规范审批流程,加强窗口内部管理,强化窗口人员衔接沟通,完善审批资料交接手续,避免资料滞留、积压。三是严格行政审批申请材料审查,按照“五级十五同”事项清单的申请材料及要求认真审查,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窗口各岗位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审批办理工作。四是局分管领导加强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强化窗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五是2022年7月18日,局党组对行政审批审查不到位问题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17. 关于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21日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建〔2021〕40号),《宁德市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财政配套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建〔2021〕35号)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实行专项资金专人负责、专账管理制度。二是修订完善《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拨付和使用。三是局财务审计股对局属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开展不定期检查指导,7月12日 检查运输中心、城区及南阳公交运营补亏补助专项资金情况,该专项资金已按要求拨付使用四是积极申请省市主管部门资金补助,解决工程建设等资金缺口问题。

18.关于经费开支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21日收回违规报销的“关爱女性健康保险”费用7600元(其中1人于2018年离职联系不上,100元无法收回)、收回违规接待来访单位“党日活动”用餐费用8400元、收回超标准党日活动费用420元。二是贯彻落实《关于市领导、市直单位下基层公务接待实行套餐制的试行办法》,严格按要求落实套餐制。三是2022年6月21日组织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学习《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寿财行〔2019〕10号),《寿宁县政府办 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出差(下乡)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寿财行〔2019〕8号)等规定。四是贯彻落实《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公务接待三单齐全五是规范党日活动,活动前制定方案,明确主题、时间、参加人员,提前做好费用预算,规范费用支出。六是要求财务人员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经费开支审核报销。七是2022年7月20日、7月26日,局党组分别对局违规报销“关爱女性健康保险”费用问题的经办人、执法大队党日活动报销不规范的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7月26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执法大队违规报销应由来访单位负担餐费、违规报销“关爱女性健康保险”费用等问题的经办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办公室主任龚道雄予以诫勉;8月10日,局党组对执法大队违规报销应由来访单位负担餐费、违规报销“关爱女性健康保险”费用的执法大队会计予以通报批评;8月30日,局党组发函县委编办建议对违规报销应由来访单位负担餐费问题的经办人予以问责,9月9日县委编办对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19.关于讲排场摆阔气、不切实际采购设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6月21日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闽财购函〔2021〕2 号)等采购管理规定二是2022年7月4日运输中心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采购法规政策,要求干部职工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坚决反对排场摆阔气,坚决做到事事简朴、处处节约。三是2022年7月1日局党组研究安排5万元车辆动态监管经费,要求运输中心利用好现有设备,加强对全县道路运输车辆实施动态监督、安全监督及服务质量、经营行为监督。四是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管理,要求局属单位3万元以上采购项目要报局党组研究同意。

20.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存在廉洁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清源镇Y111清溪线、C111清洋线公路存在龟裂、破损问题的错车道,建设单位清源镇村尾村委已按巡察组现场察看要求落实整改。坑底乡寨后线错车道已增设1个,整改4个。二是加强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做好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竹管垅乡Y070芹菜洋村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寿宁南阳镇Y109花金线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工程等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均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路面检测。三是按照《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把好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关,2022年以来对我县农村公路在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开展检查督查,发出整改通知13份,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并跟踪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整改,均已整改到位。四是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落实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廉政合同》执行情况汇报制度、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廉政告知制度。五是2022年7月27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验收把关不到位问题2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1.关于党组政治核心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及党支部、运输中心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分别于2022年5月12日、6月13日、6月2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二是局党组学习传达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会议,安排局属单位负责人、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三是要求局属单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等需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四是加强局属单位的管理监督,分管领导及时到下属单位传达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定期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五是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修订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5月23日制定并印发《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六是2022年7月26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学习要求贯彻不到位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下属单位执行请示报告不严格问题的执法大队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2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及局党支部、运输中心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分别于2022年5月12日、6月13日、6月21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重新修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程序。2022年规范议定“三重一大”事项51项。三是局党组及运输中心、执法大队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做到会前充分沟通,会上集体研究,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发言。四是要求办公室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规范会议记录整理,详细客观记录“三重一大”民主决策过程。五是2022年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研究年度考核等次不规范问题的运输事业中心原主任予以通报批评。

2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和下属3个党支部于2022年1—7月分别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关于四起落实巡察整改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寿纪通2021〕11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4月15日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二是2022年4月28日、9月9日组织召开“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前廉政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纪委 寿宁县监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寿纪通20223号)等文件精神。三是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度》,2022年7月14日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规范会议记录。四是开展运输中心、执法大队廉政风险点排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五是党支部将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六是自觉接受监督,2022年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局党组会议3次,“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七是2022年7月19日局党组对运输事业中心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4. 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2022年6月17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党内政治生活要求。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主持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局党支部重新撰写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班子检视剖析材料,发展中心、执法大队党支部重新撰写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经审核后重新归档。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局党支部、运输中心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上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党员,客观公正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执法大队党支部按要求完善2018-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党员评定意见。五是2022年7月19日、7月26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分别对执法大队、运输发展中心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支部班子未做对照检查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25.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局属单位严格按照《福建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及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条件,确定优秀等次的人选。二是局属单位年度考核优秀人选报局党组研究,防止优秀等次“轮流坐庄”的庸俗化现象,保证激励机制有效运行。三是运输中心2022年5月19日已重新调整班子分工,返聘人员不参与重要决策,非必要不列席班子会议。四是严格按照《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寿委办发〔2015〕19号)要求,选拔任用运输中心安全监督股股长、运政股股长,2022年9月30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五是2022年7月15日执法大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寿宁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寿委编〔2020〕33号),按照新“三定”方案规定,梳理设置内设股室、制作悬挂股室牌,重新申报任命股室负责人六是加强新人培养和传帮带工作,对法制与案件审理、路政稽查和陆路(地方海事)稽查负责人进行轮岗七是2022年7月20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干部档案审核、会审及公示等时间节点滞后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问题的经办人龚纯根予以诫勉。

26. 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借调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不予借调。目前执法大队外借人员卓礼兴返回大队上班,金玉花、刘伯向已办理借调手续。二是运输中心、执法大队分别于2022年6月13日、7月18日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寿委办〔2019〕32号)文件精神,重申考勤管理规定。三是修订完善《考勤与请(休)假制度》并严格执行,外出办事必须登记清楚办事单位、科室、时间以及事由,返回注明时间,未登记清楚情况的,一律按早退处理。四是2022年7月19日、7月25日、7月26日,局党组分别对请假手续不齐全当事人、外出未规范填写的3名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7月25日、7月26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分别对考勤管理松散问题执法大队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局办公室责任人罗来回予以诫勉;8月10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40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8人,通报批评11人,批评教育21人。

1.针对“营造爱路护路社会氛围不够”“ 破坏公路及安防设施现象较为突出”等3个问题,对责任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张建忠予以诫勉。

2.针对“农客班线收班前违规跨乡镇‘跑出租’现象较为普遍”“ 违规经营县际、市际、省际运营业务”等2个问题,对责任人运输事业中心经办人员李云予以诫勉。

3.针对“安全生产例会敷衍应付,材料造假明显”“ 人员抽借调不规范”等2个问题,对责任人县交通运输局安办主任卢羽翔予以诫勉。

4.针对“文风不实,材料撰写敷衍应付”“制度建设、预案修订不切合实际”等5个问题,对责任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叶登雄予以诫勉。

5.针对“档案材料造假”“适用法律错误”等2个问题,对责任人执法大队执法员王威予以诫勉。

6.针对 “违规报销应由来访单位负担餐费”“违规报销‘关爱女性健康保险’费用”等3个问题,对责任人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兼办公室主任龚道雄予以诫勉。

7.针对“干部档案审核、会审及公示等时间节点滞后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要求”“ 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不到位”等8个问题,对责任人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组织委员龚纯根予以诫勉。

8.针对“考勤管理松散”“建章立制不严格”等6个问题,对责任人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人罗来回予以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 关于推动为民办实事项目不够有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一是竹管垅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因消防专项未验收,无法进行竣工验收。二是凤阳综合运输服务站由于土地问题尚未解决,虽已申请2022年省级补助,但未被纳入补助对象。

整改措施:一是将继续督促竹管垅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建设单位尽快组织消防专项验收、项目竣工验收。二是配合武曲镇政府开展武曲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施工招投标,指导项目建设。督促凤阳镇政府尽快协调解决凤阳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土地问题。待凤阳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土地问题解决后,联合县财政局重新上报列入省级建设补助计划。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2.关于民生工程序时进度滞后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清源镇龟洋桥危桥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清源镇龟洋村委会。该项目于2019年9月29日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福建省鼎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2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工期150天。2020年8月15日动工建设,完成两个桥台和两侧桥头接线路基土石方工程,因施工单位实力不足等原因造成项目于2021年2月停工。之后,我局会同清源镇政府多次约谈项目施工单位,至今仍未复工。2022年10月18日约谈过程中,施工单位单方要求中止施工合同。

整改措施:一是将龟洋桥施工企业不守信用行为上报市交通运输局,按照《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将施工企业信用等级直接定为C级。二是指导清源镇龟洋村委会完成中止施工合同、清算等法律程序。三是指导清源镇政府龟洋村委会重新组织招标、施工。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3.关于养护投入不足,隐患排除不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大韩至甲峰、基德至刘厝公路水毁路段,结合建制村“单改双”项目建设修复,已列入2023年“单改双”项目建设计划。目前,基德至刘厝公路完成施工图设计。

整改措施:一是督促相关乡村按计划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按计划开工建设。二是加强技术指导,监督项目施工。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4.关于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经排查,坪托线等5条县道存在隐患路段需增设护栏10298米,已增设护栏1744米,剩余部分8554米。因省、市没有专项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困难,难以及时完成。

整改措施:我局将积极争取省、市有关部门的资金和县财政的支持,结合寿宁县农村公路建设三年行动项目建设,完成县道公路剩余部份的护栏建设。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5.关于乡村路网有待提升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建制村通双车道项目在建项目9个,完成设计27个,正在设计项目20个,占总任务数125个建制村的44.8%;20户及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在建项目17,完成设计7个,正在设计4个,占总任务数131个自然村的21.3%。

整改措施:按照《寿宁县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实施方案》(寿政文〔2022〕46号),推进实施“单改双”工程三年行动、20户以上较大自然村通硬化公路工程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对整改完成的事项,既“回头看”,又“向前看”,做到以整改转作风、以整改提能力、以整改促工作、以整改促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加强督导,全面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各单位要把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实。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及时研究巡察整改推进情况;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严格对照巡察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抓紧抓实;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

(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深挖问题症结,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努力形成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既推动面上问题解决,又深化整改成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建设、交通执法等领域的廉政风险防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确保干部职工干成事、不出事。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严肃处理,做到规范管理,有效落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工作成果。

(三)转化成果,推动发展。坚持巡察整改和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结合起来,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提升,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当前,要加速推进省道S207线南北段、国道G235线寿宁城关过境线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建制村“单改双”三年行动和较大自然村公路硬化工程,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完成既有危桥改造,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网络,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和服务水平,提供安全、高效、绿色的出行服务,为大力实施“五新工程”,建设全面协调的幸福新寿宁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支撑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55168;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jtys@163.com。

 

 

                     中共寿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117


13850364051(吴晓荣)
首页
调查征集
最新公告
便民热线
分享到QQ空间新浪微博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