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尤溪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1-17 17:13:22 来源:尤溪县人民政府网 2811

      根据福建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6月21日至7月31日,省委巡视二组对尤溪县委开展了巡视,并于2019年11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尤溪县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试金石,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全力以赴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起巡视整改任务。省委巡视二组反馈意见后,当晚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成立由县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领办32个巡视反馈问题,占比55%;截至目前,已组织召开9次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8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3次专题会议、1次县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县委“五人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全县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

  (二)细化整改任务,推动巡视整改落实。研究制定《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对尤溪县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省委巡视尤溪县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和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等三个专项分解方案,对照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明确整改要求、工作时限、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措施到位。

  (三)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巡视整改实效。出台《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规则》《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制定《整改任务进度安排一览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每周一汇总”制度,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全过程跟踪掌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同时,加强宣传报道,编发简报12期,营造全县共同参与整改、支持整改、推动整改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制度机制,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既拿出“当下改”措施,又形成“长久立”机制,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突出长效治理、举一反三,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漏洞,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巡视整改期间,全县共制订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45项,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不够实

  (1)关于县委抓学习重部署轻落实,领学督学促学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学习培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向纵深开展。县委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纳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县人大常委会等党委(党组)结合学习四中全会精神,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二是深入基层宣讲。制定《关于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县处级领导带头深入挂钩联系点或分管领域开展宣讲,组建县委宣讲团,深入31个基层党委宣讲。对未宣讲或未及时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的8名党员处级干部由县委书记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坚持原原本本学。县四套班子带头学习《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等理论读本。县政府、县政协党组补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近平同志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探索与实践》等规定篇目。四是严肃学习纪律。严格集中培训考勤制度,健全学习机制,对确需请假的学员会后以印发书面材料形式进行补学,确保学习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2)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作用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研讨学。贯彻《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制定《2019年尤溪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县委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26次,结合主题教育,县四套班子中心组先后4次围绕9个专题、主题进行交流研讨。责令县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八字桥乡党委(党组)认真补学、研讨十九大精神,并对相关党委(党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融会贯通学。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指示精神,加深对新思想的理解和掌握。依托“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强国知识竞赛,增强学习效果。编印3期《应知应会知识学习资料》,制定《关于进一步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和测试活动的通知》,推动基本知识的学习和运用。三是督查考核学。责令县发改局等部门及乡镇认真补学理论读本和必学篇目,并对未按规定组织学习的13个相关党委(党组)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县委巡察重要内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3)关于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跟进学习。县委常委会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第十九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听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回头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邀请专家讲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巡察要求》等专题讲座。二是完善发展思路。结合尤溪实际,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快推进新福建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全县工作的顶层设计,谋划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新时代新尤溪建设。三是育优育强旅游业。深入实施“旅游+”工作策略,全面增强尤溪旅游竞争力。九阜山景区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联合梯田、洋中花天下、坂面闽中红军旧址、尤溪口渔乐小镇被评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截至目前,全县国家4A级旅游景区达4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达9个。四是落实农业“产业化”。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对尤溪提出的“农为首、产业化、促增收、保稳定”要求,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2019年底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217人,认定新型职业农民128人;创建福建省名牌农产品,2019年底培育县级以上新型经营主体4家,新增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9个,1个福建名牌农产品,建设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5个;加大招商引资,推动华达、安丰等加工企业产品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

  2. 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

  (4)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抓经济提速。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新发展理念,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帮助解决困难问题。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比增6.6 %,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0.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增10.2%,旅游收入增长23.7%。2019年开展招商对接活动118场,签约项目70个,总投资128.78亿元,新列入“五个一批”项目库管理的签约项目17个,已转化15个,项目落地转化率88.2%。二是做强产业支撑。坚持一线工作法,集中精力深入实施“3+2+2”产业发展战略,出台关于支持顺源系列(隆源、旭源)纺织有限公司发展壮大“一企一策”备忘录。扶持帝视科技有限公司发展,生产竹材精深加工智能设备,现已研发、生产出“智能竹条选色巧手机器人”。编制《尤溪县铅锌行业综合整治方案(2020-2023年)》,非金属深加工产业福晟新型PVC石塑地板项目建成投产,铜墙铁壁集团泥巴竹炭腻子膏项目落户梅仙非金属矿加工集中区。三是增强发展后劲。建立高新技术企业滚动库,截至目前,全县已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1家,省高新技术企业3家。对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合理归集,做到应统尽统,已申报企业研发费用9000多万元。四是加快平台建设。成立县工业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尤溪县工业平台建设工作意见》,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城南园园区“三通一平”工程、城南污水处理厂、城西城南公租房等基础设施均已建设完成,集中供热项目完成立项、环评审批等前期手续,公交首末站正进行规划,城南园高位水池已竣工,城南第一小学已完成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香精香料产业集中园一期工程467亩一平工程基本完成,首批引进了沃兰香料、欧劳福林香料等企业,机械电子园建设有序推进,佳宇纺织器材公司已入园。五是强化脱贫攻坚。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探索贫困人口帮扶的有效方式。全县1868户5839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2个市级扶贫开发重点乡、36个贫困村、24个空壳村全部实现摘帽。抓好产业就业扶贫,进一步落实《尤溪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首批设立300个公益性岗位帮助兜底就业,其中146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全县共聘用13户贫困户家庭成员为生态护林员。六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开展“大走访、大辅导”活动,减税降费政策知晓率、满意率分别提高到99.2%、98.7%。2019年全县累计新增减税13848万元,惠及纳税人47438户次。除县总医院开票系统不采用财政票据系统外,其余195个单位、279个税收开票点已全部完成财政票据系统网络化升级。

  (5)关于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乡村振兴领导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工作报告制度、重点跟踪落实制度等,制定2019年度乡村振兴工作绩效考评细则,完成对15个乡镇、52个县直机关的乡村振兴绩效考评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2019年起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 13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用于乡村振兴“两带一镇十村”示范创建工作,目前已筹存量资金400万元,并将1300万元列入2020年县财政预算。三是注重科学规划。印发《尤溪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制定《尤溪县乡村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做好村庄分类,并制定2020-2022年村庄规划编制计划。现已完成109个村庄规划(不含纳入县城区和乡镇规划区的43个村),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村庄规划3个已编、6个在编。四是坚持示范带动。围绕“两带一镇十村”开展示范创建,10个省级试点村年度完成投资5615万元,梅仙镇半山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第六批福建省历史文化名村,洋中镇桂峰村获批福建省首批“金牌旅游村”。五是聚力“五大振兴”。聚力产业振兴,县级财政资金和上级农业专项资金政策向发展相对较弱乡镇倾斜,加强特色旅游产品宣传;聚力人才振兴,落实《尤溪县鼓励引进人才的十条措施》《县级基层干部关心关爱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成立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尤溪分部,制定《尤溪县鼓励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来尤就业创业实施意见(试行)》;聚力文化振兴,健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础信息数据库,编制7处红色文化遗址保护修缮方案,申报省、市非遗代表性项目15项,进校园、村庄开展小腔戏教学辅导;聚力生态振兴,出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奖代补正向激励实施办法,溪尾乡等5个乡镇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建设,82个行政村建立村庄垃圾治理常态机制。聚力组织振兴,制定《尤溪县村级内部工作制度》《尤溪县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全县250个村党组织书记个人档案,整顿23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建立县处级领导和县级部门挂钩联系村财薄弱村制度,将450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用于空壳村村财增收项目,20个村财薄弱村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运营镇村合作造林、茶业综合经营等项目。2019年,全县250个村集体自有经营性收入全部达5万元以上。

  (6)关于民生社会事业短板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补齐教育短板。新增28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3所公办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5012个,普惠性幼儿数占比为92.03%,高于省定2020年85%的目标。通过改扩建校园,尤溪实验小学和城关小学已全面消除55人以上班级,在三奎新城第三实验小学已完成场地平整,投入使用后预计可增加1800个学位,有效缓解城区学位不足和临界大班额、超规模办学等问题。创新教师编制管理,通过招聘、定向委培等方式,新增教师977人。二是加快补齐医疗卫生短板。目前我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5.33张,高于全省4.88张/千人口。2019年招聘人才47人,签订定向委培生13名。联合、西滨卫生院、沈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达到国家标准,将县疾控中心闲置办公用房作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三是加快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完成新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2个农村幸福院、14个乡镇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和21个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增加养老床位数121床,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4.7张,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57.6%,培训养老护理人员35人。四是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城区停车位建设,状元府第东侧停车场稳步推进,200个停车泊位完成智能化改造;纵五线(G235)西城至新阳(大田界)公路、三奎新城直达主城区的环城公交线路按进度推进;完成市政污水管网建设8.55公里,基本完成2019年污水管网清淤维护任务和污水提升泵站清淤工作;新建防洪堤22.57公里,完成供水管网改造3公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开工建设。

  (7)关于研究运用苏区老区政策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研究政策。成立县中央苏区工作组,定期召开部门协调会,全面收集梳理上级政策,提高政策争取精准性。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提出政策对接等具体工作任务48项。二是全力沟通协作。结合县域优势产业特色策划包装项目,邀请福建农林大学专家作项目策划专业指导。2019年,争取原中央苏区财力补助资金1600万元,争取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210万元,争取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一次性财力补助700万元。三是全程跟踪争取。坚持每月到上级对口部门汇报沟通,掌握项目资金申报时机,安排专人全程跟踪、全程紧盯,选拔1名干部推荐到省级发改部门跟班学习。结合“十四五”项目储备,策划原中央苏区项目51个。四是全速推进宣传。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开展红色故事宣讲近200场次。加强红色遗址遗迹保护,莲花寨红军驻地旧址(汶潭村)等4处被列入原中央苏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闽西北革命文物保护系列项目库。

  (8)关于推进污染防治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环保督察通报问题。经梳理,中央、省环保督察以及省通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复1个,合计6个,已完成5个,正在整改1个,其中,污水管网及农村污水处理问题,1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问题,已配齐保洁队伍,实行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开展简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整治。水电站下泄流量问题,完成设施改造245座、在线监控设施安装229座,分别占市任务数117.8%、163.6%。尾矿库风险突出问题,目前210条隐患全部完成整改。非正规垃圾堆场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问题,非正规垃圾堆场完成工程量约75%。散乱污企业未拆除窑体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制订关闭淘汰落后砖瓦窑工作方案,动员业主自行拆除砖瓦窑。目前,涉及的3家砖瓦厂业主已全部自行关闭,拆除窑体5个,同时,新阳镇境内13家企业砖瓦窑体全部拆除,拆除轮窑3座、土窑23个。二是水土流失问题。制定《尤溪县2019-2022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行动计划》,2019年完成治理面积7.92万亩,占市级任务132%。三是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下发《关于抓好饮水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监管工作的函》,拨付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资金163万元,切实加强水厂设施设备管理。对水质不达标的乡镇制定整改计划,全省首批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县项目一期工程完成投资12308万元。四是小水电问题。加强小水电改造、监控、引退,超额完成市下达任务指标。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分类配套建设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实施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项目,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2%。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主动作为不够

  (9)关于金融风险形势较为严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源头约束,防范债务风险。于2019年12月开展债务自查,对城关镇、开发区和国投公司进行实地督查。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明确2020年度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拟实施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资金平衡方案,落实资金来源后再上会研究。加强财源培育,重点推进香精香料产业园建设及金东公司采矿证延续事宜,财政预算安排5289万元资金促进工业园区开发。二是规范民间借贷,推动协同治理。开展民间借贷专题普法宣传3次,开展防范打击“类金融”机构涉众型犯罪专项行动,建立对非正常借贷案件协查机制。三是扩大信贷投放,创新金融服务。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召开4次政银企对接会,对23家小微企业发放2.23亿元贷款,“福林贷”“福茶贷” “福菌贷”已发放20996.5万元,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担保不足问题。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全年处置不良贷款2.35亿元,不良率降至0.92%,全市最低。

  (10)关于社会治安问题不容忽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展“重防范、控发案、保平安”和“破小案”专项行动,2019年,刑事案件立案186起,比降35.52%,破获55起。二是深化毒品问题整治。开展“飓风肃毒会战”、禁毒“两打两控”等专项行动,破获1起涉嫌非法运输、买卖制毒物品案,抓获涉毒违法犯罪嫌疑人1名。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对37名户籍地址迁出尤溪人员进行地址变更,对17名死亡人员进行清理,目前未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三是深化“六无”村(社区)建设。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已完成全县268个村(社区)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新一轮大排查。四是严管民爆物品。建立健全涉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召开涉爆企业从业人员民爆物品管理培训等会议6场,推广使用高科技数码电子雷管27971枚,4家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已购买并安装使用可视化闭环管理设备。2019年,查处涉爆行政案件4起,行政拘留10人,罚款140万元,限期整改4家;查处涉爆刑事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收缴炸药5.28963公斤、雷管23枚。

  (11)关于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责任促落实。制定《尤溪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细化县委、县政府及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县直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制定台账促进展。开展安全隐患“清零”行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清零”管理。2019年共检查企业1280家,查处安全隐患4755条,查处各类案件54件,行政处罚232.7万元。三是专项整治促稳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9年10月以来,共深入企业检查30余次,查处“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705起,罚款金额13.74万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4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已完成13处,剩余1处预计2020年6月完成治理。四是加大宣传促认识。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培训班,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干部群众安全意识显著提高。五是打击违法促规范。通过核实,确定全县实有小作坊91家,建立最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台账,新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8家,截至目前,全县已发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6家,核准率达到39.6%。六是制定方案促整改。对县内24座尾矿库(其中“三边”尾矿库22座)进行全方位安全隐患排查,23座尾矿库已全面整改到位,剩余的1处 “三边”尾矿库闭库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通过市应急局审查。

  (12)关于信访维稳问题易发多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信访责任。贯彻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信访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将信访工作成效纳入年度政府绩效和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巡视整改以来,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8次。二是深化信访积案化解。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大走访、大帮扶”活动,打好信访矛盾化解“四大攻坚战”。截至目前,自行排查的27件信访积案已化解,省委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件已办结。三是疏导稳控重点群体。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民代幼”教师群体通过正常渠道依法解决利益诉求。2019年共收集各类行动性、预警性信息22条,教育训诫5人次、走访约谈骨干人员8人次。按照“材料清楚一批,公示一批,验收一批,解决一批”的原则,推进第一批“民代幼”人员的兑现落实工作。四是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制定《开展防范打击类金融机构涉众型犯罪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向6家类金融机构发放自查表6份,对华兴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类金融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加大打击力度,抓获并刑拘1名涉非法集资案件在逃人员,2016年以来,立案查处民间借贷引发的9起非法集资案件,9名嫌疑人已全部抓获,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13)关于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尚未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督查巡察。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制定《2019年度全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从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开始,抽调人员组建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组,已对11个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委巡视发现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照《尤溪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实施方案》,加强对“规定动作”的检查。三是规范报告制度。对照《关于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严格报送主体、对象、时间及报告内容。加强审核,对报告不规范的责令整改,各乡镇各单位2019年度报告均已向县委报送。四是加强舆情防控。加强网信队伍建设,增加网信办行政编制1名,并配备到位。2019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网络舆情应对知识3次,提高各级干部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能力水平。召开全县网信工作专题会议,制定《尤溪县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预案》,编辑《网络舆情动态》31期。

  (14)关于“六个纳入”等制度落实需进一步强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报告制度。对2016年以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报告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自查,下发《关于认真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加强对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审核把关。二是落实研究制度。2019年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先后5次研究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县委巡察和意识形态督查,督促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分析、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责成2016-2018年未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8个党委(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强化学习制度。开展自查补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8月21日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今后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学习意识形态内容,在县委巡察、党建检查、意识形态督查中强化对学习内容的监督检查。县委党校在2019年第18期、19期科干班培训中,已安排教师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专项课程辅导,并举办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班。今后每年将在干部主体班次培训中安排专项课程,并将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纳入主体培训班次计划。

  (15)关于阵地建设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阵地管理。认真落实《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重点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经常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2月3日,下发《关于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及时纠正传播内容更新不及时、表述不当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贯彻市委网信办《关于加强官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内容建设的通知》,刊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加强新媒体宣传。县政府门户网站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坚持网站每日巡查,规范各类栏目的更新时限,加强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提升“在线访谈”栏目影响力。“尤溪经济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已于2019年8月注销关停。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尤溪县融媒体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升县融媒体中心影响力。三是强化宗教事务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省委巡视反馈宗教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分别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宗教工作会议、四大宗教团体负责人会议,学习宗教有关会议精神,部署有关工作。将统战(宗教)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各乡镇党委、县直单位党组织2019年度已组织学习。县委党校已将统战(宗教)工作内容纳入第24期中青年干部培训课程。结合群众安全感提升宣传月活动,开展反邪教主题宣传教育。对15个乡镇宗教工作开展督查指导,责成近三年研究宗教工作较少的8个乡镇党委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10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16)关于管党治党责任尚未层层压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两个责任”清单。组织全县52个基层党委(党组)、26个基层纪委(纪检组)开展“两个责任”清单修订完善工作;县分管或联系挂钩领导对各基层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进行审核把关,县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对基层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强化“一岗双责”。把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纳入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县委巡察重要内容,纳入2020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县委党校授课内容,切实强化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三是突出压力传导。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的通知》,县委常委和党员副县长带队对15个乡镇和9个县直机关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交办“问题清单”“问责建议”,约谈督促整改。四是督促案后整改。2019年对查办的4个重要、典型案件开展案后整改工作,深入分析发案原因,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督促发案单位从体制、机制入手,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五是加强廉政教育。举办“一镇一孝廉”讲堂尤溪专场—朱子孝廉文化品牌推介活动,吸引线上网友观看超110万人次。选取馨怡大厦16层展厅作为尤溪县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已进入招投标阶段。带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三明市委原副书记黄建平、诏安县委原书记何德发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2019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参加旁听庭审警示教育4次247人次,参加警示教育课程6064人次,参加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93人次。

  (17)关于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县纪委向33位县处级领导干部发送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提示函,督促县处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谈心谈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9年县四套班子领导共开展廉政谈话219人次。二是严肃开展述责述廉。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县委书记对各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进行逐个点评。对洋中镇、西滨镇、汤川乡3个乡镇2018年度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整改问题3个。三是扎实做好政治生态分析。印发《关于对重要干部廉政档案更新并进行政治生态分析的通知》,已完成对全县597名在职县管干部、重要廉政风险岗位人员的廉政档案更新,更新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情况、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情况、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四是全面深化“一季一警示”。印发《关于深化“一季一警示”工作的通知》,多层次、全方位运用案件治本功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并将“一季一警示”工作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警示教育74次,受教育人数达2465人次。

  (18)关于巡察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统筹谋划。县委对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县委书记任组长,进一步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巡视集中整改期间,县委常委会先后7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相关问题整改,专题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人员抽调难等5个方面问题。提前谋划2020年巡察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二是深化成果运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及时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明确问题及线索的具体处置意见。县委巡察机构及时反馈、通报第十、十一轮常规巡察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推动被巡察单位健全完善相关制度56项,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发函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建立健全相关领域的源头治理机制;县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单位根据巡察移交的问题和线索,已对2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三是强化监督问责。县委巡察机构建立巡察整改“四跟进一报告”制度,县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强化日常监督合力。组织开展巡察回访和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的5个单位限期整改。对巡察整改走过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约谈相关责任人4人次,责令作出书面检查3人次,全县通报曝光1起。四是提升工作能力。研究制定《尤溪县委巡察工作人员抽调管理办法(试行)》,通过业务培训、跟班锻炼、以老带新等形式,全面加强巡察干部能力建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先后5次深入巡察驻点开展巡中督导,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五是强化工作保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巡察保障中心建设,优化中心功能配置,增加宿舍和床铺位,建设职工活动室和室外活动场所,进一步改善和满足集中驻点巡察的需要。

  2.落实监督责任存在薄弱环节

  (19)关于日常监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立行立改。督促县委办、县政府办清退2016年以来发放的应急值班补贴。二是常规开展同级监督。县纪委监委2019年参加县委常委会会议36次,对县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召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职能部门联席会2次,开展监督检查5批次,发现疑似问题线索36条,查实5条处理6人,其中党纪处分2人,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建章立制2个。三是加大派驻监督力度。对省委巡视反馈2018年度未参加且无事后报备的12次“三重一大”会议逐一筛查,涉及单位均已提交书面检讨。印发《尤溪县纪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派驻纪检机构履行工作职责及监督权限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对“三重一大”监督工作运行机制。加大派驻纪检组对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常态化监督检查,2019年参加“三重一大”会议39次。四是完善一线监督方式。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题调研、走访约谈、督促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住村“五必”和“四访”活动,不断提升日常监督的精准度和科学性。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共入户走访998户1952人,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7个,做好矛盾纠纷化解的前置工作。

  (20)关于纪法震慑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精准有力惩治腐败。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精准惩处、精确施治,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加大反腐力度,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2019年共立案查处126件126人。二是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其中:查处民生领域案件6件,如,县环卫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王兆麟等6人,截留2015年和2016年县财政下拨给一线环卫工人的高温补贴,并进行私分,王兆麟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余5人分别受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三是推动纪法贯通衔接。严格按照《福建省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做好与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在提前介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等环节的工作衔接,2019年共对4名党员干部严重违纪涉嫌犯罪问题进行监察调查,并全部做到党纪政务处分后移送司法机关。四是着力提高基层纪委履职能力。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3期,专题知识测试3次,撰写观看系列课程光盘心得体会125篇,累计参训人员达491人次。抽调25名乡镇纪检干部轮流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锻炼,推行片区协作,各联系监察室共牵头开展8次片区协作工作,切实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五是加大热点难点处置力度。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根据不同性质、不同问题,对涉及到的党员、公职人员参与“两违”的,按照违法性质、涉及面积等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情况逐一处置到位,给予党纪政务立案7人,诫勉谈话9人,提醒谈话43人,约谈95人。同时,通报曝光党员干部在“两违”中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1期3起3人。

  (21)关于追责问责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对2016年以来查处的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系列案件进行起底过筛,逐一作出追责问责处理。二是提升问责能力。2019年11月15日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班,123名纪检干部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开展业务知识测试活动,切实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严格问责制度。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9年共对1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批评9人。

  3.“四风”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不到位

  (2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部署落实。召开关于省委巡视反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专题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深化专项整治。制定《关于认真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反馈意见整治“文山会海”的通知》《关于规范管理非正式发文和微信工作群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精简要求,同时将精简会议、文件、督查检查考核项目纳入年终考评。2019年会议、文件分别比降47.47%、45.17%,督查检查考核项目比降64%,完成省市精简目标。三是规范基层调研。制定《关于认真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的通知》,实行党政班子领导调研年度计划制,进行科学统筹安排,避免图近弃远,避免热衷“经典路线”现象。四是规范报刊征订。对2018年度以来报刊杂志任性摊派的19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将征订任务与基层考评考核挂钩的相关单位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等方式,进一步明确党报党刊订阅范围,严禁与基层考评考核挂钩。同时,明确由乡镇负责对空壳村、贫困村等赠阅重点党报党刊,不得向空壳村、贫困村等摊派非重点党报党刊征订任务。五是合理安排项目。针对不切实际盲目铺摊问题,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科学议事决策,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重申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县委常委会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坚持民主集体讨论决定;县政府常务会议规定“对2020年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拟实施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资金平衡方案,落实好资金来源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23)关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仍未根除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文件规范操作。按照边巡边改,于2019年7月重新修订《尤溪县财政局关于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的补充通知》,将原管理办法中与财政部、省财政厅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不符的相关条款予以取消,并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二是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每年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1+X”督查,对“三公”经费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长期坚持。

  (2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整治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明纪律。责令相关单位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并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及时清退。相关款项均已及时清退。二是规范管理。从2019年1月起,食堂伙食补助不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转到个人工资卡,进一步完善县直机关和乡镇食堂就餐制度,统一办理就餐卡,将年度食堂伙食补助以转账的方式打入干部职工就餐卡。同时,将各单位津补贴发放情况列入常态化监督管理。

  (25)关于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政经费管理。严格控制支出,保证食堂就餐的外地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标准缴纳伙食费。二是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规定。明确申请使用条件,房屋租金标准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处级领导干部住房使用管理。三是落实边巡边改要求。2016年1月-2018年9月处级领导违规超标准发放的通讯补贴,已于2019年7月25日清退完成。同时,县工改办发文重新明确干部的通讯费发放标准,严格按照省上标准执行。

  4.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存在

  (26)关于土地出让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学习与培训。准确把握相关出让规定精神,防范土地出让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大收缴力度。福建鑫森合纤科技有限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4.7925万元、福建德坤织染有限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7.4025万元已于2019年7月3日足额缴交到位;福建康运实业有限公司欠缴的土地出让金430万元已于12月30日足额缴交到位。三是规范土地出让。按照《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实施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公告审查制度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净地”出让,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严格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土地条款的通知》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做好代征用地承建。四是严格落实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及时收缴出让金及滞纳金。

  (27)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要求,规范招投标活动,对2017年来我县房屋市政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住建、水利、鸿圣、瑞锦城投公司开展招投标法律学习,及时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三是严格执行法规。规范开展项目招标投标行为,对水利局、瑞锦城投存在的问题开展排查,对已投标的项目认真分析原因。根据《福建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十三五”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准备工作的通知》(闽水函〔2019〕531号)精神,督促福建省尤溪青印溪六级电站对照《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14号)开展绩效评价自查。四是强化项目管理。在对规避公开招标、缩小公开招标参与范围、政府监管缺失等9个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工程计量签证逐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坚持公平公正,依照程序,公开招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管理。

  (28)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法清收。加强资金审批手续执行力度,严格执行“三公三审”制度,规范村级资金管理。加大执行力度,截至2019年12月26日,已完成整改11笔,收回资金1142.64万元。余下资金共有26笔516.81万元,其中:法院起诉并申请执行17笔356.82万元;当事人死亡1笔7.72万元;当事人失联3笔1.55万元;签订还款协议2笔40.7万元;当事人在服刑期1笔92万元;向原国有企业征迁时预付的前期办证费用1笔18.02万元,现企业已倒闭。二是强化管理。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制度,部门、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时,需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请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再报财政部门审批。对个别不动产未纳入统一管理的良种繁育场办公楼及住宅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对未收取租金的生态国有林场17套住宅问题,已收回2013年-2019年10月租金,于2019年11月开始按照县廉租房租金标准收租,对负有领导责任的2任场长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个别不动产违规采用协议或会议决定方式出租、租金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东方商业广场3号楼店铺和地下停车位问题,于2019年8月28日通过县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租,并成功拍租。对粮食购销公司将西滨镇西洋街1-4层房屋出租问题,因相关人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已被立案审查,目前已将该问题并案审查。三是明确权责。严格按照《尤溪县县属国有出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各国有企业在处置相关资产时应及时上报审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各部门、单位负责,财政部门督促各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并结合会计信息质量检查、“1+X”日常督查,对部分单位的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9)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追责问责。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尤溪县联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报2016年度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不符合补助条件而通过资金补助审批等问题,对30户农户的贷款信息进一步复核,发现其中3户农户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已责成县农信社依法依规处置,并责成县农业局收回了发放给联嘉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金0.75万元。对福建省闽中智慧林业有限公司在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该项目于2019年3月参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招投标,获得尤溪县森林资源智能管护权(项目编号〔350426〕SMJC〔GK〕2019002)。二是优化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法》,做好做优预算方案,2019年12月17日县政府常务会议和12月26日的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明确2020年度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拟实施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资金平衡方案,事先做好项目预算,落实好资金来源,避免出现变更项目、追加项目内容情况发生。三是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尤溪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合理安排专项资金,2019年已处理结转专项资金5.33亿元,其中:支付5.05亿元,清理收回0.28亿元。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按照“谁支出,谁负责”原则,实行“双监控”,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2020年拟将预算绩效管理列入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年终考评。对农业项目建立“一项目一档案”制度,对项目资金管理等情况定期抽查监管。

  5.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

  (30)关于基层党员违纪违法问题易发频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深入一线开展扶贫领域“1+X”联合监督检查,共发现5个方面18个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督促整改。紧盯教育、医疗、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共发现4个方面57个问题并予以整改或处置。二是强化信访处置。深入开展“四访”活动,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检控类信访举报184件,已办结157件,办结率为85.33%。每月对超期限未办结以及涉及民生领域的信访件进行梳理,由县纪委监委领导进行包案化解。三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列为巡察的重点内容,2019年共移交相关问题线索28条,对相关责任人党纪政务立案9人,诫勉谈话8人、提醒谈话5人。四是深化专项整治。由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直21个单位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热点难点事项。分批次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成果,已公布3批次14个单位专项整治成果。五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6起3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8人,组织处理(辞退)7人,诫勉谈话8人,谈话提醒3人,通报曝光2期4起7人。

  (31)关于扫黑除恶深挖彻查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会商研判机制。把破坏生态环境、“黄赌毒”、暴力讨债等作为延伸拓展的关键领域,2019年12月6日,针对陈某楣等人恶势力集团、蔡某烽等人恶势力团伙以及3起九类涉恶案件开展会商研判、逐案过筛。会商研判4次,共会商研判5个恶势力团伙、1个恶势力集团及41起九类涉恶案件,同步办理并查处肖振军等4人涉矿“保护伞”案件。二是集中攻坚重点线索。充分发挥“三项同步机制”, 加强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合力推进打“伞”破“网”工作。通过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掌握我县近年来查处的私挖盗采矿产资源案件底数,调阅相关卷宗资料、提审在押犯罪嫌疑人等措施,排查、梳理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关系网”“保护伞”问题线索3条,已成立专案调查组进行调查,对其中一条问题线索进行立案查处。三是联合打击私挖盗采。由县公安局成立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2次会议研究部署矿山整治工作,加大私挖盗采打击力度,制定《深化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县临时料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9年共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8次,检查63个矿山、27处非法违法盗采点,查处涉矿行政案件8起,收缴铅锌矿原石119吨,查获涉矿刑事案件4起,查获犯罪嫌疑人9人。四是加强准运凭单管理。指定专人管理,建立领取、核销台帐,切实加强准运单管理。目前,全县仅有金东公司、恒元公司有领取准运单,金东公司2018年6月1日领取的5本准运单现已核销,恒元公司2019年9月27日领取的3本准运单正在规范使用中。五是加大涉矿案件侦办力度。抽调治安、刑侦等警种成立专案组,加大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审力度、火工用品来源侦查力度和在逃人员追捕力度,于2019年9月4日、11月6日分别将肖某勤、林某清抓获归案,该案犯罪嫌疑人22名全部到案,已判处非法采矿罪9人。

  (32)关于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推进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核查力度。督促举办乔迁宴且宴请人数超过100人的12名领导干部和9名为子女举办生日宴的领导干部向组织作出书面说明;抽查核实6人,未发现存在宴请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等违纪违规问题。二是完善制度规定。制定《尤溪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开展规范婚丧喜庆事宜问卷调查2批次,召开座谈会2次,对规范婚丧喜庆事宜对象、操办规模、报备时间等具体事项进行明确。三是加大抽查力度。不定期对党员领导干部报备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抽查,2019年共对24个单位40余名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抽查,暂未发现宴请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等违纪违规问题。四是强化宣传引导。2019年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好家风好家训等宣传活动25场次,发放移风易俗宣传单等3万多份,推送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短信共计45万余条,细化村规民约,融入从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理念。同时,将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纳入2019年度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校园的考评内容。

  6.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33)关于巡察和派驻纪检组人员未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选调一批干部。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5名公务员到县纪检监察系统〔含派驻(出)机构、巡察机构〕工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二是增补一批干部。2019年新调入公务员5名,事业编制干部1名,其中专业会计人员2名。三是招考一批干部。2019年12月,根据各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办空编和所需专业情况,向县委组织部门报送福建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计划,2名县委巡察保障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已列入2020年全县事业单位招考计划。

  (34)关于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批评教育。洋中镇、八字桥乡、西城镇、台溪乡、汤川乡、西滨镇纪委已退出所在乡镇的有关工作小组并作出书面检查,县纪委监委对涉及“三转”不够到位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予以通报。二是开展自查自纠。下发《关于开展乡镇纪委落实“三转”要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纪委围绕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够到位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对照检查,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三转”要求,全县15个乡镇纪委均已完成自查自纠。三是强化督查检查。按照《关于进一步发挥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作用的意见》要求,围绕乡镇纪委人员配置、“三转”突出问题,开展乡镇纪委“三转”专项监督检查。2019年开展乡镇纪委“三转”专项督查7次,并将乡镇纪委“三转”工作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

  (35)关于审查调查工作信息化水平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与县公安局、不动产管理部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尤溪管理部等部门建立沟通联系,规范信息查询审批流程,建立快速协查机制,提高相关信息查询和调取协作工作效率。二是落实规定要求。严格按照《福建省监察委员会  福建省通讯管理局关于建立通信信息查询和调取协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依托市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平台,及时高效地开展信息查询。

  (36)关于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不够过硬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锤炼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2019年共开展支部“每周一学”集中学习25场次,集中参观教育基地5场次。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通过观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7门课程系列光盘、邀请市纪委领导授课、县纪委监委领导及业务骨干专题辅导等方式,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班3期,专题知识测试3次,撰写观看系列课程光盘心得体会125篇,累计参训人员达491人次,切实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干部家访”活动,推动干部监督工作从“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2019年对14名干部进行了家访。聚焦干部队伍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出借资金、融资担保、经商办企业、参与“两违”等突出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时刻对标查摆,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2019年共组织开展重点问题自查自纠7批次。从严查处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4起,给予党纪立案审查1人。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37)关于党建研究部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深谋划。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部署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事项,由县委督查室对议定事项开展跟踪督查,确保议定事项有落实。二是发挥作用强推动。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重要论述精神,研究部署2020年度党建工作,专题研究村财增收、党建经费保障事宜,听取全县党支部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剖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措施。三是履职尽责出实招。明确县委主要领导每年度调研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做到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全覆盖。2019年县委主要领导到联合镇、管前镇、沈郎食用油有限公司、红树林木业有限公司、东城社区等党组织开展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县委副书记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党建调研6次,牵头谋划2020年党建工作思路,提出以“四项服务”活动引领全县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四是落实制度促提升。修订《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明确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及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每年由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开会议不少于1次。下发《关于做好2019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各党(工)委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要求。针对6个党委未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问题,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对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8)关于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够坚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制度。将党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重要内容和主体责任制检查清单,形成主要领导抓推进的机制。二是稳妥推进“一肩挑”任务。对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一肩挑”情况进行再摸底,符合条件的均已实现“一肩挑”。巡视反馈的5家企业不符合“一肩挑”条件,其中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2家企业通过联合组建实现党组织覆盖,公司主要负责人进入党支部班子;负责人为非党人士的3家企业,通过配备党组织书记,实现党的全面领导。三是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储备。摸底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及时更新后备人才库,目前已储备891名村级后备人才。通过压担子、下任务等方式,引导后备人才参与村级事务。

  (39)关于党建工作基础保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大党费补助力度,县管党费配套25万元专项用于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2019年12月18日,县委党建领导小组专题会明确补助5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75万元,并将35个村补助资金列入2020年县财政预算。针对溪尾乡溪尾村党支部会议室面积小问题,协调溪尾乡共享政府会议室,作为溪尾村党员和村民代表议事活动场所,并加快推进溪尾村活动场所建设,目前已完成建设用地审批、地勘、主体结构评审等前期手续;针对坂面镇际头村活动场所破旧、设备老旧问题,完成新建际头村活动场所,添置办公设备,已投入使用。二是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对基层党(工)委党务干部摸底造册,及时储备党务干部后备力量,为基层党建工作注入新鲜血液。2019年7-8月开展党建工作交叉检查,促进各党委党务干部互相学习,2019年11月22日举办党务干部业务培训班1期,培训60余人,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三是强化党建工作经费保障。2019年12月18日,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经费从2020年起按人均500元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已将党建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情况纳入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检查清单。针对县公安局2017-2019年未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行政经费预算问题,已责成县公安局作出说明。

  2.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40)关于政治建设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法规学习。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尤溪县各单位党内法规学习方案参考模板,推动全县及时学习最新出台的党内法规。督促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补学党内和国家重要法规18部、12部、10部、7部。责令县政府党组、发改局党委、司法局党组向县委作出书面检查,督促补学《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规范文件管理。建立县委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制度,自2019年起,每3年对县委规范性文件开展集中清理工作,已完成对2015年至2018年县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宣布废止县委规范性文件18件。三是优化党组配备。通过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免去4名县政府党组成员职务,目前,县政府党组成员为7人,符合规定人数。

  (41)关于思想建设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学习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2019年尤溪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先后5次围绕10个专题进行交流研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落实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签到和请销假制度,强化学习纪律,明确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请假,提高学习参会率,对于因公务安排或者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的,会后一律自行补课。对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缺席次数较多的5名处级干部,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进行批评教育。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针对个别同志互相批评不严肃的问题,已向其发放加强学习的建议函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要求其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三是加大查摆问题整改力度。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落实情况“回头看”,对2016年以来的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通报。

  (42)关于能力建设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政治站位。由县委主要领导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底线思维的重要论述精神;明确在今后的县委工作报告、党代会报告、全委会报告、党建工作总结等全县性工作报告中突出对存在问题的总结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措施。二是加强检视剖析。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开展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76场次;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引导全县干部强化问题意识。三是健全决策机制。县委主要领导在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开展自我批评,并针对人防工程、食品生物医药产业园等问题重申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表态在“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中坚持民主集体讨论决定,充分酝酿,逐一发表意见,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深入学习《尤溪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认真执行《尤溪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权限使用资金。

  3.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

  (43)关于干部选任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考察基础工作。加强考察员队伍建设,建立干部考察人员信息库,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对考察员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同时,组织人员对干部考察基础材料进行查缺补漏,目前已按要求补齐补全。二是强化档案审核。坚持“凡提四必”认真做好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确保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信息准确无误。三是规范任前公示。严格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见》,明确公示时间要求,写清注明任前公示起算时间,确保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完善公示内容,写明12380举报专线电话及固定办公电话;创新公示方式,在电视台和现单位公示的基础上,增加在居住社区公开栏进行公示,充分发扬民主,提高知晓率,接受更广泛的监督。四是严格审核把关。结合干部考察和干部任前谈话,组织拟新任人员认真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要求拟新任人员认真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共同审核把关,对格式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督促重新按要求规范撰写。五是严肃问责。针对任前公示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学习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今后干部任前公示事项;对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仍引用2016年1月1日已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关内容的2人,要求在所在单位党委班子会上通报批评;对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缺少承诺内容的1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抄袭他人对照检查材料的1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44)关于干部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对2015年至2018年多次未经审批持因私证件出国(境)的2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因私出国(境)擅自变更行程的1人进行批评教育;对未及时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的1人责令作出书面说明;对未经审批兼任社团职务的1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兼任社团法定代表人的3人进行批评教育;对超过70周岁仍兼任社团职务的1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社团兼职违规取酬的6人进行诫勉谈话;相关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同时,对负责登记备案的3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现任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限对9名新增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将62名市管干部登记备案信息移交市委组织部。2019年11月,对领导干部登记备案和证件保管情况进行集中排查,重新核对已登记备案的871名县管干部信息,建立证件管理台账,做到领取与收回实时登记,由县委组织部集中保管的因私事出国(境)证件共324本。三是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12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各单位共登记备案759名一般干部、集中保管239本因私事出国(境)证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在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核实全县170个登记社会组织的领导干部兼职信息,未发现新的领导干部违规社团兼职情况。四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学习出国(境)管理和社团兼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班子成员及离退休干部的日常教育,督促严格遵守;健全完善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制度,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审尽审;强化宣传教育,在干部出国(境)前进行谈话教育,严明纪律,并要求作出承诺;加强对社团兼职的指导和管理,压实干部所在单位和社团主管部门管理责任,规范审批程序,严格落实社团换届及年检制度。

  (45)关于人事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自查。2019年11月上旬,集中开展编制使用情况自查工作,区分超编原因,制定相应措施,逐步解决到位,坚决防止“超编进人”情况发生。二是着力推进整改。巡视指出的7家单位超编问题已于2019年底全部完成整改,其中:县发改局、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通过人员退休方式整改到位,县司法局通过人员调配整改到位,县统计局、县林业规划队、县政府采购委员会办公室、城关镇文化服务中心通过编制调整等方式整改到位。三是规范职务名称。2019年12月18日,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对8名县纪委派驻纪检机构副科长级干部进行规范任职,统一任命为县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组常务副组长。2019年8月18日,对县教育局2名年纪相对较大、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副局长,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免去现职,县教育局超配的1名副局长已消化到位。四是严肃批评教育。针对巡视指出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够完整、规范”的问题,对1名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2019年8月26日和10月21日,组织县委编委会成员、县委常委等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强化机构编制法规意识。五是加强档案审查。对干部档案存在缺失的问题,及时通知干部所在单位查找补齐,已整改到位;对干部档案信息填写不齐全的问题,已按规定重新进行规范制作并归档;对2名干部出生日期认定不准确的问题,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外调取证,并于2019年12月12日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进行组织认定,重新制作专审《干部任免审批表》。

  4.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46)关于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2019年9月,举办全县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1期3天,培训人数526人。各党(工)委充分利用党建例会、专题党课、交流学习等方式强化党支部书记学习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能力。二是规范党组织设置。开展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公企业党组织设置情况排查,针对因组织设置影响党员教育管理和开展组织生活的3个农村党支部分别成立党总支;新成立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1个;通过下派党建指导员、联合组建等方式,整改非公企业党支部5个,消除“空壳化”现象。三是提高党员参学率。按照上级指导精神,由各党(工)委定期组织所属党支部党员登录“学习强国”学习,目前全县共有1.7万余名党员纳入学习管理台账,党员参学率明显提高。四是强化流动党员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若干措施》,组织各党(工)委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全县已组建12个流动党员党组织,517名党员纳入管理。五是规范党费收缴。落实边巡边改要求,组织各党(工)委重新梳理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的党费缴纳基数、缴纳比例,并于2019年9月底完成补缴工作,其中处级领导干部党费补缴工作已于2019年7月24日完成。

  (4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下发《关于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等文件,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指导一个下级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截至2019年12月10日,全县各单位已全部完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到批评有辣味,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存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3名党员干部已向所在党支部作出检讨。结合主题教育,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已按照要求到基层党支部上党课。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举办党务业务培训班1期,将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和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专题培训的重要内容,规范党内制度落实。存在“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问题的6个党支部已向上级党委作出说明。三是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印发《党支部工作手册》,增加主题党日填写内容,并要求各党支部做到“四有”(年初有计划安排、活动有图文记录、领导有带头参加、年度有情况总结),制定《2020年主题党日年度计划》,明确主题党日活动的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促进活动规范开展。存在主题党日娱乐化、随意化情况的两个党支部已向上级党委作出检讨,并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8)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责任落实。结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将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检查内容,已于2019年12月中下旬对各党(工)委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二是严格审核把关。由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对2019年度的334份入党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按照发展党员程序,重点把关原则性问题、细节问题,确保入党材料符合要求。三是完善台账管理。下发《2020年发展党员计划摸底表》《发展党员预警机制表》,建立2019年度发展党员时间节点跟踪台账,完善积极分子台账,同时,乡镇党委结合《预警机制表》逐个分析并制定措施,避免出现建档立卡贫困村两年未发展、其它村三年未发展的情况。四是严肃问责。由洋中镇、西城镇、梅仙镇、西滨镇党委对党员材料代填代写、异地发展党员等问题相关责任人11人进行批评教育。

  (49)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题处置。针对部分农村党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领取津补贴问题,及时组织各党委开展清退工作,截至2020年1月5日,44.3555万元已全部完成清退;针对因未能认真履职致使10万元扶贫专项补助资金长期闲置的2人分别给予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二是优化党员结构。加大发展党员指标向农村领域倾斜力度,2019年全县发展党员指标340名,分配乡镇发展指标262名,比上年增加28名,已发展35周岁以下农民党员129名,较上年增加21名,发展中专及以上学历农民党员123名,新发展党员的年龄、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加大培训力度。2019年12月27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观摩活动,通过实地参观党建示范点、座谈交流心得,进一步提高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能力。四是完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尤溪县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明确村“两委”工作职责、村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村级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等制度,规范村级组织运转。五是强化班子建设。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台溪乡后隔村、桃坪村和坂面镇京口村已完成村“两委”配备。

  (50)关于干部担当意识有所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2019年全县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7起53人,其中党纪政务立案5人,诫勉谈话16人、批评教育8人、谈话提醒24人,通报曝光2期4起5人。二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落实《尤溪县强化在一线考察了解干部的实施办法(试行)》、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省委20条和市委28条措施,用好500万元基层干部关心关爱专项资金,定期开展“向组织说说心里话”活动,将心理健康纳入干部体检项目,关心关爱干部身心健康,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同时,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关心和激励,经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对处分期满、表现优秀的4名干部予以提拔重用;落实澄清机制,对6名被诬告的干部予以通报澄清。三是注重服务下移。针对医保中心入驻行政服务中心事宜,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基层社区群众开展专题调研,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因医疗保障服务对象多,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医保中心已将服务窗口下移到各医院和基层卫生院,一线就地解决医疗报销问题。四是规范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指定专人落实,完善政务公开栏每季度更新机制和县政府网站各类子栏目更新机制,加强信息筛选、把关、印刷、审核、发布、张贴等工作,并于2019年11月1日更新县政务公开栏文件目录及相关内容。五是加大查处力度。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县委巡察监督重点内容,派出2个专项巡察组对县发改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8个单位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52个。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方面

  1.中央巡视组2018年巡视福建省反馈意见未提到尤溪县存在个性问题,尤溪县对16个共性问题进行整改。此次巡视发现,仍有3个共性问题存在整改不彻底或整改措施不落实,需持续深化整改

  (51)关于“对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的重要性认识不深,抓学习不紧不实,联系实际不够,与学懂弄通做实要求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制定《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方案》,解决对理论学习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二是持续兴起学习热潮。把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纳入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内容,适时启动集中培训。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坚持每年对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和县委巡察重要内容,推进学习宣传贯彻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52)关于“福建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怀有深厚感情,但把情感认同上升为维护核心的政治自觉和干部创业的行动自觉还有欠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还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把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尤调研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来尤调研指示精神专题推进会,听取落实情况汇报,部署推进思路举措。二是提升学习质效。制定《县委常委会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内法规的学习方案》,由县处级领导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各项党内法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严格督促补学。对未组织学习相关篇目的县政府、公安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司法局、八字桥乡、溪尾乡、汤川乡、管前镇等党委(党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督促相关乡镇部门认真补学《习近平同志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探索与实践》《敢为天下先 爱拼才会赢“晋江经验”启示录》等篇目。四是强化跟踪督查。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回头看”,对习近平总书记来尤调研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扎实推进“十大提升工程”,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来尤调研重要指示精神落地。

  (5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强,民主生活会质量普遍不高,红脸出汗、咬耳扯袖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问责。针对整改措施未落实问题,责令相关部门向县委作书面检查,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及时组织抽查。抽查2016年以来18个党委部分年度的民主生活会材料,将发现的问题通报给121名科级领导干部,并要求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开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谈心谈话记录表》,由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消除思想顾虑,全县各单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取得较好效果。

  2.九届省委巡视组2015年巡视尤溪县,反馈指出3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此次巡视发现,尚有1个方面2个具体问题未整改到位

  (54)关于“对土地市场的监管不够到位,未及时追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申请强制执行。县自然资源局已将4宗用地欠缴的土地出让金问题,向尤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二是加强跟踪协调。县法院正对尤溪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用房进行评估拍卖,20个车位(库)因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正进行案件审理。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涉及公司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资料进行筛查,目前已将相关财产线索移交县法院。

  (55)关于“县直机关和部分乡镇高价征订免费赠阅刊物《决策参阅》”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11月7日,县委宣传部牵头召开“县直机关和部分乡镇高价征订免费赠阅刊物《决策参阅》”问题整改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分批分期退缴。针对2008年以来《决策参阅》征订款未退缴的28个单位,督促其分期分批退缴整改,现有19个单位全部退缴相关征订款,9个单位退缴50%征订款。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福建省新闻信息协会沟通联系,采取上门沟通、书面发函等形式,要求其退还征订款,目前省信息协会已通过承诺函方式,同意向未退缴到位的9个单位分期分批退款,剩余50%款项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退还到位。四是严格规范报刊发行秩序。2019年11月1日,召开全县重点党报党刊征订专题工作会议,重申严明发行纪律。下发《关于做好全县2020年度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通知》,落实非重点党报党刊发行报备制度,严格规范报刊杂志发行秩序。县文旅局对全县出版物市场进行暗访检查,持续强化市场监管,保持打击违法活动高压态势。

  3.2016年以来,省市审计机关对尤溪县共开展7个审计项目,审计发现涉及130个问题,此次巡视发现,截至2019年6月仍有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56)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未到位、征地拆迁工作未落实,造成工程停工,已投入资金未能发挥效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摆问题,深入分析。2019年11月12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召集相关部门,就推动交通重点扶贫项目建设事宜进行专题研究,对存在的问题逐个进行分析,从提高政治站位、落实责任分工、破解资金难题、明确完成时限等几个方面出发,要求交通部门积极推进A标段交工验收前各项工作,工程尾款由县财政统筹安排。同时,积极与BT中标方协商谈判,尽早完成与原中标方补充协议签订。二是调整建设计划,积极推进建设。目前已拨付资金800万元用于推进尤溪下村至玉池公路工程建设,横五S308线尤溪下村至玉池公路A标段城南园至大濑坂段已全部完成,并完成投资3700万元,已通过修建完善连接线方式,将建成部分投入使用。横五线B标段变更路段林地已获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通过,正在积极推进该路段的用地审批和征迁工作,计划2020年6月份前动工建设。三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努力保障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12月,西城迎宾大道资金已拨款9202万元,并于2019年9月30日全线开放投入使用。县财政已拨付资金800万元用于推进尤溪下村至玉池公路工程建设,2020年起,每年将继续安排建设资金专项用于横五S308线尤溪下村至玉池公路B标段建设,争取项目尽早完工并投入使用。

  (57)关于“部分房地产企业税款未及时征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福建鑫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税问题。约谈鑫辉天城法人代表,督促盘活资产缴纳税费;协同法院、税务等相关部门理清开发企业与施工企业、第三方债权债务的化解,督促企业盘活资产缴纳税费;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冻结该公司在工商银行的3个存款账户,保全地下车位48个,2019年7月以来,解除6个车位的税收保全措施,执行清欠,共清回税款31.77万元、滞纳金29.77万元;协调有关部门将企业欠税与业主办证相剥离,协调工行分期退还保证金用于业主办证和缴税,目前税务部门已开票57户,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证53户。二是针对嘉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税问题。税务部门依法查封嘉和花园383个地下车位、34个店面和10套住房;依法冻结该公司工行的2个存款账户、农行尤溪县沈中支行的1个存款账户;协调法院等部门对涉及与多个法院重复查封的不动产,移交法院一并执行。

  (58)关于“部分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按规定征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策。2019年11月8日,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洋中镇和坂面镇召开专题会议,共同商讨工作措施和征收方案,同时督促洋中镇和坂面镇加快征收进度。二是积极采取行政措施。从2019年12月27日起暂缓洋中首府、闽中佳园两个项目的网签预售,以促进开发企业缴纳应缴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做好依法诉讼前期准备。针对尤溪县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洋中首府)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45.62万元的问题,洋中镇政府于2019年7月7日向开发企业送达行政决定书,并于2020年2月20日将诉讼相关材料送达县法院,正在走法律程序。针对尤溪县闽中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闽中佳园)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5.16万元的问题,坂面镇政府于2019年11月11日书面通知项目开发商法人代表林荣长,留置送达《关于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决定书》,待开发商提起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的时限满后(2020年5月11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整理相关文书材料,并明确坂面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四是主动申报权益。针对尤溪县凯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尤溪县山海大酒店)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9.58万元的问题,由于企业已经破产,为了保障权益不变或少受损失,洋中镇政府于2019年11月20日向相关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事宜。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尤溪县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二组巡视移交检控类信访件,已全部办结;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32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处级干部34人、科级干部83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党纪政务立案34人(其中,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诫勉谈话33人。

  (一)移送司法机关情况(共5人,其中科级1人)

  因涉嫌伪造证据,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主任科员、城关派出所原所长李肇明、县总院副院长李生学被移送司法机关;因涉嫌徇私枉法,县交警大队民警蔡义晖被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因涉嫌伪造证据,福建晟蓝司法鉴定所驻尤溪办事处负责人卓小龙、尤溪鸿辉交通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红明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党纪政务立案情况(共34人,其中科级4人)

  因违反生活纪律,对县卫健局副主任科员陈自根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奖金补贴、考察旅游费用等,对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原主任黄德武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原出纳杨秀英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因擅自决定重大工程建设事宜,伪造会议记录用于过账,对中仙乡安宁村委会原主任林义定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因通过虚开发票报销接待费用,对新阳镇坎里村村主任王兆宽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因在留党察看期间又发现超标准报销出差费用、虚开住宿发票放入村财列支、违规将个人造林苗木款放入村财列支,对洋中镇王宅村原村书记吴启绥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因违规购买香烟、虚列开支支付无法过账的费用、套取村财进行私分等,对坂面镇永坑村党支部书记纪生导予以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村委会主任纪金贤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村委周宝玲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涉嫌徇私枉法,对县交警大队民警蔡义晖予以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因涉嫌伪造证据,对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主任科员、城关派出所原所长李肇明予以党纪政务立案审查;因涉嫌伪造证据,对县总院副院长李生学予以党纪政务立案审查;因在招工过程中优亲厚友、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等,对县粮食局原局长池钟端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因违规发放津补贴、照搬照抄网络文章等,对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胡玉火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因违规将本应缴入村财的林地转让定金放在个人身上使用,对洋中镇王宅村委会原主任杨天榕予以政务立案调查;因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公款报销问题,对县红十字会二级主任科员林先棠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挪用村护林员管护费归个人使用问题,对西滨镇西洋村原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郑发齐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消费问题,对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科员任黎斌予以行政记过;因吸食毒品问题,对西城镇财政所职工廖晓茵、县生态国有林场职工郑荣军予以降低岗位等级,对县税务局办公室四级主办苏强予以行政撤职,对城关镇机关党支部委员、镇安全生产办主任、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主任郑绍艳予以撤销党内职务、降级,对县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黄德胜予以留党察看一年、降级,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肖光参予以行政撤职、降为一级科员,对梅仙镇信访办副主任吴方权予以行政撤职;因“两违”问题,对中仙乡西华村支委陈名权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对尤溪县一心剑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光贵、联合镇吉木村党员郑维淼、中仙乡综合林场场长纪朝旭、中仙乡吉安村党员洪活冠、中仙乡华阳村党员吴坤、中仙乡华仙村支委郑秋兰予以党纪立案审查;因违规出借粮食收购款给他人问题,对县粮食购销公司中仙坂面粮站负责人陈光治、新阳粮站负责人郭世松予以党纪立案审查。

  (三)诫勉情况(共33人,其中处级5人,科级8人)

  因梅仙镇党委、政府超越权限审批建设工程许可证,对梅仙镇党委书记肖仕联、镇长周铭毅、村建站站长吴子强等3人予以诫勉谈话;因在接受组织谈话时未如实说明其与他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对县人民法院干警郑腾乐予以诫勉谈话;因向他人赠送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对县实验小学原校长吴章文予以诫勉谈话;因存在开票不规范、入账不及时问题,对管前镇鸭墓村报账员蒋兰香予以诫勉谈话;因对村主任王兆宽的违纪问题制止不力,对新阳镇坎里村党支部书记王兆超予以诫勉谈话;因私自占用集体林地种植杉木,对西城镇上源村党支部书记韩章达予以诫勉谈话;因私自将拍卖后的县交警大队机动车检测站场地租期由3年改至5年,对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林长春予以诫勉谈话;因巡察整改不及时,对尤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范宗富予以诫勉谈话;因制定责任清单流于形式、照抄照搬问题,对县交通运输局二级主任科员张长朝予以诫勉谈话;因未经审批私自出国(境)问题,对县政协原调研员吴厚荣、县政协原副主席杨瑞金予以诫勉谈话;因社团兼职违规取酬问题,对县委原调研员陈绍梅、县政府原调研员罗大猷、县政府原副调研员陈荣光、县民政局原主任科员杨生妹、尤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苏孙荣、县教育局原副科职级干部陈长取予以诫勉谈话;因“两违”问题,对尤溪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级主任科员董观明、县青少年宫主任谢绍治、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心专技人员李时满、县东城中心小学教师池有烟、县第七中学教师包爱珍、县职业中专学校教师李捷、尤溪水务公司职工陈美云、台溪乡民政办主任郭齐诗、台溪乡书京村党员陈祖河、县卫生健康局主任科员朱有炎、县第三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专技人员纪月珠、县商务局副科级干部陈鹏飞、西城镇农技站高级农艺师林燕清予以诫勉谈话;因在调查个别干部出生日期时出具部分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情况说明,对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中心干部胡裕金予以诫勉谈话。

  (四)组织处理情况(科级1人)

  因私自将拍卖后的县交警大队机动车检测站场地租期由3年改至5年,对尤溪县公安局副局长刘建斌予以组织调整。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的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14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已整改13处,剩余1处(管前镇真地村长下坡隐患路段工程),受疫情影响工程滞后。二是金东公司尾矿库闭库项目施工建设受新冠肺炎疫情、工程造价预算等因素影响,导致总体工程缓慢。

  整改措施:一是道路安全隐患治理问题。通过采取倒排工期、多开工作面、严格内部管理等措施,加快隐患整治工程推进步伐,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6月底完工,准备验收。二是金东尾矿库问题。督促金东尾矿库按进度完成尾矿库闭库工程。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关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未到位、征地拆迁工作未落实,造成工程停工,已投入资金未能发挥效益”的问题

  情况说明:国省道干线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建设难度大,还涉及资金、用地、征迁等问题,建设需分期分段,难以立即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协调分析。对横五S308线尤溪下村至玉池公路项目资金缺口、用地审批和征迁等问题逐个分析,召开专题会议,督促责任单位落实资金,确保项目进度。二是持续推进。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修建罗坑院接线工程及城南园进园道路,完善附属设施,确保已完工路段2020年交付使用。加快优化变更路段林地、建设用地审批,推动B标段项目在2020年复工建设。三是加大投入。2020年起,每年安排建设资金用于项目B标段建设。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二)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和说明

  1.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不严格的问题

  情况说明:移民创业园项目省水利厅已于2020年3月10日开始对该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因专项调查报告尚未反馈,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问题导向。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移民创业园专项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对创业园规划未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无报告、工期延误签证等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对梗阻问题进行再分析、再溯源,全面推进整改。二是强化工作监管。协助承租方优化装修工程施工方案,倒排时间,督促装修工程进度,加快项目投入运营。三是发挥资金效益。认真研究制定县移民创业园租金收益分配方案,最大限度发挥移民资金效益。四是提高业务水平。学习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自身业务知识水平。认真做好2020年度移民生产性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概算编报、项目功能定位等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可行性论证力度,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2.关于“对土地市场的监管不够到位,未及时追缴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问题

  情况说明:本次整改过程中所涉及的公司与银行、个人、施工企业等债权债务情况复杂,资产处置涉及较多的法律法规以及债权人,造成处置困难,故该项问题在集中整改阶段,难以立即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跟踪协调。进一步核查被执行人福建省泰然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尤溪开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督促法院加快对部分查封房产的处置进度,用以追缴所欠的土地出让金。二是厘清产权归属。与相关权利人进一步核实确认产权归属,厘清财产权属情况,为下一步处置工作做好准备。三是规范后续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大土地市场监管工作,严格执行禁止违规设定前置或后置条件等相关规定,确保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规范开展。

  完成期限:2020年12月

  3.关于“部分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按规定征收”问题

  情况说明:整改问题均涉及法律诉讼层面,且都有相应的时限规定,目前均在履行司法程序,特别是洋中凯悦公司正在履行破产程序,涉及资产清算等问题,时间上可能需要更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已在业务指导、沟通协调等方面进行努力,已启动行政约束手段,但地产开发项目存在问题较多,因此该项目在集中整改阶段,难以立即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催收力度。通过再次发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催缴通知书》等方式,加大对尤溪县尚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闽中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未缴清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公司催收力度,督促尽快收缴到位。二是采取强制措施。对经多次催缴,仍然逾期不缴纳的公司,按照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参与破产处置。鉴于2019年5月7日凯悦公司已被受理破产清算,目前仍处于破产重整阶段,根据破产管理人制定的财产处置方案参与处置,并持续跟进相关工作。四是理顺征收程序。进一步厘清权责,理顺审批程序,减化审批手续,提高行政效率,避免服务对象多头跑,有效杜绝基础设施配套费漏缴、少缴甚至不缴的问题。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4.关于“部分房地产企业税款未及时征收”问题

  情况说明:一是嘉和花园项目。该项目由福建省尤溪嘉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因原股东卢学枝非法集资入刑,县政府已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扫尾工作,税务部门对383个地下车位、34个店面和10套住房进行查封,确保欠税资金不流失,但因扫尾资金缺口大,且被查封资产涉及多家法院重复查封及其他多方债务问题,一时难以处置,在集中整改阶段难以立即整改到位。二是鑫辉天城项目。该项目由福建鑫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开发企业拖欠税费534.56万元,已清回税费31.77万元、滞纳金29.77万元,对57户未办理产权证的业主,已协调办理53户并持续推进中。同时,该公司银行公积金保证金账户有360多万元,目前由银行方控制,目前从该账户汇总强制扣缴入库资金59.78万元。对依法冻结的账户资金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用于清理部分欠缴税费及滞纳金,并在2020年5月中旬启动对该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程序,用于清缴税款。因此,在集中整改阶段,难以立即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大力督促。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在办税服务中心、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进行公告,督促纳税人积极清理缴纳欠缴税款。二是积极配合。要求税务、财政等部门积极主动开展欠缴税费的征收工作,依法对鑫辉天城已查封的24个地下车位采取强制措施,清理剩余的欠缴税费及滞纳金。三是加快办证。进一步督促鑫辉天城开发企业和业主缴纳相关契税,确保全部完成业主不动产登记证办理。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

  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和省委巡视二组的悉心指导下,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县巡视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仍有一些重难点问题需要加大整改力度,才能切实解决到位。下一步,尤溪县委将持续扛起巡视整改责任,进一步强化巡视整改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作为意识,通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不断深化和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6337358;通讯地址: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城关镇建设东街66号县委巡视整改办;电子邮箱:yxxxszgb@163.com



中共尤溪县委     

2020年7月27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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