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7-28 16:41:09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1095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1125日至1224日,县委第一巡察组中共寿宁县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组在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成立寿宁县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党组会3次、整改领导小组会议2次,要求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症结所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要求各党组成员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压实责任,带头整改落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局党组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整改工作,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局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各股室和直属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明确整改目标及整改时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逐条逐项抓落实,保证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制定方案,强力推进。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寿民政党20216,提出了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明确了整改步骤与整改措施要求全局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实施推进。凡具备整改条件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11日,组织党组成员专题学习研讨2019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组成员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提高理论学习转化实践的能力。二是2021年4月,制定民政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保证全年开展中心组专题学习不少于12次。修改《寿宁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寿宁县民政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学习教育内容。三是重新修改《寿宁县民政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工作计划》《寿宁县民政局党支部2018年党员学习计划》,规范表述。四是《榜样》心得体会抄袭网络的2名当事人2021年3月16日重新撰写五是专题研讨材料表述不规范问题的当事人已于2021年3月12日修改研讨材料,规范表述。六是2021年4月28日对专题研讨材料表述不规范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综合其他问题,对党建经办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2.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未能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1年认真编制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寿宁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寿民202130),坚持细化分解任务,做好长期短期工作计划。二是2021年3月8日,加挂寿宁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并继续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推进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三是2021年2月7日,《寿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已通过县委常委会,目前正按程序与金宝山陵园进一步洽谈收购事宜,正序时推进中。四是2021年4月28日,对老区办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

3.关于养老事业发展基础有待夯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0年9月30日与国德养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寿宁县社会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承包经营合同》,推动“公建民营”工作,提高床位使用率。二阳镇城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于2020年12月10日公开服务内容展板,食堂整改项目正处于设计阶段,还未整改验收完成,暂不能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鳌阳镇宁和社区、蟾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于2020年12月10日制度上墙、加挂日间照料中心牌子。三是运营方已投入资金,对网络平台系统进行升级,并要求技术人员每周实时更新数据1次,2021年2月25日,做到实际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对象人数与网络平台老人基础档案数据相符。2021年2月8日,召开助老员培训会,严格执行派单制度,增强工单操作实时性。四是2021年2月24日,龟岭村、下洋仔村、官洋村幸福院已进行环境整治,并针对硬件短缺,重新添置厨房烹饪设备、生活设备,安排人员做好日常值班工作,切实发挥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作用。五是2021年3月31日制定《寿宁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的通知》(寿民综〔2021〕29号),要求各乡镇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力度,切实提升农村幸福院运营质量。2021年2月25日,全县65所幸福院“服务内容未公示”、24所幸福院“活动时间未公示”、“无专业固定人员”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六是2021年4月28日,综合其他问题,对养老股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殡葬改革工作任重而道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8座采取遮盖方式的违建坟墓,均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其中7座完成深埋,11座采取植树绿化沿路4座坟墓也已采取植树绿化。二是2017-2020年新增违建坟墓31座已完成整治,其中迁移9座,深埋8座,平毁14座;4处违建公墓,已完成强制拆除。自2020年10月以来,我局持续加大巡查与摸排力度,常态化联合自然资源、林业监察大队等部门坚持每月交叉巡查制度,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查处”三是持续加大生态安葬宣传力度。截止2021年4月,已发放宣传单2300张,出动宣传车20多次,开展文明安葬宣传活动10多次,撰写移风易俗宣传简讯4篇,鼓励群众积极使用公益性骨灰楼塔四是督促各乡镇认真开展再摸排、再部署工作,并如实上报摸排数据。加大自然资源、林业部门配合力度,做好“三沿六区一重山”可视范围内的违建坟墓巡查工作。五是2021年4月28日,对殡葬事务工作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综合其他问题,对殡葬事务工作分管领导予以批评教育。

5.关于民生兜底保障有待筑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抽查发现存在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遗漏发放5人2021年2月18日再次核对名单,其中4人并非使用本人名字开设银行卡户名,但每月均有发放,1人因残疾证过期且失联,暂停发放两补(实际已于2021年1月去世)。二是2021年3月,将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新增残疾对象名单发放至各乡镇,由乡镇进行摸底排查,4月底已完成台账建立,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对象13名纳入低保。三2021年2月18日,要求凤阳镇、清源镇民政办立即整改,并督促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2021年4月,清源镇未及时纳入低保的6人中:符合条件的3人已纳入,3人不符合条件;凤阳镇未及时纳入低保的8人中:符合条件的5人已纳入,2人自愿放弃申请,1人不符合条件。四是2021年2月底,督促各乡镇民政办将不完善的《特困(五保)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表》补充完整,并要求有条件的乡镇开展五保户自理能力评估工作时,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者协调乡村医生等一同开展。同时,制定《寿宁县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1+X”专项检查年度督导计划的通知》(寿民综〔2021〕6号),加强低保督查频次与力度,定期至各乡镇开展低保督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民政系统民生兜底保障工作水平。五是2021年4月28日,对低保中心负责人、受理审核审批不及时问题的清源镇民政办协理员、凤阳镇民政办协理员予以批评教育。

6.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待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2月8日,做好省网办事大厅目录清单调整录入工作,并更新印制线下办事指南,做到线上线下办事标准规范统一。2021年2月10日,完成电子证照、批文配置,持续推进同步生成电子证照(批文),截至5月7日,已生成电子证照(批文)数量97926条;2021年3月,安排专人负责网上预审,产生预审件,第一时间处理答复。二是2021年4月27日,补全寿宁县象棋协会申请材料中登记机关审核栏意见,并梳理并自查自纠2018年社会组织申请档案存在的问题,完善档案7份。三是2021年3月18日,已向全县社会组织发出《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寿民综〔2021〕27号),2021年6月30日,年报申报工作结束后,将对照年报结果及有关社会组织管理规定,依法撤销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并按规定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环境。四是2021年4月26日,在寿宁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开2018年、2019年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并要求社会组织管理人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五是2021年2月8日,补充填写寿宁县坑底乡坑底村养老服务中心申请材料中的“批准时间”,并将《寿宁县坑底乡坑底村养老服务中心章程》存在的问题告知社会组织当事人,目前已重新报送章程。六是2021年4月28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放管服”工作开展不够扎实、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工作滞后、材料审核不严格问题的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综合其他问题,对审批不够规范、执法工作不够规范、透明问题的原经办人予以通报批评。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4月30日,制定完成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将意识形态纳入专题学习。二是重新梳理《寿宁县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寿宁县民政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对文件不符合实际表述进行修改。三是2021年2月23日,将该保密文件重新登记,并专门保管存放。同时,2021年3月17日开展自查自纠,重新梳理其他文件,对含有密级的纸质文件重新登记、保管存放四是2021年4月28日,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规范问题的原分管领导予以谈话提醒;对保密意识不强问题的收文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2月23日向经办人核实,我局先后印发《寿宁县民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的报告》(寿民综〔2019〕105号)《寿宁县民政局关于整改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的报告》(寿民综〔2019〕106号),主送单位均为县扫黑办,后因扫黑经办人员发文业务不规范又以主送单位为乡镇印发《寿宁县民政局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方案的报告》(寿民综〔2019〕109号),该文实际内容与寿民综〔2019〕105号文件一致,造成整改(寿民综〔2019〕106号)在前,方案(寿民综〔2019〕109号)在后。2021年3月18日,组织扫黑经办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二是2021年3月18日组织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进一步规范文件印发,党组研究的则用党组名义发文,局务研究的事宜则用局名义发文,内容相同、主送单位不同的文件采用抄送形式发文,推进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原党建经办人于2021年2月25日补全2018年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并提醒现经办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完善会议档案内容。四是2021年4月28日,对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原经办人予以谈话提醒。

2.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4月26日,收回用餐人员超标准部分总额774元,并已补全工会活动方案。已收回局机关5人8次工勤等级考试用书、报名费及考试差旅费3808元,收回殡葬执法大队7人8次报销继续教育、工勤等级考试用书、报名费及考试差旅费9660元。2021年4月28日,对三八妇女节聚餐问题的光荣院原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规报销等级考试报名及差旅费问题的殡葬执法大队会计予以批评教育;综合其他问题,对计财股负责人唐义云予以诫勉。

3.关于资产、资金管理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1年3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加强财经制度学习,加强银行存款和现金管理。目前,单位取得现金收入均及时入账,暂支的差旅费及时核销。2021年1月31日,将2017年4月11日购买的1台电脑补录整改到位,2020年6月30日,将光荣院购买的2台电脑补录整改到位,切实规范资产管理。2021年4月28日,对资产、资金管理不合规问题的光荣院会计予以谈话提醒。

4.关于报销、使用票据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寿宁县仙麟殡仪馆非机关事业单位,无法取得有效的财政票据,国税无法开具有效发票,因此使用白条。2021年3月18日,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知识,进一步规范我局票据使用。二是因光荣院属民政局下属单位,财政局发放寿宁县民政局往来票据开具终端时,以主卡为主,下设下属单位开票账号,默认可以并行使用。寿宁县光荣院(社会福利院)两院合一,自建院以来,院民伙食费均由民政局直接拨入光荣院账户,因光荣院转隶至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且目前尚未完成转隶手续,因此1.77万元院民伙食补贴费转账记录,光荣院附加了自制收据。三是2021年4月11日,补齐笔架山运营中心设施改造、设备添置费7.5万元明细清单。四是2021年4月11日,收回重复报销下乡补贴150元,2021年3月1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财政局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规范县直机关工作人员交纳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报销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局报销手续。

5.关于虚假报销误餐及公务用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实,以上情况主要由于执法大队临时性工作多、外出时间不固定、未及时填写下乡审批单造成。2021年3月18日,组织执法大队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报销手续。同时完善下乡审批制度,下乡需填写下乡审批单,并由分管签字同意,派车需填写派车单,标注日期、人员、地点、事由,财务认真审核,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领取误餐费、严格按实际情况报销公务用水。二是2021年4月28日,对殡葬执法大队原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殡葬执法大队出纳予以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3月底,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摸排股室15个,填写干部职工廉政风险排查表50张,切实加强我局廉政建设。二是2021年3月份对不规范的廉政谈话进行重新谈话1人,今后将严格按照廉政谈话要求进行谈话。三是2020年12月30日开展自查自纠,重新填写手续不完整谈话函询审批表3张,规范函询手续。四是2021年2月20日,重新梳理2016年至2020年述责述廉评议材料,自查自纠,未对上一年度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针对性整改的干部重新修改撰写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2021年2月24日,未根据述责述廉报告查摆到问题制定措施的干部重新制定《2018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整改措施公开表》。五是2020年12月30日,对规范填写婚丧喜庆事宜审批表格开展自查自纠,重新填写审批表格2张。2021年3月10日,重新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并通报处分情况,用好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七是2021年4月28日,对开展廉政谈话不规范问题的当事人予以批评教育;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审批表填写不完整问题的当事人予以谈话提醒。

2.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议事内容,2021年4月14日,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坚持上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规范议事程序。各党组成员对上会议题充分讨论,发表观点意见,不得敷衍了事,党组书记坚持末位发言;非党组成员不得参与表态发言,逐步促进党组议事程序规范化、标准化。2020年5月13日重新出台《寿宁县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单笔资金超过2万元的事宜及有异议的资金均坚持上党组会研究。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2月23日,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用民主生活会材料代替的党员已重新撰写组织生活会材料;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对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个人有关事项作出报告的2名班子成员均于2021年3月25日前重新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按寿委组通〔2018〕1号文件要求从6个方面查摆问题的班子成员,2021年3月25日重新修改对照检查材料;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按寿委组通〔2018〕8号文要求查摆问题的党员,2021年3月10日重新按照文件要求查摆问题,并修改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未撰写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材料的党员,2021年4月13日前重新撰写完成,共上交材料15份。二是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会前谈心谈话。主要领导带头谈,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开展谈心谈话32人次;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班子成员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10人次;支委委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9人次,支委委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8人次。三是重新修改2018年度填写不规范的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18份。四是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中共寿宁县民政局党支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寿委组通〔2021〕2号)文件开展,参会党员逐个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填写批评与自我批评表格,共收到批评意见表16张。五是2019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后未根据会上检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的5名党员、整改措施表一致的2名党员均于2021年3月11日重新制定整改措施表;4名党员原已制定整改措施表电子档,因经办人疏忽,未将其纸质版归档,已于2021年4月20日前归档完成;未制定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班子成员均于2021年3月11日重新制定完成。六是2021年4月28日,综合其他问题,对未按文件要求党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问题的原支部组织委员予以通报批评;对2019年专题组织生活会、2019年民主生活会经办人予以谈话提醒。

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3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通过党员大会推优方式对推优方式不合适当事人重新推优。二是党员大会实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因经办人员业务不熟,参照已不适用的会议记录模板,将表决方式写成举手表决。2021年3月18日,组织我局党务工作者学习《寿宁县发展党员工作辅导手册》,并进行会议记录专项培训,确保今后会议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2021年3月10日,召开第一季度党建专题工作会,认真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并将党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要点。

2.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检查问题查摆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今后全面认真查摆问题。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认真查摆问题,深刻检视反思,找准差距,为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打下坚实基础。二是2019年5月,完善《寿宁县民政局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寿宁县民政局临时人员聘用制度》,并严格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在全局进行抽查4次,未发现职工存在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现象。2020年5月13日重新出台《寿宁县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已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规范‘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三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请销假手续不齐全人员,严肃问责。截止目前,全局干部职工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四是审批股股长任免事宜已于2019年9月29日党组会初步酝酿,于2020年3月12日党组会正式研究通过,但2020年3月12日会议记录不完整,已要求会议记录人于2021年3月10日补齐会议记录。今后将继续加大会议记录人业务培训,保证会议记录内容完整、表述准确。

3.关于落实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1年1月后,社会组织日常登记均要求社会组织提供《党建工作承诺书》和《党员情况调查表》,并要求在章程中体现“党建工作”等内容,加大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二是2021年3月22日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寿民综〔2021〕27号),依法依规开展“年报”及“双随机”工作,“年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在全县社会组织完成“年报”申报后,我局将认真审核,并于2021年7月开展“双随机”工作,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监管力度,责令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及时整改,营造健康有序的社会组织环境。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未能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的问题。

本完成情况说明:关于“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不够”问题,2021年2月7日《寿宁县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方案(送审稿)》已通过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目前正与金宝山陵园进一步洽谈收购事宜,诸多细节还未洽谈到位。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继续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待收购事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照相关程序,对金宝山陵园开展资产评估及收购工作,并认真梳理公益性公墓审批流程,序时推进我县公益性公墓建设,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31日

2.关于养老事业发展基础有待夯实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关于阳镇城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食堂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问题,因食堂整改项目正处于设计阶段,还未验收完成,暂不能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整改措施:目前,鳌阳镇城东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食堂整改项目正在设计阶段,待6月底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验收后,将按程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完成时限:202112月31日前

3.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关于民政局不同程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弥补单位运转经费不足及下属单位人员工资等支出”问题因民政局下属单位殡葬事务中心属于自收自支单位,该单位无收入来源,职工工资福利、工作经费暂无其他渠道支付。

整改措施:将继续向县政府请示解决殡葬事务中心自收自支无收入来源问题,争取经费由财政核拨,从根本上解决挪用经费下拨工资福利问题。

完成时限:202212月31日前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加快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力量

(一)继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整改落实。不断提高对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当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逐个督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三)继续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措施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开展。加强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顶风违纪案件,不断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寿宁加快发展、绿色崛起作出新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5522150;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60号,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mzj5522@163.com。

                          

 

                           中共寿宁县民政局

                          2021716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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