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3-05 17:12:49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732

根据寿宁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4月20日至5月21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

(一)深化思想认识,迅速开展工作

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具体落实和督促检查,有效形成党组领导、分工负责、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2020年9月11日,召开党组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督促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主动认领、逐一落实;2020年9月18日,召开党组会议,审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明确巡察任务清单;2020年11月19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对号入座,聚焦问题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整改举措

局党组严格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围绕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措施29条,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对号入座、倒排时间、抓紧整改。局党组书记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牵头部署、亲自过问、带头协调,督促班子成员逐一落实;局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主抓、分管领域责任范围的整改落实,认真研究、逐条细化、逐项督促、共同推动,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注重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效

局党组始终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及时健全和完善《中共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中共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4项制度,进一步强化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促进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全力推动服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9月25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寿宁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寿宁县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四下基层”等优良传统作风的实施办法(试行)》;2020年9月30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党内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存在不规范表述的当事人于2020年10月10日重新撰写《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三是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心得体会》存在不规范表述的当事人于2020年10月13日重新撰写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心得体会》。四是2020年10月30日,对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未与时俱进、学风不够端正的当事人予以谈话提醒。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落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投入实体化运行。投入资金40多万元,完成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配置,并充分利用烈士陵园广场、运动场、革命烈士纪念馆等设施,丰富退役士兵文化思想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2020年10月14日,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全员到位,正常开展工作。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培训。2020年5月14-15日、10月16日,分别召集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印制并组织学习和下发政策宣传册(单)、政策法规汇编等,从而提高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我局各挂乡镇领导干部和相关职能岗位人员积极与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沟通,结合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工作,已全部落实好14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的人员、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的配置。四是各挂乡镇领导干部下乡镇蹲点指导督促。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做到相关信息应采尽采,光荣牌应挂尽挂;从2020年1月至今已完成54名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工作,46户退役军人家庭的光荣牌悬挂工作。

3.关于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查比对,于2020年5月8日下发《关于取消(暂缓)部分优抚对象优抚待遇的通知》,取消102名优抚系统内无信息人员8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15名双重身份人员的相关优抚待遇取消24名已办理军龄视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暂缓19名优抚系统已审批但材料不人员4名类别有误人员的优抚待遇并要求及时补全材料。二是核实平溪镇80岁以上退役军人共9人、清源镇80岁以上退役军人共10人、托溪乡70-79岁退役军人共12(其中4人逝世。同时,于2020年11月3日对平溪镇、清源镇、托溪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三是积极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受理系统内无信息但符合条件、取消“三属”人员待遇但符合老烈子条件人员的身份认定工作和系统已审批但材料不全人员的材料补全工作。截至目前,累计为2名“三属”人员、6名老复员军人补全材料并恢复优抚待遇,为4名退役军人调整人员类别;受理在乡老复员军人身份认定申请16人次, 14人通过审批;受理伤残军人身份认定申请4人次,4人通过审批;受理“三属”人员身份认定申请4人次,2人通过审批;受理老烈子身份认定申请30人次,29人通过审批;受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申请10人次,认定2人不符合条件;即时受理即时审批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请和兵龄更改申请共50人次。同时,按上级部署依规有序推进两参人员的核查工作。

4.关于信访事项办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选派工作人员参加信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二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调整信访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加强处理信访工作的干部队伍建设。三是2020年10月30日,对信访事项办理不规范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5.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0月29日,党组研究重新印发《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班子成员分工及干部职工岗位职责的通知》(寿退役军人局党组〔2020〕10号)。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三是2020年11月19日,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未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当事人于2020年10月14日重新撰写《2019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二是2020年10月14日,重新制定《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寿退役军人局〔2020〕36号)、《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报告》(寿退役军人局〔2020〕37号)。三是2020年10月30,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7.关于退役军人信访维稳存在薄弱环节,上访偶有发生,缺乏有效办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点信访人员”或“稳控对象”为“活跃人员”,从思想、言语上尊重退役军人。二是“带上去,请下来”,邀请市局、县政府领导下基层接访,带领部分上访人员上市局、县政府走访,使问题得到面对面、零距离解答。2020年4月27日、7月15日,两次邀请市局领导接访越战老兵、炮三师退役军人等,有效化解矛盾。三是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并成立“治理重访件化解信访积案”工作专班,将工作重心放在“化”与“解”上;制定《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确定常态化联系对象16人,累计完成“治理重访件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5项。四是成立“老兵司法调解室”、设立“法律服务室”,聘请法律顾问、邀请司法专业人员、退役老兵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从“法、理、情”等不同方面促进突出问题的解决。五是成立“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发挥退役士兵余光余热,让老兵有成就感。疫情防控期间,我县数百名退役士兵奋战在一线执勤、宣传、捐款捐物,其中以炮三师为主干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共捐款3.2万元支持乡镇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六是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并充分挖掘社会力量服务老兵,联合组织部、信用社、刺桐红村镇银行走访慰问了25名80岁以上立功退役老兵,发放慰问金2.8万元,让老兵有获得感、归属感。七是加强与公安、信访部门的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工作联动机制,早排查、早介入,确保我县社会大局的持续和谐稳定。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16日,组织办公室、财务室相关人员学习《寿宁县财政局关于转发<宁德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寿财资〔2017〕22号)《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寿财行〔2015〕1号)《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寿财资〔2017〕14号)《福建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2015〕38号)。二是2020年10月13日,黄立加同志补开正式发票。今后将进一步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单据进行审核,在报销发票时一律凭正式发票入账,杜绝“白条”入账现象。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三是2020年10月30日,对超标采购人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行文。二是修正和完善相关不规范、不严谨的文件、档案等,认真审核文件、文号与发文时间的逻辑关系,及时纠正不规范、不严谨行为。三是2020年10月30日,对办公室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19日,组织学习2019年县纪委关于典型案例的通报(寿纪通〔2019〕1号、3号、6号、8号、9号、11号)、中国纪检报(11月2日)以及省纪委通报3起典型案例等文件。二是组织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宁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寿委办发〔2020〕2号)并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 三是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对优抚股、办公室等廉政高风险股室采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020年10月30日,对党建工作分管领导予以谈话提醒。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重新修订《中共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该制度规定5000元以上资金使用须经过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末位表态。三是2020年11月19日,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9月18日,1名党员干部重新撰写2019年度组织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另一名班子成员补齐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二是重新修订《中共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2020年,党组织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已开展2次谈心谈话。四是2020年10月30日,对党建工作分管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党组织建设基础有待夯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二是重新修订《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制度》,并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的文件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每个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三是2020年11月19日,党组书记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的总体规划

(一)坚持党要管党,落实“两个责任”

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自觉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

(二)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

对于巡察组反馈的各项问题,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精准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将巩固整改成果工作摆在显要位置,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性反思深化,常态化落实整改。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结合决策部署,推进事业发展

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扎实推进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55270;通讯地址:寿宁县东区角林路1号(三层);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tyjrj@126.com。

 

 

               中共寿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1月27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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