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平溪镇委员会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2-26 15:32:39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80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14日至11月1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平溪镇党委开展了“回头看”,并于2020年3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抓紧抓实整改工作

平溪镇党委高度重视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平溪镇党委开展巡察“回头看”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细致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委副书记牵头,负责综合协调各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整改小组和整改落实督查小组,在负责做好镇本级整改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各村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二是强力推进整改。先后召开了4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逐条剖析原因,集中研讨措施,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拟问责清单,形成合力抓整改,有效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制定出台了《寿宁县平溪镇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具体措施、整改要求等方面,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结合职责及分工,对照反馈问题及风险,举一反三,一项一项拉单子,一条一条定措施,做到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同时建立了整改工作台帐,针对5大类17项具体问题,实行紧盯台账、时间倒逼、销号管理,确保所有问题整改有序推进。三是强抓整改实效。平溪镇党委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的震慑效果,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整体工作效能提升。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守纪律,讲规矩意识,坚持整改落实与抓好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从严管党治党、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举一反三、深刻反思、着眼长效、建章立制。共健全完善相关制度10项,新制定和下发相关制度10项,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新思想新精神不深入、浮于面上”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并安排班子成员轮流作交流发言,今年以来,已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4场次,班子成员交流发言44人次。二是制定《平溪镇“理论宣讲轻骑兵”宣讲计划》,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进村进支部讲党课传播新思想,截止目前已进农村开展党课8次,理论政策宣传会2场。三是2020年6月2日组织镇党委领导班子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并撰写学习心得,安排3位班子进行发言。四是成立由镇纪委牵头,由专人具体负责的督查专班,对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包村领导会议、镇村干部大会上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由分管领导约谈,严重的予以问责,2020年以来约谈镇、村干部15人次。

2.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7月7日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会上提醒强调纪律,要求各个班子成员严格对照民主生活会程序做好会前谈心谈话和发言材料撰写。二是加强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责述廉报告的审查把关,发现内容重复、网络抄袭、未按规定撰写的,严肃批评并退回重写。2020年7月15日,巡察中发现的未按要求撰写发言提纲的班子成员重新撰写发言提纲。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开展说明个人有关事项,存在失信行为的镇班子成员于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平溪镇党委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要求清洋茶场党支部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在下一次召开的党员大会上作出深刻检讨。四是制定《2020年平溪镇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组织召开镇直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于2020年6月18日召开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培训会,全面强调组织纪律,对组织生活会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培训。五是2020年5月18日调整充实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各司其责。并于2020年6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六是由平溪镇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文件收发,认真对照上级文件和领导批示精神,坚持一文一办理,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工作要求第一时间做文件传阅单,呈主要领导批阅,传阅分管及相关工作人员,并及时跟踪办理落实,归档保存。七是2020年7月22日对存在2016-2017年连续两年的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材料内容基本一致问题的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结合其他问题,于7月24日对2019年9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存在摘抄问题的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结合其他问题,于2020年7月24日对未及时通报党员受处分情况的责任人清洋茶场党支部书记郑春满予以诫勉;结合其他问题,于2020年9月3日由现任职单位寿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对时任平溪镇宣传委员吴云由镇党委移交县残联予以诫勉。

3.关于“党委发挥职能作用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重新制定《平溪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成册印制下发《群众走访记录》《日常巡查记录》《平溪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排查表》等,规范填写线索摸排、活动开展、调查问卷等情况。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止目前,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活动2次,志愿者赶圩日上街宣传3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定制宣传品350份。二2020年2月12日和4月21日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分别对移风易俗及“带彩打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各村做好巡查工作的同时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工作,确保各村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截至目前共开展车巡宣传57车次,张贴通告40余份,发放宣传材料120余份,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引导,有效净化辖区社会风气。今年以来,镇派出所加大赌博打击力度,共查处赌博行政案件6起,行政处罚35人,赌博刑事案件立案1起,刑事拘留3人。全面清理镇区街道沿边各类遮雨棚架、广告牌、乱搭乱建、倒塌的房屋、僵尸车以及违章搭建的鸡鸭棚等附属建筑物,整治出店经营、占道作业、占道堆放杂物等行为,截至目前已拆除违章搭盖316个。四堵疏结合,解决镇区停车难问题,春节期间在镇区范围内设置8个临时停车场,缓解镇区交通压力。通过积极谋划,计划投资600多万元建设的4个区域停车场,目前已完成设计、预算,其中环溪停车场已完成土地平整,另外3个停车场已完成征地工作。在镇区设置农村“三位一体”执法系统,解决镇区街道违章停车现象。五结合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发放鸡鸭舍拆除告知书共计600多份,强制拆除鸡鸭舍50多处。同时,加大健康教育宣传力度,普及卫生厕所使用、日常保洁、健康卫生等知识,制作广播录音、张贴公示公告、发放宣传单、微信等共计宣传达3800多次。六将平溪镇镇区垃圾清理及其他11个行政村垃圾转运作业外包给宁德绿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村收集镇转运要求及时处置垃圾,确保环境干净整洁。七严格加强河长制巡河制度,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上半年平溪镇河长制工作会议,共同学习《福建省河长制规定》,一对一培训镇级河长和河道专管员河长制巡河APP平台操作,加强河道专管员履职监管,采取每周一通报方式,镇河长办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发出巡河检查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主题“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于3月24日在长溪村开展节水、爱水和护水宣传活动。八针对县河长办发现的东木洋新路桥下搭盖鸡鸭舍的问题,平溪镇已于2019年年底按要求监督当事人自行拆除新路桥下搭盖鸡鸭舍,并将材料上报县河长办;针对上洋村占用河道建房的问题,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平溪镇党委会专题研究解决处理该处房屋占用河道建房的问题,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已与相关部门联合进入执法程序,并委托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行使强制拆除相关法律程序。九认真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科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时补增学习内容。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抓好落实,建立学习档案,严格考勤制度。十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个人自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古今中外优秀传统文化书籍,坚持读书与运用相结合,阅读与思考相统一,每年结合理论学习开展专题调研。十一是2020年7月24日对未开展棋牌室、老人会巡查问题的湖潭村、溪底村、南溪村、东山头村、屏峰村、东溪村等6个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及燕窠村党支部书记、长溪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予以批评教育。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扎实问题的1名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020年7月23日对存在河道治理效果不佳问题的东木洋村党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结合其他问题,2020年7月24日对木场村、龙头坑村、柯洋村、亭下村、岭后村、岭根村、岭兜村等7个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及燕窠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予以通报批评;2020年7月23日对长溪村支部书记李吓亮予以诫勉。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结合平溪镇实际,2020年5月18日制定《平溪镇突发事件舆论应对方案》《平溪镇新闻发布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并于2020年6月18日在镇村干部大会上传达学习。二是平溪镇党委、政府相继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会议、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会议、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等相关行业部门会议18场次。大力开展安全检查,今年以来全镇共检查企业场所367家次,发现一般隐患12条,已整改12条,整改率100%,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房屋134栋,其中修缮加固19栋,拆除115栋,现已全部处置到位。三是2019年5月,镇民政办配备出纳1名,2020年7月23日由分管副镇长约谈民政办主任及财务人员,要求民政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及民政业务要求的相关程序予以审批办理,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使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2020年3月30日、7月21日召开党风廉政分析会,听取各分管关于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梳理廉政风险点。二是要求各班子成员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有针对性的开展提醒谈话,截止目前各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19次。三是分别于3月26日、5月21日、7月10日召开“互联网+村务公开”专题部署会,指导各村严格对照《寿宁县“互联网+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寿委组通〔2018〕76号)文件要求,认真使用微信公众号,对照寿宁县村级党务村务公开目录清单进行公开,确保各村每月至少公开1期,每期至少包含3条信息。

2.关于“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书籍,着力提升平溪镇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核查、问题线索办理和日常监督等各方面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逐条梳理遗留问题线索,建立详细线索台账,并控制增量,2019年9月至今已办结6条遗留问题线索,无新增遗留线索。三是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分别在春节、清明、端午等节假日前,利用村干部大会、包村领导会,通报省、市、县纪委监委查处的典型案例,进一步形成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风气。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邀请寿宁县和丰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专业人员开展财务业务知识培训,规范干部出差等各类报销审批程序。二是4月9日召开工会委员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福建省总工会印发的《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18〕158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福建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三是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安排专人按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工会会员本人工资收入(不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5‰,进行收缴。四是对累计多报销住宿费2300元予以追回。结合其他问题,2020年7月24日对平溪镇财政所会计予以通报批评。

4.关于“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开展谈话,谈话前先对约谈干部深入了解,提前做好“功课”,设身处地去分析干部产生思想问题的原因和背景,实实在在地解决好干部思想上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开展4次谈话均严格按要求做好谈话记录,未出现复制粘贴、千篇一律现象。二是及时改正不规范档案材料,对发言提纲存在抄袭情况的要求立即重写,并对当事人批评教育。三是制定《平溪镇党政办日常运行管理规范》,于6月4日召开党政办全体人员会议,组织全体党政办人员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系统公文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寿委办〔2018〕32号)《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 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办文办会工作的通知》(寿委办〔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办文办会能力,规范办公室文件的收发、流转、保存。同时办公室对档案材料开展自查,坚实一文一发,不留空号,规范文件收发。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2019年10月16日印发的《平溪镇“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需上会研究的日常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单项费用调整为1万元及以上。二是会前会后加强沟通,各班子成员加强把关,进一步提高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确保会议讨论过程记录完整。三是要求政府会计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对金额达到上会标准,但未上会研究的,一律不予审核。

2.关于“党建工作较为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0年6月18日召开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培训会,加强基层党建业务能力学习,于6月上旬引导各村酝酿上报制定《谋划2021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为2021年换届选举奠定基础二是严格落实《寿宁县发展党员层级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寿宁县发展党员六项制度(试行)》,按时上报平溪镇发展党员工作跟踪台账,并全面指导规范各村“三会一课”、发展党员事宜。三是认真筹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换届事宜,于2020年7月22日经班子会研究同意免去平溪镇离退休支部书记。四是2020年7月22日,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程序混乱问题的相关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2020年7月24日,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环溪村支部书记予以通报批评。

3.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学习中共寿宁县委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寿委办发〔2015〕19号),严格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班子会上认真讨论研究干部任用事宜。二是分别于2020年5月11日、7月10日在全镇干部大会上强调干部上下班考勤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干部考勤统计,镇纪委全面加强监督干部请销假,对于不符合程序的请假一律不予批准。三是于今年4月认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借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照组织部电话通知要求,梳理出违规借用人员1名,已通知其按期返回原岗位上班。四是2020年7月23日,对考勤统计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4.关于“干部担当作为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6月23日、7月20日召开题为《新时代、新思想、新作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下党乡乡亲们回信,感受总书记为民情怀》的全镇干部大会,切实加强干部意识,强化干部担当。二是要求会议记录人员,会后认真核对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实事求是无遗漏。三是要求经办人员对材料存档之前再一次核查把关,确保档案资料真实有效。

(四)落实巡察整改方面

1.关于“落实整改‘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0年5月10日调整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明确纪委书记主抓纪检监察工作。二是针对主体责任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个梳理,制定细化整改方案,按职责分工由相应分管领导牵头整改三是镇党委书记亲自参与整改方案、问责清单等的制定,先后4次组织召开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四全面梳理、逐一整合巡察整改档案,对其中使用复印件的材料,备注出处、页数、提供人、提供时间等必要信息,并加盖相关科室公章,补缺补漏。五由镇纪委牵头,从严从实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拟问责方案》,并报党委会讨论研究。六严格落实寿宁县委组织部印发《寿宁县流动党员管理办法(试行)》(寿委组通201810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规范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方式。七平溪镇党委书记在2020年7月14日召开的平溪镇党委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

2.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坚持党委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原则,并在召开党委会议时,无需列席的非党委委员的班子成员自觉回避。二是对原有的会议记录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对会议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的地方进行补缺补漏。同时进一步加强党政办记录人员的培训,规范会议记录,并由党政办负责人、分管层层把关,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跟完整性。三建立《2020年流动党员管理台账》,动员在有设立寿宁驻外流动党支部的城市的流动党员主动将党组织关系转入相关党支部,规范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双备案”制度,全面摸底各支部入党申请人信息和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并建立台账,每月进行更新。其中,东溪村党支部已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党员大会,吸收1名中共预备党员。四是将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档案不健全的岭根村党支部再次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并下派第一书记指导制定《岭根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方案》,规范整改档案存档。五是至今未核算的30万元往来账因工程施工方拒绝履行工程决算审核程序,导致工程未决算,借款无法核销,已附情况说明。六是严格镇村两级财政监管,充分发挥镇财政职能,严格落实《平溪镇党委政府集体议事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等制度规定,确保镇村资金规范安全使用。目前通过持续跟进项目资金情况,未按规定使用的11.2463万元专项资金已从原渠道归还,并拨付原项目单位。七是2017年6月29日《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寿政文〔2017〕84号)文件出台前,村一级资金管理不够规范,普遍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2017年7月起,已按文件要求执行。八是规范财经制度,完善财务报销管理,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规范专项资金使用,针对年终慰问等需临时借款的,要求在一个月内归还借款或及时核销。九是加强考勤情况督查,每周五下午安排镇纪委、镇效能机关督查镇干部在岗情况及请假出差情况,对未登记外出事由的离岗人员及时核实,开展提醒谈话,发现2次以上者,坚决进行严肃问责,并将督查结果与评优评先、绩效考评挂钩。十是督促指导长溪村党支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2020年4月9日,长溪村党支部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针对巡察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剖析,村两委干部就自身方面和努力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关于“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制度建设程序,及时将相关工作方案、管理办法、暂行规定按发文程序正式发文并做好存档,同时,在对应适用范围内给予公开或组织学习。二是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积极整改,举一反三,制定出台《平溪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方案》等相关制度规定。

(五)其他方面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工会支出由工会主席审批,分别4月9日、4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第二次工会委员会会议,谋划新一年平溪镇的工会事项,研究医疗互助金、工会会员变更、大笔资金支出等事宜。因工会主席赴市里交流,工会支出均有工会委员集体讨论后由分管工会的副镇长签字审批。二是认真执行《平溪镇党委政府集体议事制度》,严格按照议事流程和相关规定,坚持慰问资金均经党政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确保支出合理、程序规范、手续齐全。三是燕窠村、长溪村白条入账的两个工程均为村级自建工程,由于对《寿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寿政文〔2017〕84号)解读不到位,部分采购支出未使用正规发票入账,已于2020年7月24日对两个村的村主干予以批评教育。四加强镇民政办、工会及各村主干对报账规则的学习,要求认真做好银行存款日记账等工作,相关分管领导和镇纪委适时监督抽查。目前,各村、民政办和工会已严格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详细做好银行存款日记账。五是民政办补助支出及计生办工资发放部分已将发放名单加盖公章作为原始发票入账。六会代中心人员加强财经制度学习,并将相关财经制度上墙,严格按财经制度要求审核每一张支出票据,杜绝白条入账、先支出后审批、支出票据手续不完整现象。七2020年8月25日邀请县纪委监委的专业人员开展财经纪律及典型案例知识讲座。八是于2020年7月23日,对民政办主任予以批评教育。

2.关于“违规代缴工程项目税费”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村财管理制度,重新核实各项工程税费代缴情况,2018年1月之后已无代缴工程税费情况。2019年7月起,严格按照寿政文201946号规定,严控村级自建项目。2020年7月8日分别对屏峰村委会主任、岭兜村委会主任进行项目建设提醒谈话。二是2020年8月12日邀请县农业局经管站财务专业人员开展村级财务业务知识培训。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20204月10日,平溪镇收到县委巡察办移交问题线索1条,镇党委、纪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并提出处置方式。鉴于该问题事实清楚,综合考虑反映问题性质和情节,拟对该问题线索采取初步核实,目前正在初核中。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够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针对镇区“脏、乱、堵”问题,已全面拆除街道沿线两侧违章搭盖316处;完成镇区步行街景观改造提升工程;堵疏结合,建设农村“三位一体”执法管理系统,并规划建设4个区域停车场,解决镇区街道违章停车现象。针对巡河制度未认真执行问题,通过培训镇级河长和河道专管员巡河APP平台操作,加强河道专管员履职监管,采取通报方式和不定期抽查,发出巡河检查表,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针对河道治理效果不佳问题,平溪镇已于2019年年底按要求监督当事人自行拆除新路桥下搭盖鸡鸭舍。针对占用河道违建情况,平溪镇党委会专题研究解决处理该处房屋占用河道建房的问题,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在动员其自行拆除的同时,已与相关部门联合进入执法程序,同步委托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行使强制拆除相关法律程序,确保拆除行动按时进行。

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镇、村干部结合下村入户时机,开展人居环境大整治大宣传,劝导群众自觉开展环境卫生“门前三包”活动,组织广大党员、代表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清扫活动,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志在改变群众落后的环境卫生意识。二是强力推进“两违”整治。加大“两违”巡查力度,对新生“两违”问题冒头就打,坚决制止,重拳拆除。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在拆除镇区街道沿线两侧违章搭盖的基础上,启动人行道建设工程,目前已经动工建设,拟于2020年12月底完工。投资800多万元建设6个区域停车场,目前均已动工建设,拟于2020年12月底完工。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2.关于“离退休支部长期未换届”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2020年7月22日经班子会研究同意免去吴寿平同志离退休支部书记职务。并认真筹备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换届事宜。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离退休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规范做好各项党建工作。二是按党支部换届程序要求,在已做好镇离退休党支部党员的谈心谈话,完成候选人推荐及考察审核工作的基础上,鉴于镇离退休党支部人员外出及老同志体弱病残等原因,拟于2020年12月底前组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完成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换届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3.关于“往来账49.78万元长期未核算问题,至今仍有30万工程款未核算”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至今未核算的30万工程款为平溪镇土地项目专户的借款。2016年底,因工程施工方拒绝履行工程决算审核程序,导致工程未决算,借款无法核销。

整改措施:一是邀请第三方公司对工程进行结算,并要求施工方配合提供相应施工工程量的佐证材料,结合现场核算结果予以结算,核销该笔借款。二是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工程决算,杜绝工程款提前支付情况发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4.关于“违规代缴工程项目税费”的问题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经重新核实各项工程税费代缴情况,2018年1月之后已杜绝了代缴工程税费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对于村级自建的公益性项目,考虑施工难度大投资金额较小利润低,根据相关财务管理要求,拟结合实际,酌情考虑不予收缴代缴工程税费。其他项目我镇将督促相关村委(业主单位)追缴不合理的税费支出。二是邀请县农业局经管站财务专业人员开展村级财务业务知识培训。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县委巡察“回头看”问题反馈以来,镇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办关于问题整改工作的步骤、方式要求和督促提醒,上下一心,全力推进整改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不足之处需进一步巩固提高。下一步,平溪镇党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持续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问题见底、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动全镇工作水平再提高。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整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总书记给下党乡乡亲们的回信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要求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要求,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还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继续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已完成整改事项成果。同时,强化问题整改政治责任,对后续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常规工作代替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将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二)强化纪律意识,加强日常监管

认真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和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加大纪律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力,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把执纪问责落到实处。

(三)突出整改实效,提升发展动力

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在总书记回信一周年之际,再次巩固提升学习习总书记回信精神的成果、成效,大力传承弘扬习总书记“九到寿宁、三进下党”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主动融入县委产业培优、乡村振兴、新型城镇、文旅融合“四大中心任务”,积极策应“大下党”乡村振兴建设,全力推动疫情常态化防控、人居环境整治、“两违”“两乱”治理等工作开展,进一步巩固壮大茶叶、锥栗等特色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五中搬迁、安全生态水系、停车场、城乡供水一体化、文化广场、干部周转房建设、南溪至亭下精准扶贫路等项目建设,努力开创平溪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172211;通讯地址:寿宁县平溪镇景洋街80号,邮政编码:355505;电子邮箱:437320812@qq.com

 

 

 

 

中共寿宁县平溪镇委员会

                                                       2020年1224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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