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2-02-18 16:34:44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2456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14日至1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寿宁教育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1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压紧压实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反馈会后,县教育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将巡察反馈意见、巡察整改任务印发至相关股室,明确要求全体干部对县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要全盘接受、深刻反思、坚决贯彻、立即整改;对指出存在的问题,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有效的责任担当,推动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教育局党组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巡察工作联络组,制定《中共寿宁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县委交叉巡察组教育局党组“回头看”反馈意见等材料的通知〉》《中共寿宁县教育局党组印发〈关于落实县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整改目标及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逐条逐项抓落实。

(三)完善制度,有序推进。坚持问题整改与长效机制建设同落实,先后制定《寿宁县中小学校领导人员年度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寿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信息发布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寿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制度上、根本上做实巡察整改工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教育工作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情况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应学未学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教育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细,纳入2021年度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2021年1月29日、2月4日、3月15日、3月26日4月23日、5月21日、7月12日分别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等文件精神,党组成员分别作了交流研讨发言。二是2021年4月1日,我县召开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各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参加了会议,教育系统党委书记作动员报告。各校结合本校情况,相继召开动员会,认真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先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品读红色经典、赓续精神血脉”全民阅读主题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方案》,各校结合实际开展各项活动。三是教育局党组围绕“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1+N制度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调研课题,在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下,深入学校开展调研,走访了近30所学校,2个在建工程项目,召开8场座谈会与学校行政人员、教师代表等面对面交流了解情况,通过实地查看、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了解全县教育工作情况。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还带队深入霞浦县开展教育“山海协作”经验交流调研活动,学习霞浦县在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质量提升、中高考备考经验交流等方面的先进工作经验。2021年3月,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各党支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情况“回头看”,编印《近年国家教育改革文件选编》下发各校,要求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分期分批组织学习五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1月21日对未抓好学习教育工作问题的党委办原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对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学习、督促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寿宁六中、鳌阳中学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反省,找准存在问题根源,已于2021年3月24日向教育系统党委作出书面检查,并结合学校实际工作,提出本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二是教育系统党委在2021年春季学期初下发通知,把党的教育方针以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等教育现代化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育系统各基层党支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专题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做到学思践悟。2021年3月以来,所属各基层党支部均完成学习,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三是2021年4月13日对相互抄袭学习情况报告的寿宁六中、鳌阳中学2所学校予以通报2021年4月20日对未结合实际撰写报告的寿宁六中的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2022年1月21日对抄袭他人报告的鳌阳中学的经办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3.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充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还有差距。

1)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教育系统各基层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并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各类培训学习内容。二是2021年3月18日,印发《关于调整寿宁县教育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寿教党组2021〕12),及时调整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按要求做好涉及意识形态工作领域文档材料的涉密管理巡察组反馈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总结、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材料等按要求进行涉密处理和正式行文上报。三是加强教育系统“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的推广运用,2021年3月19日教育系统党委印发《关于2020年度“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使用情况的通报》,要求各支部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切实增强系统内人员学习自觉性四是2021年以来,党组成员结合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撰写心得体会1篇以上。五是2022年1月21日对未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系统党委宣传委员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寿宁县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切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结合每年6月份)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三是综合其他问题,2022年1月21日对未按要求将意识形态纳入民主生活对照检查的2位副局长予以通报批评

(3)关于阵地管理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3月18日印发《寿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信息发布及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寿教综〔2021〕29号),挂靠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教育局专栏,由教育局电教站负责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二是教育局党组加强对教育系统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统一管理,制定《寿宁县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要求各校指定专人负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三是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审批制度和信息报送“三审制”,制定《寿宁县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坚持做到涉及重大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原则,主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四是2022年1月21日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健全的阵地管理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疫情防控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教育局党组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档案管理,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二是2021年1月成立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深入各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督导检查3次,重点检查学校疫情防控的“两案九制”“防疫五有”、应急演练、物质保障、卫生习惯养成、常态化管理等疫情防控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和疫苗接种工作部署,全县教职员工核酸检测已实现全覆盖,教育系统已有2838人参与疫苗接种2021年4月13日对存在抄袭网络疫情防控预案的托溪中心小学予以通报2021年4月21日对胡乱敷衍填写表格的大安中学教师叶雄予以诫勉,对该校校长予以批评教育;2022年1月21日对托溪中心小学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做好疫情防控居家观察相关材料的体卫艺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1月22日对县教育局原分管疫情工作的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综合其他问题,1月21日对挂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5.党组节约意识不强,部分校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党组研究决策缺乏前瞻性。

1)关于会议用餐过于频繁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增强节俭意识。2021年2月4日,召开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二是立行立改,规范会议用餐。加强会议用餐管理,减少会议次数、控制餐费支出。2018—2019年用餐会议96次,2020年会议用餐15次,用餐费3.98万元。其中2020年9月至2020年12月会议用餐只有3次共计3910元。从2021年开始,教育局采用并会和视频会方式减少会议次数,严格控制会议用餐,明确情况特殊又确实需要用餐的会议,须经分管和主要领导同意,严格按照预算给予安排,其的会议一律不安排用餐。三是加强管理,从严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加强会议用餐管理。四是2021年4月21日对会议用餐过于频繁问题的办公室原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部分校领导办公用房超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20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件,对照标准,自查自纠二是在各校报送领导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使用情况和整改方案基础上,督促各校限时整改。2021年2月23日再次开展拉网式排查,要求各校列台账,落实整改工作。2021年3月底,4所学校7个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是2021年4月13日对办公室面积超标的寿宁二中、托溪中心小学2所学校予以通报2022年1月21日托溪中心小学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综合其他问题,对寿宁二中原校长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薄弱学校改造规划不合理、项目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全县31个薄弱校改造工程项目对照规划逐一进行梳理,发现2个问题,即犀溪中学总校食堂闲置和分校寄宿生宿舍未投入使用。二是督促学校按照规划投入使用犀溪中学分校宿舍楼在2021年春季学期投入使用犀溪中学总校食堂已合理利用(一层改为教师餐厅,二层改为学生阅览室)三是2021年4月20日对寄宿制设备未使用的犀溪中学分校分管基建负责人胡其旺予以诫勉、对校长予以批评教育

6.主题教育开展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会前谈心谈话应谈未谈”“个别党组成员学习研讨不认真”“主题教育查摆问题整改不全面”等问题纳入教育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发现问题进行整改重新制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剖析材料整改方案责成个别班子成员按规定重新撰写主题教育学习研讨材料。二是着力推进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召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规定动作和具体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二)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党组担当意识存在差距。

1)关于“1+N”文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存在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执行不够到位问题,教育局党组立行立改,由职改办重新审核2016年以来清源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情况,并对审核情况作具体说明。二是加大对全县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督查审核力度,严把教师职称评聘教学工作量关。严格执行“1+N”文件中“担任教学工作量达不到上级规定的课时数,职称不予评聘”规定,印发《寿宁县教育局2020年教师申报评审和岗位聘任工作方案》(寿教综〔2021〕44号),明确规定“近三年必须满工作量”,将教师教学工作量作为教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和岗位晋升的先决条件,并在2020年度的职称评聘中严格执行三是结合县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中“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1+N’制度体系,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调研课题,教育局通过召开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深入学校调研等方式,综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基层学校调研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对“1+N”文件贯彻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不科学问题进行修订完善。四是综合其他问题,2021年4月19日对未执行好职称评聘工作的职改办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党组成员分工不够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寿宁县教育局党组关于调整教育局领导班子分工的通知》(寿教党组〔2021〕5号),对教育局党组成员分工重新进行调整,实行局党组成员具体分管与其他局班子成员协管相结合的分工安排制度,教育局党组成员分管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业务工作二是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印发《关于调整寿宁县教育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寿教党组〔2021〕12号),调整充实教育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将保密工 作列入领导分工,由教育局第一副局长分管保密工作。三是2021年4月13日由教育局作出情况说明;教育局原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

2.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

1)关于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2020年落实“一岗双责”和开展廉政谈话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对廉政谈话中“仅谈工作未涉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方面内容”的班子成员,责令其加强学习,提高廉政谈话质量。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再次自学《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切实推动教育局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规范化、常态化。

  (2)关于局机关作风散漫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机关效能办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未签到签退、迟到早退的27名局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二是严格落实《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寿委办2019〕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三是严格执行《寿宁县教育局机关考勤管理规定》(寿教综〔2018〕170号)文件规定,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对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登记去向的2名领导班子作出说明,其余25名未签到签退或迟到早退的工作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局机关全体会议上通报。按照局机关效能及绩效管理有关规定,扣除7位因病因事迟到、漏签的同志部分绩效分。2021年开展的6次明察暗访中,无迟到早退情况,干部请销假、办公、办事去向均有登记。

3.整体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步伐较为缓慢。

1)关于学前教育矛盾突出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发展步伐依然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项目建设和提升。争取并筹措资金3900多万元,新建犀溪、坑底、竹管垅、洋边、凤阳等中心幼儿园,改造提升了芹洋、南阳、大安、托溪等乡镇中心园。二是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分年度有计划推进,形成项目滚动接续格局。武曲中心幼儿园完成主体建设进入附属建设阶段。鳌阳幼儿园(技校校区)完成建设于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下党幼儿园于2021年8月动工建设。斜滩第二幼儿园基本完成前期工作,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将村尾幼儿园(职专校区)纳入“十四五”规划,已在做前期工作,拟在职专搬迁后启动建设。三是责成凤阳中心小学对“规划的270个学位,目前仅有180个学位”的问题进行书面说明。四是2021年安排新招聘8名学前教育教师,实际招聘7名。截至目前,幼儿园教师缺编52人,争取县委编办的支持,拟在2022年的新教师招聘中增加幼儿园教师职数。五是综合其他问题,2021年4月19日对负责规划的基建规划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发展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推进寿宁一中2022年重新申报省一级达标高中校工作,对省评估组指出的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推进寿宁二中争创省二级达标高中校工作积极打造“两香校园”,不断优化育人模式;推进寿宁四中创建省三级达标高中校工作。二是以打造一校一品特色,提升学校多样化办学内涵,以寿宁一中的“梦龙文化进校园”、寿宁二中的“两香校园”培养艺体生、寿宁四中凸显美术、体育和传媒学科形成办学特色。四是积极推进寿宁一中、寿宁二中特长生的自主招生工作,已报市教育局备案,2021年秋季开始施行。五是2021年4月19日对中教股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

(3)关于义务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受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争取资金有序更新义务教育“班班通”多媒体设备。全县义务教育中小学共有教学班513个,已更新“班班通”多媒体设备346个班级。二是办好鳌阳中心小学的特教班做好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2020年10月为坑底小学、南阳小学、斜滩小学3所小学各配置了一间资源教室加强与县残联及各学校的沟通联系,定期了解三残儿童的变化情况2020年10月教育局、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寿宁县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成立寿宁县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加强残儿鉴定,确保三残儿童不辍学。三是2021年进城选调考试中安排选调鳌阳中心小学特教岗位教师1人。四是将新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列入“十四五”规划切实做好三类残疾学生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加强三类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学校资源教室的使用管理。五是2022年1月21日负责多媒体设备采购工作的装备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综合以上问题,2022年1月22日对分管高中教育、装备工作的督导室副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劳动教育基地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力推进武曲茶仙小镇十里长廊研学基地串点连线工作2021年3月15日,县教育局和厦门市德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大韩张高谦德育教育、塘洋村劳动教育、龙虎山茶场研学基地正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开展一期德育研学旅行活动,参加人数达到330人次。二是积极推进寿宁县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基地(农科所)建设,农业局农科所周边9.6亩土地作为中小学生研学劳动实践园地截至目前,已有鳌阳中学等校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参与学生达到600人次。三是与寿宁县闽台生态园、福建川久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凤阳葡萄基地商讨建立劳动教育基地事宜。四是加强乡镇劳动教育基地建设,下发《寿宁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教育的通知》(寿教便函〔2021〕28号),要求各校积极与校外单位、企业建立长期紧密的联系,建立互助协作型劳动实践基地,建立教育局备案在册的“校级劳动教育基地”,各校积极对接所在乡镇安排相应土地、山林、茶厂、葡萄园、脐橙基地等作为学农学工实践基地。

4.关于职业教育与当地经济发展不匹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教育局党组对377.4万元职业教育经费未拨付的问题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寿宁职业技术学校共设置7个专业,其中,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汽车制造与检修、电气控制与运行4个专业与我市经济发展相匹配,占专业比的57%,超过相关规定的55%。三是目前职业技术学校“双师型”教师21人,占专业教师比例为56%,同时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外聘4位老师,提高到60%。在经费投入、产教融合、绩效考评、职称评聘等方面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力度。四是2020年5月,教育局委托寿宁县建筑设计院,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县所有校舍进行了排查、鉴定,结论为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加固修缮后监测使用,因五校搬迁”工程正在推进,此2处楼舍需新校区投入使用后才能拆除。五是综合其他问题,2021年4月19日对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职成股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对负责校舍安全治理工作的基建股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4月20日对负责财务工作的计财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7月22日对分管职业教育的原正科督学予以谈话提醒。

5.关于师德师风建设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教师学习制度,2021年2月以来,各校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精神,增强教书育人自觉性。二是广泛开展师德榜样宣传活动,结合寻找身边好人,引导各校加强先进典型宣讲宣传,讲好师德故事,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纪律教育,开展警示教育2021年4月1日召开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通报2019年以来教师队伍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引导规范教师依法从教,严格查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失范行为,对群众反映的有偿家教、有偿托管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问责。四是教育局原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分管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讨。对任职期间学校出现教师违纪违法问题的校长予以问责:2022年1月21日,对坑底中学校长予以通报批评、竹管垅学校校长予以批评教育;1月22日分别予以鳌阳中学校长、南阳小学校长、清源中心小学校长、托溪小学原校长、坑底小学校长批评教育,对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校长林茂发予以诫勉。

6.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3月22日召开全县2021年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专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集体约谈教师进修学校、电大工作站、寿宁二中、寿宁四中、犀溪中学、犀溪中心小学、托溪中心小学等学校负责人及扫黑办工作人员。针对巡察反馈的《寿宁县教育局寿宁县卫健局关于印发<寿宁县教育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寿教安〔2020〕17号)落实情况汇报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整改,寿宁二中等7所学校均按要求重新汇报。二是要求各学校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做到靠前指挥、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明确今后将要汇报的材料亲自审核把关,并签名盖章上报以示负责。三是教育局扫黑办要切实加强规范各校上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对上报材料与要求不一致、性质不符、网络下载或者雷同现象的,一律予以退回再报; 对上报材料不及时、“拖拉”的予以约谈、批评;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四是2021年4月13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教师进修校、电大工作站、寿宁二中、寿宁四中、犀溪中学、犀溪中心小学、托溪中心小学7所学校予以通报;4月19日对原分管领导予以谈话提醒;4月20日对未按要求填报材料的托溪中心小学扫黑除恶工作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4月22日对未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的寿宁二中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2022年1月21日对安全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犀溪中学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1月22日分别对进修校、四中、电大相应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对犀溪中心小学经办人叶文斌予以诫勉。

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未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审查审核表、考察材料人事档案,按规定规范填写档案此类材料。二是明确人事股、档案室对新提任行政干部档案审核表、考察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填写规范。三是严格执行《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寿委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是2021年4月23日档案填写不规范的人事股原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关于教师外借、跟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闽委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完善抽调借用教师审批备案制度,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做好教育系统外抽借调教师清退工作。制定出台《寿宁县教育系统外抽借调教师清退工作方案》,开展清退动员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逐一通知抽借调人员及时回原单位,并出具抽借调期满清退通知书,落实到抽借调双方单位和抽借调本人。全县抽调至教育系统外教师中,目前已暂停选派7人,清退返回原学校53人,因工作连续性需要和任期未满的9人。二是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教师支教和跟岗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寿教组〔2018〕13号)文件,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办理跟岗交流手续,明确跟岗交流期限。2020-2021学年度全县跟岗84教师均按规定程序进行办理。三是2021年8月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在县委编办的支持对长期借用城区学校一线任教的教师,进行单列考试择优选调35名一线紧缺学科教师。四是2021年4月20日对负责教师外借、跟岗工作的师训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教师职称评聘挤占原单位职称数现象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核实125名抽借调教师,其中借用到教育局和督导室69人,电大2人,退教协3人,市教育局2人,外系统25人,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指导员20人(截至6月底,12人任期结束已经返回学校),驻外企业流动党支部4人;职称聘任为高级38人,中级73人,初级14人。二是教育局严把教师“抽借调”关口,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教师调动和抽借调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寿教组〔2018〕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建立抽调借用教师审批备案制度,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尽可能减少抽借调教师。三是严格执行落实《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改进全县教育系统职称评聘的暂行规定》(寿教组〔2017〕1号)文件精神,坚持教师职称总量控制、一线倾斜、能上能下的总体原则,完善和推进教师职称“县管校聘”机制。

3.关于教育资金管理、资源配置存在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6年以来挪用教育附加费作出具体说明。二是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督促各项目学校抓紧项目施工,及时申报项目进度款,作好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加快东区中学、凤阳中学宿舍楼、武曲幼儿园等在建项目施工进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关于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新增农村寄宿制学校4所(坑底中心小学、大安中学、犀溪中学分校、下党希望学校)全县9所寄宿制学校,寄宿生337人。二是9所学校在账目中设立营养餐补助支出专项科目,严格执行营养餐补助支出制度。寿宁一中从2017-2020年的事业收入分别提出的25.56万、27.78万、27.73万11.516万元用于校内学生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机关幼儿园从2017-2020年的事业收入共提取57181元作为资助学生专用款。转发《宁德市教育局关于扎实开展“学生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宁教助20211号)文件,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贯彻执行学生资助政策,每年从事业收入总额3%-5%的比例提出,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并做出助学计划,按计划开展助学活动。2021年4月13日对未落实好营养餐制度的寿宁五中、托溪中小学、平溪中心小学3所学校予以通报2021年4月20日对机关幼儿园园长予以批评教育2022年1月22日对寿宁一中校长予以批评教育

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由计财股牵头,对2016年以来全县投资5万元以上项目进行梳理(其中530万元零星项目73个,30万元以上项目58个),针对巡察提出的存在未按规定实施公开摇号方式交易等7个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二是重新组织学习《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德市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采购发包暂行规定〉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0〕14号)《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宁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寿政文〔2020〕66号)《寿宁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寿教综〔2015〕182号)和《寿宁县教育局关于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补充通知》(寿教综〔2016〕29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程序,杜绝建设程序不规范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强化督促。由县教育局负责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实时督促,对项目前期、进展过程、投入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定期通报、狠抓问责,确保项目与相关规定及时推进。四是工程建设不规范的相关责任人员均已作出情况说明;2021年4月16日对工程未预留质保金的平溪小学校长予以批评教育;4月20日对已办理验收未结算的五中校长予以批评教育;4月22日对未办理竣工验收及结算的第二实验小学校长予以批评教育;4月23日对工程超概算的大同小学校长予以批评教育。

6.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 宽松软”,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于2021年3月19日至3月22日抽查2019-2020学年度外借教师的《考评表》,发现10所学校13名外借教师未如实填写《考评表》,2名未交《考评表》,在全面从严治党会上对10所学校予以通报,要求相关学校对不如实填写《考评表》教师和学校分管予以批评教育。二是通过会议、约谈提醒、谈心谈话、培训等方式加强纪律教育。三是加大信访件和问题线索查处力度,挖深析透信访件和问题线索反映出的深层次原因,为下一步的“改”提供精准靶向,达到“查处一案规范一方”的目的四是开展警示教育,2021年4月份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2019年以来教育系统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要求各校开展警示教育。五是2021年4月15日对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原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

(四)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

1.关于上轮巡察指出县教育局党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教育局党组对巡察组检查指出问题进行深刻反思,作出书面说明。二是党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坚决执行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并明确凡党组、党委等研究的会议内容,严格按程序进行,先由股室提出会议申请,经分管和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统一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三是要求全县各校举一反三,健全领导班子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的学习培训,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人员深入各校督促指导“三重一大”工作,及时纠正议事决策不规范等行为。五是2021年4月13日由教育局作出说明;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教育局原负责人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2.关于上轮巡察指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教育局党组对巡察组检查指出的“聘请临时代课教师现象”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已出书面说明。二是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文件精神,严禁各学校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人员。三是加强对各学校聘请临时代课教师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规范程序,严禁私自聘请临时代课教师,对贯彻执行不到位的予以相应处理,临时代课教师数量逐年减少,2017—2018年度临时代课教师143人,2018—2019年133人,2019—2020年111人,2020—2021年86名。四是严格落实《中共寿宁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决全县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的若干意见》(寿委教组〔2020〕3号)文件精神,明确规定在顶岗代课、退休返聘的基础上,针对确实还存在的结构性缺编学科,允许各学校临时聘用相关学科教师,按程序报县教育局审批,相关费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解决。2020-2021年核定的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临时聘用、退休返聘和顶岗代课人员86名,所需经费已向县财政提出申请。五是2021年4月22日对对负责教师队伍建设的人事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3.关于上轮巡察指出“县教育局股室严重超配”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教育局党组对“股室严重超配”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已出书面说明。二是根据《中共寿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教育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寿委编〔2019〕8号)文件精神,整合教育局内设股室职能,进一步精简教育局内设股室工作人员。目前,已有教育局借调的3名教师回学校任教或任专职督学、驻村指导员。三是制定教育局股室人员精简分流工作方案,对长期借用教育局的教师,实行分期分批精简分流,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岗定责,精准核定股室人员职数,通过因岗择人、竞聘上岗的方式予以择优借用。采取及时入编一批、择优安排一批、精简分流一批的方式,通过分批分期科学调配,确保教育局人员逐步实现精简分流。四是2021年4月20日对负责机关股室超配问题整改工作的办公室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4.部分内部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教育局内审部门及时督促相关学校进行整改2021年1月19日收回接待陪餐超标1298.81元和下党希望学校教研组长津补贴400元二是严把内审问题整改关,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学校对内部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三是2021年4月13日对坑底中学、寿宁三中、芹洋中心小学、竹管垅学校、托溪中学、凤阳中心小学6所学校予以通报4月22日下党希望学校原校长予以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1.教育局党组收到县委巡察办移交反映寿宁县教育局有关问题的信访材料2件13个方面的问题,已经核实并向巡察办作出书面反馈。

2.委巡察办移交纪检监察组的问题线索共4个问题,其中3个问题失实了结;1个问题部分属实,经函询采信了结。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教师外借、跟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由于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全部整改到位。经统计,全县抽调至教育系统外教师中,目前因工作连续性需要和任期未满的共有9

整改措施:继续严格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闽委办发〔2020〕24号)《县委会议纪要》(202143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因工作连续性需要和任期未满抽调至教育系统外的9名教师,待其抽调期限满后,严格按文件要求办理。

完成时限:2022年底,且长期坚持

  2.关于上轮巡察指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9〕6号)和《中共寿宁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决全县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的若干意见》(寿委教组〔2020〕3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各学校聘请临时代课教师的审核把关和监督检查,规范临聘审批程序。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落实2020-2021年核定的86名临聘、退休返聘和顶岗代课人员的经费。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认真落实结构性缺编造成聘请临时代课的审核把关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一解决。

  整改时限:2022年底,且长期坚持

3.关于“教师职称评聘挤占原单位职称指数现象突出”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该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全部整改到位。教育局将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尽可能减少抽借调教师。经统计,外借的125人中,职称聘任为高级38人,中级73人,初级14人。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这些借用人员大多数原先在学校就已评上中高级职称,也有相当一部分借用教师职称也只是初级职称。自2017年以来,借用人员职称都评聘过。

整改措施:继续教师“抽借调”关口,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教师调动和抽借调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寿教组〔2018〕12号)规定,建立抽调借用教师审批备案制度,严格限制和规范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尽可能减少抽借调教师。严格执行落实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改进全县教育系统职称评聘的暂行规定》(寿教组〔2017〕1号)文件精神,坚持教师职称总量控制、一线倾斜、能上能下的总体原则,完善和推进教师职称“县管校聘”机制。

完成时限:2022年底,且长期坚持。

4.关于“县教育局股室严重超配”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该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未能全部整改到位。在上一轮巡察整改中,根据“五查五规范”的要求,教育局制定出台《教育局机关干部调配方案》,不断精简局机关人员,逐年分流202110月,教育局机关人员共有83人,相比2017年的109人精简26人。截止目前,已有借调教育局的3名教师返回学校。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中共寿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教育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寿委编〔2019〕8号)文件精神,对教育局内设股室进行职能整合,进一步精简教育局内设股室工作人员。2021年6月制定《寿宁县教育局股室人员精简分流工作方案》,对长期借用教育局的教师,实行分期分批精简分流,根据工作需要科学设岗定责,精准核定股室人员职数,通过因岗择人、竞聘上岗的方式予以择优借用,按工作能力和实绩来选配借用干部。

完成时限:2023年底,需长期坚持。

五、下一步整改计划

教育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巡察整改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与广大家长对教育的期待相比,还有一定。下一步,县教育局党组将坚持把问题导向贯穿始终,按照“聚焦问题、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思路,建立台账,逐条对照,对标整改。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教育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方面不懈努力。

(一)在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方面努力前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全面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方式狠抓整改落实,不折不扣落实县委交叉巡察的整改要求。

(二)在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方面戮力前行。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在推进教育工作的过程中不出纰漏。二是重点加大对财务管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严格项目建设程序,杜绝程序违规。三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财务开支的全面监督。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以整改出成效,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在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方面砥砺前行。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对办好教育的期待,我们深知任重而道远。县教育局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育管理举措,千方百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双减”“课后服务”等工作中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不断提升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22128;通讯地址:寿宁县教育局办公室,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JY5522128@tom.com。

 

 

中共寿宁县教育局党组

                                                      2022年2月15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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