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寿宁县委巡察组 反馈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第二批次巡察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7月2日期间,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茶产业发展中心、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县档案馆和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等8个单位开展巡察。巡察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要求,把督促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围绕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和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和深入了解,圆满完成十三届县委第十三轮第二批次巡察任务。
县委书记汤孔忠主持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县委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了巡察反馈问题处置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对下一阶段巡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汤孔忠强调,县委巡察工作要坚守政治监督定位,牢牢把政治巡察摆在首位。紧紧围绕推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开展监督,进一步彰显政治巡察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独特作用。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树牢问题意识,围绕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和业务特点,精准、客观、全面的从日常管理、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中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按要求召开党组织专题会议,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任务、阶段任务和长期任务,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日前,县委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学习新思想新精神停留在表面层次,党性教育不扎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不够到位,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整治占道经营成效不明显,队伍规范化建设亟待加强,落实机构改革力度不够;形式主义问题较为突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敷衍应付、“慢作为”问题,执法主动性不强,消极应对信访投诉,党务政务公开透明度不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资产管理不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议事决策不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夯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走过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有待夯实,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原县库区移民开发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信访事项办理不规范,平安库区建设亟待提升,落实移民政策有落差,推进库区项目建设不够坚决有力,工作落实有偏差、直补对象审核把关不严,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违规报销培训费和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和办公楼修缮工程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深入,述责述廉工作不到位,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整改意识不强,整改未落到实处等问题。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茶产业发展中心(原县茶业管理局)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提升履职质效有待提升,龙头茶企占比低、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产业基础不够夯实、茶企规范化程度不高,品牌特色不突出,双地标效益不明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学风文风不实,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办公设备购置超标,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不规范,大额现金支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发展不严谨,党费收缴不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严实深细,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长效机制不明显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待加强;形式主义时有发生,担当作为主动服务不够,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不规范,差旅费报销、财务管理制度和建设工程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工会支出不规范,社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纳税意识不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队伍建设不科学,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不够到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未建立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待提高;形式主义现象仍然存在,无公函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移动电话通讯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规范,工会经费开支不规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税意识不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党建工作弱化,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委县直机关工委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扎实,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履职尽责方面有待加强;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党政务公开不规范,文风不实,违规报销差旅费,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违规拨付和列支工会经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重一大”事项研究程序不规范,支部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干部考勤管理不严格;巡察整改打折扣,巡视整改不严不实等问题。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档案馆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主要是: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深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党员学习存在敷衍应付的情况,扶贫工作档案不精细、档案工作监管不到位;文风不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仍存在形式主义,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述责述廉会议走过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支部建设较为薄弱,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重要档案文件缺失等问题。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对巡察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