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03-09 09:47:47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1798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4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6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盘认领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监督的重大政治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四

个意识”的“试金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切实担负起巡察“回头看”整改主体责任

(二)紧盯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局党组于2021年6月21日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相关责任人为成员。局党组书记按照“四个亲自”要求,切实履行巡察“回头看”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主动认领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46个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整改时限,局班子成员带领各相关股室站所责任人对照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局党组多次研究讨论修订后印发《中共寿宁县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近期不能完成的,按照序时进度整改。

(三)突出整改实效,强化建章立制。局党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把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和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针对薄弱环节,着力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制定或修订了《寿宁县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寿宁县林业局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方案》《寿宁县林业局干部年终绩效考核机制》《寿宁县林业项目专家评审回避制度》等4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物,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6月16日制定巡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明确巡察整改任务时间节点,细化分解问题清单。2021年6月18日组织班子成员原原本本学习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反馈会上的讲话,提高局党组对巡察监督重大政治意义的认识。二是2021年6月21日成立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9月1日印发《寿宁县林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每两周召开一次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工作,至目前已召开11次巡察专题党组会议三是2021年8月7日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度,并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程序四是2021年8月7日上午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五是2021年9月18日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8月25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六是针对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利问题,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2021年8月30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书记对违反“三重一大”相关规定的责任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配合县委巡察工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7日上午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规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精神,提高局党组接受巡察监督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二是对接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完善我县生态林补偿金管理办法,完成意见征求等工作,待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后印发,进一步加强村集体及个人生态林补偿金的规范管理局党组巡察联络组组长就巡察期间部分工作配合不到位问题2021年9月18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2021年8月24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对工作跟踪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二)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深学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11日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2021年7月7日完善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2021年8月5日,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宁德市林业局关于转发开展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先进事迹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等文件。三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造林绿化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组会议重要议题2021年8月7日下午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了2017年8月、2018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赛罕坝林场建设者事迹、全国林改策源地——武平县捷文村群众来信作出重要批示以及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5月出席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2017年3月29日、2018年4月2日、2019年4月8日、2020年4月3日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发表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林长制实施意见和市林长制实施方案,并结合寿宁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

2.关于助力乡村振兴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9月28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发挥林业科技特派员和专业技术人才作用,整合林业科技推广、林下经济、乡村绿化、森林村庄、种苗花卉等林业项目政策资金,投入100万元在清源镇韶托村建设黄花倒水莲高效繁育及林下栽培技术推广与示范基地300亩,同时,支持下党乡西山村、芹洋乡芹洋村创建2021年省级森林村庄,大力发展林业富民产业,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助力打造乡村振兴寿宁样板。二是持续推进《寿宁县林下经济发展计划(2020-2022年)》(寿政办〔2020〕7号),发挥乡镇林业站作用,加大林下经济项目补助政策公开宣传力度,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程序,扎实做好项目审核把关工作。2021年8月11-12日,局分管副局长和业务股室干部陪同省农科院林下经济专家深入坑底、清源等乡镇实地宣传、现场授课林下种植中药材技术;9月,林业局分管领导、省市专家、林业产业股人员深入武曲、斜滩、犀溪、坑底、大安、清源、南阳、鳌阳等乡镇进行宣传发动,引导群众发展林下经济;各林业站利用乡镇乡村干部会议、结合其他林业工作等形式开展宣传,受宣传人数达600多人。三是结合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建立高级工程师“一对一”挂钩指导乡镇制度指导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建设2021年以来,深入清源、武曲等12个乡镇指导工作90多人次。已制定乡镇林业干部职工技术培训计划,分批次举办乡镇林业干部职工技术培训班,由局高级工程师授课讲授植树造林、苗木质量管理等林业技术及行业标准,提高基层林业干部林业专业水平,提升基层林业站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已举办3期培训班,于2021年5月18日举办森林图斑整改业务培训会、10月15日举办松材线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11月8日组织参加林业碳中和暨营造林管理技术培训班。五是2021年8月30日前已完成南阳、大安、鳌阳、犀溪、武曲、坑底、斜滩、清源、竹管垅等乡镇“百村千树”暨村庄绿化项目整改及检查验收工作,其它乡镇待补植整改完成检查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六是认真落实局班子成员、高级工程师挂钩联系乡镇开展乡村振兴绿化美化工作制度,定期深入乡镇进行技术服务,督促指导项目实施,提高项目建设成效。2021年以来局班子成员已下乡督促指导20多人次。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实施未达到规划设计要求的,责令重新补植整改,达标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对项目整改不到位、建设成效差的行政村,二年内不再安排乡村绿化美化项目。2021年9月2日,分管领导对指导绿化美化彩化不到位的芹洋、鳌阳、清源、下党4个乡镇林业站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2021年11月23日,局党组林下经济原分管领导对林下经济政策宣传不到位、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力度不够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涉林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不够全面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世界湿地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科技宣传周、防灾减灾宣传月等主题,分别于2021年4月29日、6月2日、6月24日组织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科技推广股、种苗站、生态修复股、防灾减灾办等股站室在东区梦龙广场、子来桥等地开展联合宣传。二是2021年6月5日世界环境保护日,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大安乡银山花田广场联合主办“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在活动现场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知识抢答、宣传板、宣传片、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涉林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2021年8月25日,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森林法》《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提高普法力度。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工作。截至目前,已开展2次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并查处一起违法捕猎野猪行为。四是2021年8月24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责任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9月上旬已对秋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已于2021年9月15日完成寿宁县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编制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松枯死木清理59812株,采伐改造1738亩,以菌治虫3235亩,松墨天牛诱捕器挂设397个,捕杀松墨天牛14520只。6月起,部署开展松林绿化苗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强化监管力度,筑牢执法防线。二是建立局班子成员分片挂钩乡镇工作机制,加强督促落实,扎实推进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截至目前,下乡督促工作17人次。三是截至2021年8月底已审批5家疫木加工企业,并组织乡镇林业站定期开展检查监管,目前已开展2次,制止一起违规加工松木违法行为。规范植物检疫证签发工作按照规定严格由持证人员签发植物检疫证责成林业防股负责人作出情况说明,统计上报的案件包括移交原森林公安分局办理的案件;六是2021年8月26日,局党组分管领导对木材加工企业巡查检查不到位的清源镇林业站负责人、植物检疫证发放不规范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5.关于森林资源安全意识不强,保护管理力度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成全县10个卡口防火码扫码安装工作,加大“防火码”宣传和使用推广力度,至2021年7月总卡口扫码量为888列全市第一。对接县应急管理局,及时做好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填报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二是发挥护林员作用,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在防火期内全县227个护林员在岗在位,共发动护林员334人次,通过电视、新媒体、LED、宣传单、宣传品、发送短信等宣传载体开展全面宣传。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巡查,排查隐患44处,落实整改44处,整治率达到100%。推进网格化管理,及时上报涉林案件线索,上半年共查处违规用火18起。三是为保护森林生态安全,化解林业经营风险,保持森林覆盖率不下降,全县53.5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投综合保险。整合现有人员力量,调整年轻的干部担任林业执法大队负责人,抽调4人充实执法队伍,积极鼓励年轻干部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动员5人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考试联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通过开展联合督查和警示教育等方式,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以来,已联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合督查3次,并通过寿宁新闻网等平台开展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报道,以案说法宣传林业法律法规

6.关于服务重点项目提供要素保障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林政审批股干部开展业务培训2场次,开展传帮带工作提高林政审批股业务能力二是2021年9月15日完成寿宁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第一阶段编制工作三是已完成东部新城二期1303保护区位二级生态林调整前期准备工作,县自然资源出台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后组卷上报。四是2021年8月30日前已18个违法违规森林图斑案件查处工作和案件卷宗组卷工作。

7.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定期开展分析研判,2021年8月7日晚召开2021年上半年意识形态专题分析会,督促党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2021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已于2021年8月7日晚组织党组成员专题学习三是加强述责述廉报告审核把关2017年以来述责述廉报告开展自查自纠7位班子成员重新撰写各年度述责述廉报告16份四是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就2020年度下半年专题分析会落实不到位问题2021年9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上自我检讨。

8.关于坚持党管保密原则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保密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1年8月7日晚组织党组成员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并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二是2021年7月7日召开党组会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指定一名党组成员分管保密工作,已调整涉密岗位工作人员,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三是保密室规范化建设立行立改,已配齐“三铁两器”。2021年12月31日,局党组书记对落实党管保密原则不到位的办公室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9.关于聚焦精准扶贫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9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传达《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若干工作措施的通知》并部署,抓好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政策解读,发挥乡镇林业站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二是组织乡镇林业站干部职工和脱贫户挂钩帮扶干部深入脱贫户家中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宣传工作,引导鼓励脱贫户积极参加护林员选聘。三是按照基层林业站干部培训计划,加强乡镇林业站人员政策法规学习和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已组织基层林业站干部培训3次;充分利用“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岗位培训在线学习平台”,号召林业局干部职工每年度学习100学时,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三)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发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7月27日组织办公室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强调严格按照要求制发公文。二是组织办公室人员对2017年以来印发的文件开展自查自纠,及时修正发现的错误表述,已修正2份有错误表述的文件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文号类型整合工作,规范清文号类型,由原来的24种文号整合保留9种

2.关于落实机构改革方案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7日上午组织局班子成员学习《寿宁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和编制规定》二是按照新“三定”方案和事业单位编制册规定,已于2021年8月上旬完成局机关股室梳理设置、办公室整合和股室牌制作悬挂等工作三是全面梳理2017年以来无依据任免股室负责人情况,经党组会研究决定免去无依据任免的7名股室负责人(含主任、副主任、副股长等)。党组书记落实机构改革方案不到位问题在2021年9月1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3.关于行政执法不严格,震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涉林法律法规,已分别于2021年4月12日和7月15日开展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两次,提高执法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宁德市林业局行使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手册》(修订本)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三是2021年5月7日起开展2017年以来林业行政执法案件的梳理工作,分类处置未整改到位的案件至目前,林业执法大队共办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件33起,已原地复绿到位3起,实行异地复绿30起。四是2021年9月3日局党组分管领导对林业执法大队原大队长范希雄予以诫勉。

4.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效能监督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25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执行考勤与请(休)假制度和下乡、出差审批制度二是2021年8月起局下属单位已全部实行电子考勤,有序委托当地党委政府乡镇林业站考勤予以管理。三是及时对接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党委政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林业窗口人员实行双向综合考勤四是不定期对局机关、乡镇林业站和下属单位开展效能督查,已开展效能督查2次,对发现工作电脑浏览与工作无关网站的3人予以批评教育,对外出未写去向或未请假的4人予以谈话提醒,并将抽查情况列入年终绩效考核。五是已退受到效能告诫的4人应扣未扣的绩效奖金共计5456元责成坑底、芹洋、平溪、大安林业站负责人,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负责人和武曲林业站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2021年12月31日局党组分管领导局对机关效能工作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5.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25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和财务人员学习《福建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提高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识,严格遵守财经制度,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二是局党组组织专人对2016-2020年中央财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进行全面梳理核查,乡、村两级管护资金和林权所有者补偿资金已全额下拨至乡镇人民政府,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笔资金合计256.49万元属于县级天然林停伐管护资金,其中143.41万元这笔资金已按规定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控等管护经费,113.08万元这笔资金统筹用于天然林管护员工资、巡林装备配备等。三是2021年6月底已完成天然林停伐管护面积核查,及时2021年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中林权所有者补助、村集体组织监管费等563.58万元下拨至乡镇四是2021年8月底已建立月通报制度,至目前已通报3次,实时督促乡镇及时发放补助资金五是2021年8月投入29.88万元采购森林消防设备,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11万多元用于生物防火林带抚育,投入1万元左右开展柳杉毛虫等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六是规范长溪林场站有林天然林管护员管理,将局机关临时工、劳务派遣工人员工资转由局机关发放

6.关于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照规范程序申请使用管理公务用车,将长期借用的车辆归还下属单位。二是整合局机关各股室下乡人员,统筹向公车管理平台申请使用公车。三是办公室分管领导就长期借用下属单位车辆问题在2021年9月18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综合其他问题,分别于2022年1月6日、3月7日发函至有关单位,对2名办公室原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7.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25日组织股级以上干部学习《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2021年8月12日组织财务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宁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二是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梳理登记,排查林业站账户撤销前的全部固定资产,已于2021年9月按照规定将未并账管理的14个林业站固定资产并入账务,已于2021年8月底森林防火天翼对讲手机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2021年8月25日局党组分管领导超标准采购办公设备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

8.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25日组织班子成员和股级干部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寿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条例,2021年9月10日印发《寿宁县林业局关于落实宣传学习招投标相关法规条例的通知》,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寿宁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阳光平台运行暂行办法》《寿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提高招投标的业务水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林业工程项目招投标,规范招投标程序。二是2021年9月10日完成2017年以来林业招投标项目全面梳理,对招投标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其它工程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情况。2021年9月28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分管领导对招投标监管不到位的责任领导予以批评教育,对把关不到位的北山苗圃负责人、斜滩苗圃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9.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7日下午组织党组成员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牢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严格落实《寿宁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三是2021年8月4日收回同城接待款项2217元四是2021年9月2日局党组书记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责任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10.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12日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二是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规范执行财经制度,严守财经纪律。三是2021年3月底辞退斜滩苗圃会计四是责成斜滩苗圃于2021年7月27日作出相关情况说明。五是林业局账户增加应付斜滩苗圃资金往来明细,已于2021年9月27日全额返还2019-2020年斜滩苗圃3次代为林业局支付购买苗木款121.50万元。

11.关于租金、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全局出租场所、银行账户进行排查,将未上缴财政专户的租金、利息按规定上缴。二是2021年7月18日已撤销合并的原基建账户利息5.77万元上缴财政专户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定期将租金、利息上缴财政专户。

12.关于斜滩苗圃经营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组织苗圃人员到建阳等外地先进苗圃学习,开展苗木培育技术学习培训,提高苗圃苗木培育技术水平。二是2021年9月10日建立苗圃苗木产销台账,加强苗木生产经营管理。争取省市支持,投入129万元实施省级保障性苗圃项目,已下拨斜滩苗圃帐户省级项目补助资金100万元,用于购买培育容器苗木轻基质等材料,建设育苗大棚、灌溉池、水肥一体化等基础设施,逐步提升育苗标准化、机械化、设施化水平,真正发挥斜滩苗圃功能作用和经济效益。四是结合我县松林改造项目和国土绿化需求,开展苗木培育工作,2021年安排斜滩苗圃培育绿化苗木100万株,提升苗圃经济效益。

(四)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将党建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2021年7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调整党建工作分管领导,指定党组成员分管党建工作。二是2021年8月10日建立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制度,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党建基础。三是2021年518制定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加强党建工作材料审核把关四是按照“五个一”要求,抓好结对共建工作2021年以来已到结对共建村开展3次活动五是对退休干部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督促退休干部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制度,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六是2021年8月27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分管领导党建工作材料敷衍应付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2021年12月31日局党组分管领导对“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的退休党支部书记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好人主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25日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相关规定,2021年8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二是严格落实干部考核办法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加强审核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018年度被诫勉,但考核仍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同志的考核结果予以纠正,已于2021年12月28日将情况说明送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关于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7修订寿宁县林业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推荐考察人选回避制度,规范干部选拔任用。二是2021910制定林业项目专家评审回避制度,规范做好林业项目作业设计和方案评审等工作。三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专技人员作出书面说明,2021年9月2日局党组分管领导未按要求回避评审专家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接组织人事部门,2021年8月上旬制定编岗不对应专项工作整改方案,目前已完成编岗对应人事调整方案,待县委编委会研究后开展人事调动、股级干部任免等工作。二是对长溪林场聘用的派遣工、临时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对在局机关工作的2人工资转林业局发放,对在斜滩苗圃工作的1人工资转斜滩苗圃发放,对已退休或已达退休条件的3人予以解聘。

5.关于干部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7日下午召开党组会学习《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研究部署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相关工作二是整合县林业局现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人才资源,组建林业人才库,开展林业项目规划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发挥专业人才作用为科技服务下乡、一般性项目验收等提供服务支撑三是2021年928日修订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方案县林业局干部年终绩效考核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四是认真执行《寿宁县林业局专业技术职务聘约合同》管理制度,对不履行职责、不担当作为的干部予以低聘或解聘,促进形成能上能下的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提升干部精气神。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7日上午召开党组会重新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2021年8月11日修订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廉政谈话、谈心谈话等制度。二是按照新三定方案,2021年8月10日完成廉政风险点排查,2021年5月调整林业执法大队负责人,2021年9月调整计财股负责人。2021年8月25日开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2021年6月22日通报了《关于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寿纪通20212号)文件,2021年7月8日组织党员观看《警钟长鸣》等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五是党组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在2021年9月18日召开的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8月7日下午召开党组会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并开展集体谈话。二是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述责述廉报告等由党组负责人审核把关。2021年8月责成相关人员重新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研讨会发言稿和述责述廉报告修订与网络上雷同的文章,补充说明被问责情况三是2021年9月18日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四是2021年8月30日综合其他问题局党组书记对引用废止党规等的责任予以批评教育2021年12月31日局党组对发言稿抄袭网络文章2020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具体改进措施部分内容均沿用2019年度2名当事人予以通报批评。

8.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支部2021年8月10日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二是积极对接县直党工委、县委组织部,坚持发展党员标准,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有关程序要求送审

9.关于护林员队伍老龄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6月之前已全面摸排全县护林员年龄情况,与乡镇党委政府沟通,按照县委组织部“六大员”选聘工作安排,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做好护林员选聘资格把关工作。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契机,编制福建林业巡护APP使用指南,加强对护林员业务培训指导工作,提高护林员履职能力二是全面推行林长制,已印发《寿宁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县林长办公室已制定下发林长制5项配套制度和县对乡林长制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将护林员队伍纳入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加强护林员业务培训指导和履职监督。三是2021年8月4日按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护林员购买人身意外险,落实护林员工作安全保障。

(五)落实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未全部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检视问题进行自查,重新梳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二是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挂号销账,整改一个,销账一个,已完成“城乡绿化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销号;已建立月通报制度,督促乡镇村及时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直至全部整改销号城乡绿化工作、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就该两整改不到位问题2021年9月18日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检讨。

2.关于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查摆不到位,整改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一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一切工作的总开关加以准确把握,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认真查摆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涉及林业领域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第一责任,采取挂号销账,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3.关于落实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指定一名党组成员牵头对审计监督反馈问题进行梳理2021年9月13日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审计监督反馈整改不彻底的问题二是强化监管指导,跟踪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生态林补偿资金发放工作。2021年9月底对全县各乡镇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工作进行第一次通报。三是6月5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组织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生态修复股、防灾减灾办、绿化办在大安乡银山花田广场进行综合宣传,提高林农对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保护生态公益林意识。主动配合县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委抓好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工作。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并对30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其中,诫勉4人,通报批评8人,批评教育18人。

1.2021年9月1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执行考勤制度不到位的鳌阳林业站范志春予以诫勉;

2.2021年9月2日,对执行考勤制度不到位的芹洋林业站陈加兰予以诫勉;

3.2021年9月3日,对执行考勤制度不到位的清源林业站刘琼予以诫勉;

4.2021年9月3日,对行政执法不严格的林业执法队原大队长范希雄予以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落实审计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生态公益林资金滞留原因复杂,涉及乡村较多、范围较广,存在山林纠纷、未申请或拒绝领取情况,整改需要较长时间。

整改措施:一是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做好纠纷山场四至范围的比对,配合乡镇政府、村委抓好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工作二是落实生态效益补偿金月通报制度,督促乡镇将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到村到人。

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我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与县委县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绷紧巡察整改这根弦,强化督促检查和追责问责,加快整改进度,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素质政治能力,提高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林业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以巡察整改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领会精神实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深落细落实。二是全面推行林长制,致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全方面推动寿宁林业高质量发展超越。三是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抓手,着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国土空间绿化美化、松林改造提升行动、林下经济发展等林业重点工作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落实《寿宁县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试行)》等5项林长制配套制度和《2021年寿宁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加强林长制协作部门协调沟通,密切协作配合,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中实现林业事业更大发展。二是坚持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着力提高会议、文件质量。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强化日常监督,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少数”,对违规吃喝、利用特产谋利等隐形变异新动向时刻防范、盯住不放,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同时,要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我县生态建设的强大动力,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实施“五新工程”,打造乡村振兴样板,<a href="http://www.fujian.gov.cn/zwgk/ztzl/gjcjgxgg/dt/202105/t20210519_5597578.htm" title="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 _blank"="">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寿宁篇章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2225;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高厝下3号林业局,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xsdly@sina.com。                          

 

 

                                       中共寿宁县林业局党组

                                                     202237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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