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03-05 17:07:54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961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20日至521日,委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后半篇文章”的政治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9月10日,召开政法委机关委务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汤孔忠书记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委政法委情况反馈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摘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察整改“四到位一督查”制度(试行)》等。10月27日,再次召开县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专题学习研讨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班子成员认真开展交流研讨发言。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和书面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向县直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信访局党组和乡镇政法委员以及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通过谈心谈话和廉政谈话42人次,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对县委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切实找问题、摆差距、明方向,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充分的准备。11月5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及其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逐条查找梳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症结,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持续推进整改夯实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巡察反馈会后,县委政法委机关于9月10日第一时间召开委务会会议,研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常务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有序推进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形成了上下联动、环环紧扣的整改工作格局。9月10日、16日,召开委务会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二次会议,对照巡察组反馈的4大方面21项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逐项研究整改目标措施和整改时限,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中涉及到的具体人和事的问题,迅速组织查核事实、明确责任,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问责方案》《寿宁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

(三)强化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精心组织、强力推动巡察问题整改落实,做到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四个明确”。9月18日,召开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公务接待规定、会议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7份财务制度文件,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和刚性约束;9月24日,召开委务会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坚持标本兼治,把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对委机关所有制度进行盘点式梳理,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点,研究修订完善了《寿宁县委政法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5项制度;10月27日召开委务会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10月30日、11月4日、11月13日的委务会,研究分析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意识形态等工作,深入推进巡察整改;12月1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会议,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专题汇报;12月8日召开县委政法委委务会暨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总结分析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讨论审议“两报告”“三表格”。此外,平时分类分步持续高频调度,推进专项专班整改落实。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督办,对已完成的及时销号,对进展缓慢的及时催办,并对相应牵头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点名道姓通报,强化跟踪督促,同时,进一步研究整改措施,强力攻坚、压实责任,有力有效推动整改落实。始终把严实作风贯穿整改全过程,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标准决不销号。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年初制定并认真实施《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同时,对年初计划以外的时事政治理论、新出台、新修订的党内法规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二是2020年9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转发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关于集中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的通知〉的通知》文件,并提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督促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三是对《中共寿宁县委政法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出现关于“两个维护”的不规范表述,结合近期上级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印发执行2名班子成员对述责述廉报告中“‘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不规范表述已重新修改、规范表述。四是进一步严实学风,坚持以研促学,突出研讨内容针对性、时效性,严把交流发言、心得体会质量。2020年以来,委机关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43次,集中研讨交流15次,撰写交流发言材料和心得体会76篇。2名党员干部2017年“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发言材料雷同,且摘抄自同一篇网络文章,存在学风不严实问题,已责成重新撰写发言材料,提交存档,并对该2名党员干部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综治中心建设进度相对滞后”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综治中心建设力度,至2020年8月止,全县14个乡(镇)均已建成综治中心,并已接入政务外网,实现了与市、县、乡(镇)综治中心的互联互通,全县68个村(社区)也已建成综治中心,占33.2%,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同时,充分发挥综治中心的功能作用。二是精心谋划、深度调研、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以“两办”名义制定出台《寿宁县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有效治理的若干措施》,并认真组织协调推动深入实施,取得初步成效。2020年8月,斜滩、清源、凤阳、下党等4个乡镇被命名为全市“平安乡镇”;2020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考评,我县位居全市第二,获优秀等次。三是深化平安边界建设,推动构建闽浙边界社会治理联防联控联动六项机制,与泰顺县委政法委签订并认真实施《新时代闽浙平安边界共建共治共享合作框架协议书》。

3.关于“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压实工作责任,2020年以来召开专题会议6场次、培训会3场次,高频率统筹调度。二是持续深挖线索摸排、精准快侦快诉快判依法打击。例如:县人民检察院接受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陈某等四人涉嫌敲诈勒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涉恶案件,该案于11月13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月27日开庭审理,当庭判决。三是强力攻坚、落实“六清”行动(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成效明显。截至目前,我县共打掉涉恶集团5个,涉恶团伙2个,破获9类涉恶犯罪89起,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653万元,查处“保护伞”问题4件5人;2020年全省“扫黑除恶好评率”调查结果,我县位居全市第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四是立足收官之年,着眼常治长效。认真研究、深入谋划,探索防范、举报、惩处、督办、考评和领导“六建”工作,建立健全《寿宁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摸排工作机制》《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和核查协办工作细则(试行)》《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移交及办理工作办法(试行)》等机制。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一月一督查,督促信访部门加大督导督查力度,促进了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三见面四告知”“回访制度”等机制的落实。二是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重视信访案件的初信、初访办理,信访次序根本好转,今年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扰序等违法违规信访仅1人次。三是加大对恶意进京越级访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上述措施,“进京越级访大幅上升”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进京上访仅2批2人次,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49批49人次,取得了显著成效。四是千方百计强化举措,努力提升我县群众安全感率。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深做细做实群众工作;另一方面,督促县直窗口各单位和执法司法部门进一步强化便民服务措施,以一流的服务态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我县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同时,压实乡镇和部门工作责任,加大督导指导力度。2020年全省“群众安全感率”调查结果,我县位居全省第五、全市第一;全省“执法工作满意率”调查结果,我县位居全省第八、全市第一,成效显著。

5.关于“督促县政法部门大要案及重大执法活动报告备案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再次认真研究,全面部署。2020年7月6日,县委政法委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执法监督、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制度的通知》,对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工作制度作出全面部署;2020年9月28日,召开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部署推动县直政法部门进一步落实大要案及重大执法活动报告备案工作。二是强化工作督促,落实整改。巡察反馈后,县直政法各部门已按县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了大要案及重大执法活动报告备案的工作制度,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备案。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委机关班子高度重视,委务会会议3次听取汇报、分析研判、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表述不严谨等问题,已重新修订完善印发了《寿宁县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寿宁县委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分析制度》《寿宁县委政法委新闻发布工作制度》。三是1名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四是管好用好“平安寿宁”微信公众号,进一步规范新闻简讯报送。

7.关于“协理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巡察反馈县委政法委原招聘的14名乡镇反邪教协理员,因陆续辞职空缺6名未配齐问题,2020年10月10日县委政法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制定了《寿宁县委政法委2020年公开招聘寿宁县乡镇反邪教协理员工作方案》,会同县人社局公开招聘了6名反邪教协理员,已于2020年12月15日前全部到岗。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3年8月1日异地接待客人的1名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二是2015年5月15日接待客人先接待后审批,属于经办人员月份书写笔误,已作出书面说明。三是2016年10月-11月4批次接待不严谨的1名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四是2015年1月-2016年8月报销外单位住宿费问题,已收回不合规住宿费10803元入单位账户,对2名责任人分别予以批评教育。五是2020年9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寿宁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其县直机关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和刚性约束力,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9.关于“会议费开支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6年5月9日、6月13日2次会议餐费开支附件不全、不规范问题,属于说明不详细,已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二是2020年9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寿宁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强化制度意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0.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责成相关人员对2015年12月9人出差福州途中工作用餐以公务接待报销768元情况(该9人未报当日可报的每人100元出差伙食补助费)、2015年6月1名干部参加省“凯风网”培训差旅费报销未附通知文件情况(经核实属电话通知)、2017年3月1名干部出差宁德公务派车(查阅派车单存根,实际未派车)的同时报销市内交通费60元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差旅费方式报销市委政法委客人住宿费的360元已收回入单位账户。二是2015年7月1名干部出差宁德防范办系统培训学习,单位给予报销车辆运行维护费(过路费和油费)375元,责成该名干部作出书面说明,已报销的费用中扣除个人可报销的差旅费286元,多报销的89元已于2020年10月27日予以清退入单位账户,2021年1月20日对该名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三是2020年9月18日委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寿宁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杜绝今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情况再次发生。

1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13年7月-2016年12月间8名事业编制人员违规领取的通讯补贴费1.72万元,已于2020年9月29日如数清退入账单位账户。另违规领取共计9700元通信补贴费的3名临聘驾驶员和1名“三支一扶”志愿者均已解聘或离岗。结合其它问题,2021年1月20日对签批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二是严格遵守津补贴发放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2.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11月3日对2016年3批次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未进行政府集中采购的1名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二是已责成财务人员到电信公司补开2019年4月的话费发票,并补齐手续。三是2015年3月支付2012年、2013年共3笔跨年度报销费用问题作出书面情况说明。四是2020年9月18日委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品名及采购金额标准》《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3.关于“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责成相关责任人对2015年7月12日重复报销车辆维修费及一天内在不同地点修理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已追回被重复收取的440元车辆维修费,于2020年9月29日入账单位账户。2013年9月-2015年2月共6批次资金支付不规范,以大额现金支付或转账他人账户问题的1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三是2020年9月18日委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财务制度,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和发票报销审核把关,严防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4.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9月18日委机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寿宁县人民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运行暂行办法》等,重申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结合其他问题,2020年11月3日对周道芳予以诫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未压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3月26日委机关制定并认真实施了《2020年县委政法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工作方案》,今年规范开展了13次廉政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二是2020年9月7日委机关制定并认真实施了《寿宁县委政法委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020年度寿宁县委政法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委机关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三是组织委机关全体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四是2020年9月29日重新修订印发实施《寿宁县委政法委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集中开展2次阶段性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活动。五是2020年度3次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及时通报全县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2020年委务会会议、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共9次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委机关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分析会,委务会议成员逐一汇报分析分管领域、股(室、中心)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

16.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委机关2020年8月5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列》《中共福建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列>实施办法》,确保委务会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得到严格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县委政法委机关委务会议事制度,做到会前及时酝酿沟通,会中充分讨论研究,严格执行班子逐一表态发言,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三是已规范使用委务会会议专用记录本、规范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确保原始会议记录、会议签到表、会议方案和会议汇报资料齐全,并妥善归档管理。

1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5月15日、18日再次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2020年9月21日重新修正了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不规范内容。二是已责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规范的5名党员干部重新撰写,责成组织生活会材料撰写不够严谨的3名党员和述责述廉材料撰写不够严谨的2名班子成员重新撰写,并提交存档,对2名班子成员予以谈话提醒。结合其它问题,对其中1名班子成员予以通报批评。三是对会议记录不够认真造成失误部分进行了修正完善,对2名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四是2020年11月5日,县委政法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互相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之间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42人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各班子成员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查摆认领问题,所撰写的发言材料,经委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审阅修改把关。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批评“辣味”明显增强,真正做到了“红红脸、出出汗”,达到了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目的。

18.关于“支部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4月30日,已对2018年度未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的5位党员同志予以补缴党费计73.8元,之后严格按党员党费测算标准准确测算,及时足额交纳党费,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已责成责任人对2015年6月15日的党员大会会议记录和2019年12月6日的支委会会议记录不认真造成错误的内容进行了修正。结合其他问题,2020年11月3日对该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三是严格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不打折扣。2020年以来,共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13次、党员大会4次,委务会议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每人给全体党员上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严肃认真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9.关于“研究干部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和干部考察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按照《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寿委办发〔2015〕19号)文件精神执行,干部谈话考核记录人已补上签字和未填写事项,对1名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二是2020年10月27日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再次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肃规范干部考察工作。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20.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查摆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省委对宁德市2017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发现涉及寿宁县的问题整改方案》再次进行了“回头看”,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狠抓整改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已认真整改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责述廉的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够严谨、不够规范等问题。

2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检视问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综治中心建设力度,至2020年8月止,全县14个乡(镇)综治中心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作用。二是将金牌调解室建设列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项目,督促县司法局和乡镇加大调解工作室建设力度,提升调解工作室建设水平。截止2020年6月底,县司法局已制定出台《寿宁县大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为全县14个乡镇各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县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妇联、卫健等8个部门成立了行业性调解组织,有效推动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和措施

县委政法委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巡察整改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些差距。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在一以贯之、抓常抓长中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寿宁、法治寿宁和过硬政法队伍不懈努力。

(一)要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上再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带动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持续巩固发展良好的政治生态,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在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上再下功夫。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不足,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对已完成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着力抓好成果巩固和工作深化,杜绝类似问题反弹;要把巡察反馈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深挖问题根源,把集中整改与长期整治、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建章立制。同时,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执纪问责,增强制度刚性约束力,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常管机制。

(三)要在强化责任担当提升履职能力上再下功夫。要进一步压实委机关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树立标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持续改进作风,主动担当作为,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干事创业能力的强大动力,切实把落实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福建省委实施办法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党委政法委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我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新时代政法干部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全力全面推进我县政法综治维稳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5522007;通讯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寿宁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55500;电子邮箱:sncazz@163.com 。

 

 

 

中共寿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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