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明市三元区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0-11-17 17:11:58 来源: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政府网 1265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5月8日至6月16日,省委巡视二组对三明市三元区开展了巡视,并于11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区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巡视反馈会结束后,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逐条逐项分析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将巡视反馈意见和区委杨国昕书记代表区委在反馈会上所作的表态发言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通报。11月14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对三元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要求区四套班子领导以及各责任部门务必提高认识、严肃对待、照单全收,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确保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区委成立了以区委书记杨国昕为组长、区长廖卫国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办公室内设综合材料组、秘书宣传组、督查联络组3个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任务日常跟踪督办,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区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3次区委常委会、6次区委专题会,听取整改推进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处级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和责任分工,对照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把工作落到基层、责任传到一线。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制定出台《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对三元区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元委〔2019〕54号),将巡视反馈问题细化为四个方面17项内容47个具体问题,制定261条整改措施,并分别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每周报送和督促检查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每周上报一次整改进展情况,不定期通报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呈阅区委主要领导,并由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政府办牵头成立9个督查组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四)注重建章立制,用好巡视成果。深入研究巡视发现问题背后的普遍性、倾向性、深层次原则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点,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扎牢“制度笼子”,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三元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强大动力,努力开创三元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向我区反馈了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以及落实整改责任等四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走深走实有差距。

  (1)针对各党组学习督促检查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督促各级党(工)委(党组)中心组结合各领域工作实际,把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作为深化理论武装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制定下发《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季度学习计划》,先后邀请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郭耕、三明市委副秘书长吴钟民为区委中心组成员专题授课,交流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三是按照《三元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安排,督促全区各级党(工)委(党组)开展好中心组学习,重点督促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检察院党组进一步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检察院党组在原有学习计划基础上均已补充组织开展了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研讨。四是区委主要领导对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领导干部领学促学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突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领头雁”作用,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了9个专题的集中学习研讨,全区处级党员领导在会上都进行了交流研讨,并围绕主题进行了重点发言。2019年已开展中心组学习28次,开展交流研讨8次9个专题,专题报告7场次。二是成立区委宣讲团,赴全区18个基层党(工)委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实现全覆盖。三是落实基层调研授课制度,全区处级党员领导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分管部门,挂包乡(镇)、街道或挂点村(居)开展宣讲,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四是针对巡视点出问题,区委主要负责人对区人大常委会、政府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对10名党员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补交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目前均已补交到位。处级领导结合主题教育带头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全区处级党员领导都进行重点发言,全区各支部也开展了交流研讨。对区财政局、教育局、莘口镇、中村乡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补充开展学习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专题研讨,补充学习《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反腐倡廉的生动实践》《习近平同志推动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的探索与实践》等篇目,并进一步丰富学习宣传形式。

  (3)针对运用新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足问题。把抓好新思想学习与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解决实际问题的手段。一是启动“十四五”规划前期工作,初步确定老工业基地、现代服务业、生态文明、营商环境、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原中央苏区等22个方面课题,初步筛选梳理“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164个。二是发挥三元苏区优势,分解落实各职能部门振兴发展、脱贫攻坚、生态保护等“三大项二十二小项”重点任务,抓好苏区政策支持和资金争取项目储备库,整理汇总项目78个。着力推进生态产业化,制定《支持文旅康养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政策措施15条,策划重点项目14个。三是编制《三元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三元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生态保护等方面发展方向。四是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目前,全区共有高新技术企业8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5家,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10家。五是深入开展“五比五晒”竞赛活动,落实市委“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要求,深入一线协调解决项目困难和问题,有序推进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2019年以来,开工建设兄弟物流产业园、盐业公司仓库等项目;牲畜屠宰冷链、喜临门家居建材市场、悦禾汇永嘉天地已竣工投入使用。六是针对巡视点出问题,区人大从10月份以来先后开展了三元区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智慧法院建设情况、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题调研,积极为区委科学决策提供意见建议;区政协先后围绕“3+2”特色产业发展、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主题开展专题协商,助推我区高质量发展。建立由福建振贤粮油有限公司为主导的富硒米产销一体化产业链,以“名佑”、“麦尔”等肉制品加工企业为龙头的培根肉产业链。着力推进文旅康养产业,围绕创5A级景区目标,抓好“万寿岩—格氏栲”全域文旅康养产业带规划建设,力争在3年内建成2个森林康养示范基地。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够到位。

  (4)针对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成效不够明显问题。一是坚持以“五比五晒”为抓手,把思想和精力聚焦到项目建设上,全年新增“五个一批”项目147个。二是支持老企业转型升级增资扩产,着力发展“3+2”重点产业,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2019年三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两大传统产业增加值增长10%。帮助企业争取各类省级技改资金3.84亿元,促进老工业基地老树发新枝。三是积极引导企业自主创新,福建三农新材料有限公司获得市级奖励资金,吉兴竹业等8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四是实施“五个一批”项目攻坚专项行动,14个重大项目实现转化;14个需重点攻坚的困难和问题全部攻克。烟叶生产技术中心等项目开工建设,年产510吨五氟化碘及氟氮气等项目建成投产。五是安排2020年区重点领域重点项目73个,申报2020年省重点项目12个。谋划储备“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164个。六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缩短行政审批时限至法定时限的22.4%,工商企业登记注册压缩至1个工作日,实现全市最优;推行“四路并进”并联审批项目推进机制,项目落地开工时间平均提前100天以上。七是加大新兴产业培育,大力扶持三农新材料、三化元福、厦钨新能源等重点企业力度,先后为7家企业量身定制“一企一策”方案。同时,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元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试行)》,鼓励企业到我区投资兴业。

  (5)针对补齐民生短板持续发力不够问题。①加快补齐教育短板,全力推动5个义务教育项目(其中小学项目4个,可新增学位5265个;中学项目1个,可新增学位1600个)、8所新幼儿园(可新增学位2430个)建设,有效补齐我区学位缺口。同时,加快配齐配强教师队伍,2019年新招聘教师90人,2020年计划再招122名,每年新教师招聘中,美育学科教师招聘不低于15%,逐步解决艺体学科教师不足问题。②开拓辖区医疗资源,加快推进三元区卫生综合服务大楼建设,力争2020年5月底前投入使用。加强基层基础医疗设施建设,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力争业务用房面积达标。落实好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简化紧缺人才招聘程序,进一步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组织 16人参加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82名乡村医生参加规范化培训,促进医联体内部优质医疗人才向基层下沉,逐步缓解医疗队伍人才缺乏的情况。③建强养老机构,引进福州国德养老院有限公司,合作建设三明市国德康养中心,新增床位数300张。逐步解决居家养老服务站缺口问题,目前已解决富兴堡街道富文社区、富兴社区、新南社区和白沙街道群一社区4个场所问题,吉口社区、群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已于12月完成建设。下一步将继续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解决城关街道凤岗社区、下洋社区、新龙社区、白沙街道长安社区和富兴堡街道永兴社区等场所问题。④推进“城市双修”行动,补齐公建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实施9个老旧社区微改造,其中公路新村、东霞社区已完工;新建6座市区公厕;台溪水系整治项目,自动监测站已完成安装,正在试运行。⑤加快推进补短板项目建设进展,对三个项目的牵头责任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新田巷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妇幼保健院等3个项目尽早投入使用。其中,实验幼儿园目前已动工建设,预计2020年9月可投入使用;区卫生综合服务大楼正在进行外墙装修和精装部分,预计2020年5月可投入使用。⑥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持续落实好“1+N”挂包帮扶制度,确保“两不愁三保障”。新增26名贫困户特殊病种病历,5户9人(国定对象)地灾地勘鉴定已完成,户厕改造工程完成28户。增强村级组织“造血”功能,投入247.5万元扶贫资金用于三元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物业管理一体化项目,项目年收益率为7%,计划年增收17.3万元。同时,推广城市困难家庭“347”精准帮扶机制,以富文社区乐龄家园、群二社区青春志愿服务站为试点,重点解决就业帮扶、医疗救助、教育资助、住房援助、扶残助残、兜底保障、结对帮扶7个方面问题,增强造血能力。目前,已有150户203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6)针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还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抓好环保督查整改。中央及省委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我区正在整改的有12项(其中有3项问题重叠),整改情况如下:①下半年完成改造水电站26座,完成省市下达25座年度任务,现已有46座水电站安装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控,正在寻找合适的施工队安装剩余的4座水电站在线监控,将于2020年12月底完成。②中村、居阳等8个村污水设施提标改造主体工程已完成,投入试运行;新增污水管网13.54公里,修复管网9.67公里;完成330户三格化粪池改造年度任务。③岩前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修复项目新增污水收集管网部分工程已进场施工。④槐坑垃圾填埋场封场整治项目防渗墙、导排井、渗滤池、堆体整形及垃圾坝建设各项工程均已完成,渗滤液处理设备正在调试。⑤进一步完善各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将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作业划分为6大作业片区和5条单独作业转运路线,新建、改建农村垃圾压缩中转站7座、简易垃圾中转站40座。各乡镇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由村里专人收集后转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⑥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对未及时做好水保措施的部位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及时整改,避免造成人为水土流失。⑦聘请福建省闽西地质大队做为三元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巡查队伍,利用GNSS、无人机等开展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查24次,督促矿山业主按要求实行“边开采,边治理”。⑧城区污水管网修建工作由三明市市政工程处负责,我区协助其开展有关工作。⑨我区多次协调金利亚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助三明市金牛水泥公司处置水泥窑飞灰,截至目前,金利亚公司共转运处置飞灰3564.72吨。二是加强水源保护。8个村污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主体已完成,投入试运行;新增污水管网13.54公里,修复管网9.67公里。持续宣传科学经营毛竹林,提高村民水源保护意识,探索在东牙溪一重山范围实施竹林赎买政策,从源头减少农事活动污染物排放。三是提升流域生态保护。结合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开展“河湖清四乱”及“河湖清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清理四乱整治点7处,拆除涉河违建面积约300平方米,关闭涉砂整治点4处。落实“河长制”及“环保网格化”工作要求,每月定期开展薯沙溪水源保护巡查,先后开展巡查22349次,发现问题219次,其中自行处置203次,提供涉河违法问题线索16条,行政处罚14起。

  (7)针对用好苏区老区政策不够充分问题。制定下发《三元区中央苏区工作组工作方案》,成立三元区中央苏区工作组,定期听取、研究对接原中央苏区政策情况。截至目前,全区共计获批省级以上资金专项304项。一是不定期召开苏区工作联席会,听取部署苏区工作重点;梳理印发《关于争取项目资金政策解读与建议》,就研究对接苏区、谋划项目、争取资金支持有关政策进行解读。二是持续做好项目策划储备工作,重点围绕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好重点项目谋划,初步整理收集重点策划项目78个。

  (8)针对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还有差距问题。一是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通过点对点辅导、实地走访纳税人等方式,广泛开展减税降费宣传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人员2.41万人次。二是在办税服务厅增设“减税降费咨询专岗”,建立减税降费疑难问题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三是对2016年以来的减税降费政策进行梳理,共梳理出56项主要优惠政策,巡视期间已落实49项,剩余7项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统一一般纳税人标准等已全面落实。四是全区129家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已全部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升级。

  3.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不够有力。

  (9)针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不够扎实问题。①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持续做好存量不良项目化解处置工作。截至2019年底,辖区银行机构不良率控制在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内。②各行认真落实央行、银保监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系列政策,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支持辖区企业发展。2019年全年,辖区银行增贷任务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③辖区各行认真落实“两增两控”目标,各行小微企业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均有下降。④持续引导企业坚守主业,改善经营管理,健全财务制度,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10)针对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问题。①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制定出台《三元区关于〈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方案》,进一步明确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2019年由区委区政府领导挂钩协调督促落实整改的14条区级安全生产红色隐患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②2017年“3.26”事故以来,我区全面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属地、行业、园区的安全生产职责,创新建立安全生产一体化巡查工作制度,每个季度对园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一次联合巡检。2019年打击违法违规行为3起,行政处罚15.5万元。③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重点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上门检查,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管路面交通秩序。2019年共排查治理“两客一危”隐患33个,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共打击非法运营204起,处罚89.5907万元;完善应急预案3个,采购应急物资2.9万元,组织开展危货、客运、维修等演练5场,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同时,不定期开展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突出“两客一危”重点,2019年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4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④2019年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并针对不同时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拟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定期督促,确保整改到位。

  (11)针对信访矛盾纠纷交织呈现问题。一是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将信访工作列入2019年党政领导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责任书及《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精准考核评价办法》,压紧压实责任。二是定期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摸底排查工作,集中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大排查、大化解、大整治”攻坚行动,排查矛盾纠纷、信访突出问题等隐患27起,其中2起未化解的重大风险隐患问题已按照“三到位一处理”落实稳控专班,其余隐患已基本化解。三是结合年终岁末安保维稳,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对重点信访事项成立化解稳控专班。四是及时化解征迁领域矛盾纠纷,健全社会公示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对三元区四贤文化长廊A标及市政规划一路建设项目、三元区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台江路10号6幢房屋征收等2019年新增项目进行项目及征迁补偿方案论证,听取专家及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在征收范围内,对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30日的公示,广泛听取被征迁群众的意见建议。同时,畅通多种诉求反馈渠道,全年通过来访、来电、e三明便民平台以及各征迁指挥部收集反馈,共接收被征迁户的咨询、投诉、建议等41件,其中40件已办结,1件正在办理。五是严格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358件,同比下降12%。

  (12)针对社会治安形势日趋复杂问题。一是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积案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重点领域集中整治、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区域性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五个专项治理行动。圆满完成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二届数字峰会等重要敏感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实现重要敏感节点零失控、零进京、零赴省、零事故、零亡人的“五零”成效。二是加大社会面的反诈宣传,开展为期半年的预防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集中宣传教育攻坚战,利用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防诈骗微文500余条,利用微信群转载发布1.2万余条次,制作防电诈宣传展板9套,出动综治宣传车50次,印制防电诈宣传挂图8000份。加强高校学生教育防范,区公安分局与三明学院成立校园安全宣教队,开展防骗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三是坚持以打促防,不断提高打击整治网络诈骗、电信诈骗工作效能。2019年全区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有效下降,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将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民爆物品储存仓库和爆破作业点以及枪支使用、危险化学品单位全部列为检查对象。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辖区枪支弹药、民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管理方面存在隐患进行大清理,共检查涉爆企业4家次,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12家次,发现整改隐患2处;与136名爆破作业人员签订爆炸物品零持有承诺书,严格控制危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退库等环节,确保危爆物品无流失、无炸响、无安全事故。

  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制定下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党(工)委、党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专题学习,至少2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区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二是在全区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会上通报了《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对三明市三元区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问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巡回指导有关要求》中,明确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区四套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三是制定下发《全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通报至各党(工)委(党组),并制定下发《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对三明市三元区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抓好落实。开展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检查乡镇街道及区直单位59个,做到应查尽查。四是加强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将其纳入区委中心组、党校课程等重要内容,邀请省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省委讲师团团长陈辉宗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报告。2019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中安排《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课程。五是针对巡视点出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目前11个单位(区人大、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统战部、区直机关党工委、法院、教育局、人社局、环保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均已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2019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均在2次以上;区四套班子、区属单位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有涉及意识形态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协党组、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分别向区委报送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并抄送区委宣传部备案;责令2016、2017年未组织有关意识形态方面专题学习的14个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巡视反馈的意见完成整改,目前14个单位党委(党组)在2019年都开展了2次以上意识形态方面的专题学习。

  (14)针对宣传阵地队伍的建管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强化对宣传阵地载体的检查监管,制定下发《中共三元区委宣传部关于加大社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力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开展“风展红旗如画”红色故事宣讲,与学院、企事业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挖掘推选一批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广泛宣传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开展对各党委(党组)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抽查,发现问题58处,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力度,组织工作人员对三元新闻网站开展自查,从标语、专题栏目到每一篇新闻报道,认真对照检查,及时删除存在导向偏差、内容陈旧过时、表述不当的内容,删除涉黄建平等不良信息232条。进一步规范三元区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现该网站无空白栏目,所有链接均可用。对富兴堡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富兴堡共建协调委员会主办的内刊《沃土》已于2018年11月停止刊发。三是紧抓区级融媒体中心建设,区委常委会已于2019年6月11日审定区融媒体中心“三定”方案,区财政拨付40万元作为2019年我区与市级媒体机构合作宣传经费;拨付区融媒体中心建设开办经费20万元;每年拨付10万元运营经费;新录取1名工作人员已正式上岗。2019年,区融媒体中心上传央视新闻移动网作品36个。四是任命宣传部部务会成员担任网信办主任,并增加一名工作人员从事网信工作,进一步增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力量。积极选送业务骨干参加市委宣传部举办的全市融媒体实用技术培训班,计划开展2020年网络阅评员骨干培训和互联网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15)针对宗教领域事务的推动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加强党的宗教工作学习宣传,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纳入区委中心组、党校课程等重要内容,召开区委中心组(扩大)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宗教理论。二是邀请省民宗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郭耕为区委中心组作“党的宗教政策概说”专题报告。在三元新闻网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专栏,宣传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三是增强民宗干部队伍力量,区民宗局现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1名,于2018年11月组织2名宗教工作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部通过考试;2019年又选派1名统战干部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四是制定下发《中共三元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全完善宗教工作长效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健全完善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将防范和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工作纳入宗教工作长效机制,下发《关于成立三元区互联网宗教问题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建立互联网宗教问题协调机制。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深入。

  (16)针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质量不高问题。一是加大对区直部门检查力度,改进检查方式,修订并下发《检查考评通知》,将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局等8个涉及扶贫、民生及资金量较大、工程项目较多的区直部门纳入重点检查对象。二是在2019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中,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评定、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以移交“问题清单”“问责建议”形式强化结果运用并对照清单督促整改。四是召开2次“1+X”专项督查工作推进会,分析存在问题,压实X部门责任。五是针对公车监管不到位问题,全年开展公务用车情况检查督查13次,检查单位47家次。2018年12月,全区留用车辆全部纳入了“全省一张网”管理,对用车情况实时进行监控。从2019年12月中旬开始,每日抽查5辆全区公务用车运行情况,确保监管到位。六是关于责任制检查移交231个问题,均未提出问责建议的问题:针对2018年检查移交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未发现需要问责的情况,区纪委已督促被检查党组织对移交问题进行了整改。

  (17)针对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树牢“一岗双责”意识,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从学习党纪条规入手,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相关要求进行再学习,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并对巡视指出的廖卫国、黄丽鸿、尤阿生和朱建平等4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区委班子于2019年12月3-4日期间开展相互谈心谈话,区处级领导按照分工安排,对分管领域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区处级领导每年同分管领域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常态化廉政提醒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对轻微违规违纪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在廉政谈话记录本上记录。四是督促区财政、工信与商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机制,从制度层面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产生。

  (18)针对巡察工作有待加强问题。一是2019年6月以来,区委召开4次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会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工作,2019年以来开展的3轮巡察,区委都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处置发现的问题。二是落实巡察约谈制度,2019年7月以来,区委、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已约谈10个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是2019年7月以来召开的巡察领导小组会、巡察动员部署会,领导小组成员无一缺席。2019年11月,调整由区委书记担任巡察领导小组组长,每轮巡察,领导小组成员和巡察办负责人定期到巡察组开展指导督导。四是巡察机构建立“四跟进一报告”机制;区委组织部制定《加强巡察整改落实督查督办实施办法》;区纪委监委建立巡察整改跟进督查机制,2019年6月以来,对被巡察单位开展整改情况督查25次,发现和指出问题28个。五是关于区“五人小组”未听取巡察情况报告问题,这3次巡察均是三明市委牵头开展的专项巡察,因当时我区巡察相关制度还在完善,这几次专项巡察只上巡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并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而未上区委五人小组会议研究。2018年10月以来,我区制定完善《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制度,对相关工作作了明确和规范,之后开展的每轮巡察,区委五人小组均听取巡察情况报告。六是对区交通运输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将省委巡视指出的12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分解落实,截至2019年12月30日,未整改到位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2.监督责任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19)针对履责能力尚需提升问题。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已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9次,并开展纪检监察基本业务测试,提升能力素质。二是制定下发《进一步完善监督执纪执法片区协作的实施方案》,增设第三协作片区,将派驻(出)机构力量进行整合。三是认真落实《加强村级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试行)》,推行履职“零报告”机制,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已报告问题5个。四是约谈驻法院、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要求两院派驻纪检组强化履职尽责;强化对各派驻纪检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的分析和研判,确保初核到位。五是制定出台《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办法》《问题线索处置会议制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研判机制》等制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精准处置问题线索。

  (20)针对日常监督不够到位问题。一是加大对同级监督力度,明确区纪委书记参加区委常委会、区委“五人小组”会,区纪委副书记列席区政府常务会、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每月与市纪委沟通,及时掌握区处级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二是突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单位“一把手”的监督,每轮巡察均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和其他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作为监督重点。同时,自第十一轮巡察起,引入“政治生态分析报告”制度,由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评估,并书面提交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参阅。目前已形成4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三是对2019年已办结涉及“一把手”的问题线索和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更新12名科级干部“一把手”廉政档案。四是强化“一把手”警示教育,2019年6月以来全区乡科级“一把手”参加各类警示教育521人次;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制作警示教育展板在全区开展巡展。六是制定下发《派驻机构对区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元纪办〔2019〕20号),办法印发以来,3个综合派驻机构共列席“三重一大”会议20次,22个被监督单位向派驻机构报备“三重一大”事项24次。

  (21)针对追责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活动的通知》,全区各党组织学习问责条例238次4200余人。二是针对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核查了解,区纪委、区人民检察院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区委已对区文旅局、原区卫计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三是开展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严重的,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树倒根存。

  (22)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不够有力问题。一是对标对表为基层减负任务要求,实行发文会签、会议审批制度,精简发文和会议数量,逐步消除“文山会海”现象。印发《三元区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制定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二十条措施。2019年来,区委区政府召开会议(含区委常委会、专题会,政府常务会、专题会)329场次,同比减少38%;以区委、区政府或区“两办”名义发文485份,同比减少33.3%;开展督查检查考核项目数27项,同比减少55.7%。下一步,将继续对各部门办文办会情况进行督导,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抓手,确保办文办会数量稳步下降。二是精简对基层单位的督查检查和考核考评项目,严格执行区委印发确定的检查考评内容,不随意扩大检查面及检查内容,不无端增加督查项目,对能够合并检查的合并检查,坚决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截至2019年12月,现场开展工作督查15次,形成督查通报10期。同时,坚持“四不两直”与蹲点督查相结合,探索开展体验式督查、在线督查等新型督查方式,确保在为基层“减负”时,机关效能工作“不松劲”“不减力”。截至2019年12月,形成效能通报10期。三是结合主题教育,按照区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区重点课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明确调研重点,重点围绕“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乡村振兴战略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调研报告,做到调研有目的、有实效。同时,严肃整顿调研检查中超标准、超范围陪同问题,要求对上级调研检查提前明确陪同人员,报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防止出现层层陪同情形。对巡视指出的区人大常委会、统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四是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村、社区组织办公场所牌匾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摸排各村(居)实际挂牌情况,做好机构和牌匾过多过滥自查自纠。截至12月20日,我区51个村拆除牌匾466块,29个社区拆除牌匾345块。目前,我区各村(居)办公场所门口悬挂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社区)支部委员会的牌匾,其余社区组织功能室牌匾正与各有关部门协商具体去留意见。

  (23)针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仍未根除问题。一是我区立即整改“随意提高差旅报销等标准”问题,制定出台《三元区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有关事宜的通知》《三元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差旅费方面的制度,明确差旅报销标准。二是通过信访登记系统梳理了2件领导干部接受老板宴请问题信访件,1件失实办结,1件已转承办科室处理;做到举一反三,对2016年以来是否存在“不吃公款吃老板”的问题线索进行排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落实公务外出票据签审制度,对公务外出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发现可能存在的“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问题线索,提交区纪委监委处置。三是由区委主要领导约谈相关责任人,区纪委书记约谈区随行人员,并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上就巡视指出问题作检讨,退还相关费用。

  (24)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清退违规津补贴,对区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目前区人大、政协已对会议中列支津补贴问题进行了清退,清退金额17.385万元,相关款项已退至区财政。对于“在会议中列支津补贴”问题,区人大2014-2017年召开的五次人代会,共发放补贴34.85万元。其中8.46万元发放对象为行政在职人员的人大代表,已全部清退;区政协共召开的五次政协会议,发放补贴35.62万元。其中8.925万元发放对象为行政在职人员及事业编制副科级以上人员的政协委员,已全部清退。今后除法律规定的农村代表的误工补贴外,“两会”期间不再发放任何补贴。二是组织区政府办行政科对2013年来全办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倒查,梳理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目前除省委巡视过程中提出的发放2017年度创城奖外,尚未发现其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三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费用开支报销,对区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区人大办公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目前,区人大、政协的调研考察接待工作均统一上报至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按相关接待制度执行。四是规范配备及使用公车,切实根据省、市车改工作要求,规范处置使用下属单位的公务用车,已将区委办、区政府办统筹区政府部门使用的5辆公务用车全部归还相关部门使用。同时,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区委办、区政府办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五是建立半年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区直各主管部门每半年将专项督查汇报材料、自查自纠统计表和检查表(含电子文档)报送区工改办,2019年下半年以来,先后组织2批次对44个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督查。

  (25)针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尚未消除问题。一是认真处置青辉停车场历史遗留问题,将其移交给区国投公司作为区公共停车场进行管理,取消区领导私家车专用停车位,杜绝特权现象产生。二是参照市里及周边县(市、区)做法,结合省、市关心关爱异地任(挂)职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2019年7月起凡居住在区政府周转房的领导每月每人收取房租水电费,并就相关领导2019年7-11月期间房租水电费费用进行补收,目前已全部收缴到位。

  4.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仍然存在。

  (26)针对土地出让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土地征收和供应政策执行情况的督察,及时查处和纠正土地征收和供应违法违规行为。对区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审计内容,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监管,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应收尽收和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二是开展批而未供处置专项行动,明确2019-2023年期间每年完成批而未供面积20%以上的处置任务,5年内将批而未供土地面积控制在已批总面积的15%以内。目前已完成供地项目48宗,完成批而未供处置面积939.97亩,处置率为20.73%。三是开展“土地出让金清缴”专项行动,对2017年以来全区出让用地项目土地出让金收缴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四是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查”行动,对2017年以来的共18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五是加强大棚房日常巡查,2019年开展日常巡查5次,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六是对反馈问题相关情况进行整改:①对福建汇盛铁路重工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该笔款项转入三明市吉园智能机械装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国有企业)。②经调查了解,三明经济开发区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符合合同签订时的有关规定。③于2019年11月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专项清查”行动,对2017年以来的共18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出让方案开展自查自纠。目前,完成三元区兄弟物流产业园林地手续报批及土地出让。其余未发现“毛地出让”行为。④荆西工业园201201号地块已于2016年3月被三元收储分中心收储,并纳入荆西红酒小镇开发范围。同时逐步建立健全闲置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机制,积极配合纪委、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发现案件线索,严肃查处违规处置闲置土地等有关问题。⑤已于2019年7月拆除中村乡南洋湾生态农场观光园鸟巢内二层楼房内设卫生间等与农业生产无关的设施,确保该设施完全用于农业生产。同时,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大棚房日常巡查,建立工作台帐。2019年开展日常巡查5次,先后到坂星线、中村乡南坑村、中村乡本点、莘口镇沙阳村、岩前镇乌龙村、吉口村、岩前村巡查,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

  (27)针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把关不严问题。一是成立三元区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二是制定下发了《三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治理打击违法行为的通知》,加强风险管控和监督管理,严肃整治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意见》,对我区使用财政性资金(含村集体资金)的项目招标方式进行明确。四是对三明城投太阳岛(海西综合商贸城)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核查,调查报告已报市住建局。五是制定下发了《三元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重点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六是对区住建局、财政局、园区管委会等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鉴于该项目时任主要负责人吴克霖及主要经办人杜美玉身患严重疾病,对二人的有关问题免于责任追究。

  (28)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对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收回外借财政资金:①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福建八农食品有限公司和福建省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时,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应由区政府承担,进入土地开发成本。区政府将按照相关规定将这两笔使用费列入土地开发成本由区政府承担,待土地出让后及时收回该笔费用。②区政府多次与海翼地产公司进行协商,要求退还3000万元预付购房款,海翼地产公司认为在横坑山地块改造中,其多提供了安置房房源,要求抵扣。目前区政府正就安置房房源情况进行认定评估,待核查后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收回预付购房款。2021年12月底完成。二是逐步收回外借村财:①2012年10月12日,由区政府与台江村台江头村民小组签订协议,将资金交由三元区铁路建设指挥部运作。截至目前,仍欠台江头村民小组2000万元,其中1500万元由红酒小镇有偿使用,500万元由二新华公司有偿使用。红酒小镇和二新华公司因自身原因,经营状况恶化,无力偿还欠款。为保障村集体利益,区政府将进一步与村民小组沟通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分别提交台江头村民小组村民大会和区政府会议通过后,逐步归还村民欠款。同时,为解决荆西红酒小镇遗留问题,我区通过外出投资洽谈、包装推介等形式,积极引进新的投资主体,待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后,尽快解决欠款问题。区铁指向三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新华公司归还本息,已申请三元区法院强制执行,2021年12月底前完成。②白沙街道长安社区3万元借款已于2019年12月2日收回。③三明市林械厂已返还荆西街道办事处2万元。三是区政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明确由区计生协会负责收回违规出借专项资金,通过与借款人多次沟通,借款人已于2020年1月将外借资金全部归还,并对区计生协会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四是认真调查利用公有资产谋利问题,经查,相关责任人存在帮助收取停车费用的情况,但相关钱款均上交,未发现利用公有资产谋利的行为。区政府办党组研究决定由区政府办党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责令其进行深刻检讨并书面报区政府办党组,同时,取消其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五是由区教育局牵头,对省安、蓓蕾、白沙小太阳等3所“存在虚列支出现象”幼儿园进行整改,目前已实地核查有关单位,3所幼儿园已将改善办园条件的相关材料补齐,均与实际项目相符,虚列支出问题已整改到位;全面实地核查了13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查自纠及一次性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查摆出问题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制定出台《三元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办法》《项目预审、局务会审批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5.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

  (29)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够问题。一是进一步传导压力,召开2次侵害群众身边利益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约谈有关单位负责人,压紧压实责任。二是精选4个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展板,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巡回展。三是制定下发村级纪检委员发现问题情况表和村级纪检委员上报线索情况表,目前村级纪检委员履职中发现问题5个。四是区纪委已向岩前镇党委、中村乡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向区文联和区政府办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岩前镇原副镇长王朝阳、中村乡松阳村庄府元等人系列案件和区文联主席曾新森案件开展案后整改。

  (30)针对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推进不力问题。一是梳理2016年以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105份,排查报备对象是否存在违规宴请服务对象、借机敛财等违纪行为。二是对移风易俗开展整治,对2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2016年以来宴请人数超过200人的报备对象,核查摸排是否存在相关婚丧宴请方面问题的举报和有关问题线索,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对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实行承诺制度,要求报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廉政承诺,建立婚丧喜庆事宜审阅签批、提醒谈话制度,要求报备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审阅签批、提醒谈话制度,要求报备人做到非亲不请,压缩宴请范围。

  6.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待深化。

  (31)针对区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4人未配齐等问题。一是通过调入、提任、招考等方式为巡察办和巡察组调配3名干部,巡察机构专职干部由年初的5人增加至9人,巡察机构“一办三组”架构已形成。同时,2020年区纪委监委已申报招录综合派驻机构公务员2名。法院、检察院纪检组因涉及政法专项编制,需待有关规定予以明确后,再通过招考、调任等方式及时补充到位。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的通知》,重申“三转”纪律,对岩前镇、莘口镇、城东乡等7个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结合2019年度主体责任检查,对基层纪检组织“三转”情况开展检查,推动“三转”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坚持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零报告”和“月报告”制度,及时完成科级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的更新,并督促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

  1.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32)针对谋划部署党建工作不够全面深入问题。一是及时学习上级新的党建工作法规制度,2019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先后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新出台的党建工作法规制度。二是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严有俊作专题授课,区委常委班子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等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三是先后召开区委工作务虚会、区委常委会、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听取研究党建工作。四是发挥处级领导“领头雁”作用,全区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分管领域或挂钩联系点,分别为党员上1次党课,并参加指导组织生活会。

  (33)针对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不够有力问题。一是落实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对285名现任村“两委”干部进行再协审,暂未新发现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完成中村乡埔头城村村委会原主任清退,并进行补选。二是已通过区林业局党委书记兼任执行董事的方式完成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整改。已任命张为习作为区城投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解决“一肩挑”问题。三是在4个乡镇设立青年党支部,发展5名优秀青年党员。建立农村优秀人才库,目前共吸收171名。四是抓好党建亮点典型培育,在农村党建方面,深化“跨村联建”“村企共建”助推乡村振兴;在城市党建方面,创新“三青联动”党建引领惠民生工作模式;在机关党建方面,白沙派出所打造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成立绿都党建联盟,实现资源共享、品牌共建、优势互补。

  (34)针对党建基础保障较为薄弱问题。一是健全完善一套规范有效的党建经费投入、增长和保障机制,制定下发《进一步提高村主干待遇保障方案》,提高后区财政承担比例提升至31%。制定出台《离任村主干生活补助提高方案》,对符合条件并正常离任的村主干,每月固定补贴由100元人提高至200元人。二是制定下发《三元区直机关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按党员年人均500元标准核定党建工作经费,为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保障。

  2.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

  (35)针对贯彻党内法规制度不够到位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前学法制度,2019年来,区委常委会先后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系列制度条例。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安排集中学法,先后组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遗漏的党内重要法规进行了补充学习。区人大、政协党组补充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二是及时修订相应党组规则,区政府党组已于2019年8月6日根据中央新修订的《党组工作条例》,制定下发了《中共三元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并根据相关要求做好党组会议记录。区政协党组修订政协党组议事规程,于2019年11月18日制定《中共三明市三元区政协党组工作规则》。

  (36)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落实不够规范问题。一是落实《三元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的实施意见》,推进基层中心组学习规范化。2019年,区委中心组举办了以“党的宗教政策概说”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专题报告,开展了交流研讨8次。二是落实学习考勤考核制度,区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均实行签到制度,请假人员事后按集中学习的内容进行补学,并对张景明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已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2019年均制定了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2019年以来,区人大党组中心组学习20次,其中交流研讨10次。区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45次,其中交流研讨15次。区政府党组中心组学习28次,交流研讨11次。

  (37)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问题。一是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三元区委常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问题,做到把具体问题谈开、突出问题谈透、思想问题谈拢,敢于揭短亮丑,严格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建立区处级领导、组织和纪检部门对各党(工)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督促指导制度,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材料把关、会中指导和会后检查,对问题查摆、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未达要求的,坚决不允许召开民主生活会。三是从严抓好查摆问题整改,年初制定并下发整改落实分工方案,已完成上年度民主生活会的51个查摆问题和征求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并形成情况报告。四是结合主题教育,全区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分管领域或挂钩联系点,分别为党员上1次党课。

  (38)针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加强经常性学习,将民主集中制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开展一次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专题学习。二是健全完善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议事规程,制定《中共三元区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凡涉及“三重一大”事务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策,并做好记录,形成纪要。明确提交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必须由负责的常委部门、区政府党组会议先行研究后,再提交研究具体实施内容;明确在会上各部门负责同志、各分管领导必须充分发表意见,并如实做好记录,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同时,严厉杜绝以签字代替开会民主决议的现象。

  3.执行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不够到位。

  (39)针对干部队伍统筹规划不够问题。①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方面。一是举办干部政策业务专题培训班,明确对人数少于10人的单位,今后在干部推荐考察时,必须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或所属行业相关部门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二是规范干部推荐考察流程,明确在今后干部考察中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未满二年的,一律按规定到前一个任职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确保干部考察规范、深入。三是就考察工作安排不到位、没有开展延伸考察的情况,对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提醒谈话。四是经查,区委组织部对按规定报批的相关干部政策掌握不到位,已专门就未按规定报批情况向市委组织部作出说明,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五是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干部工作副部长在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就此事进行自我批评。六是在今后干部选任工作中对需要报请上级组织部门审批的事项,严格按照规定上报。②研究干部批次较多较频繁方面。一是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全区干部调配情况,并对原因进行分析。二是结合年度考核,对近年来岗位调整次数较多的干部开展专项考核。三是将干部政策文件汇编成册,并组织区委常委和组织部门干部专题学习,严格执行控制乡镇领导班子调整面和执行任职年限规定。③领导职务聘任制不规范方面。一是全面梳理聘任制领导干部情况,目前全区在聘领导干部10人,解聘后保留相关职级待遇3人。二是召开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同意不再保留已解聘的3名干部职工的副科级经济待遇,并由区委组织部做好相关干部的谈话解释工作。三是制定下发《关于修改〈三元区机关事业单位部分领导职务聘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文件部分条款的通知》,明确今后不再聘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将不再保留科级经济待遇。④任前廉政对照检查不认真方面。认真检查干部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对敷衍了事、照搬照抄的一律退回,对态度不端正、屡教不改的延迟转任。2019年6月以来,共收到干部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11份,对2名未严格按照要求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干部提出修改意见,并对黄圣勋、官希茜进行批评教育。

  (40)针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①干部交流任职不及时方面。一是通过职务调整完成区文联主席同一岗位任职十年未交流问题的整改,目前已通过妇联换届、干部交流调整完成区妇联主席、区文联主席、区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同一岗位任职超过十年问题的整改,相应人员均已到岗上任。二是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交流规定。三是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任职8年以上的科级领导干部台账,由区委组织部于每年年初梳理形成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名单,提出交流计划向区委汇报。②“三超两乱”问题仍然存在方面。一是对全区单位职数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因机构改革结构性超配的7名科级非领导通过公务员职级套转完成整改;超配的4名部门正职和12名部门副职,其中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因部门行政主官为非中共党员干部,按要求配备2名党组书记,另外2名部门正职和12名部门副职均为机构改革原因暂时超配,将在3年政策允许过渡期内逐步解决。二是2019年9月,通过区内统筹、调剂编制等方式解决三明市第四中学等12家事业单位超编问题。三是至2020年1月通过到龄退休、交流调动、编制调整等方式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家单位超5名行政编制问题进行消化整改。四是全面梳理全区单位超编制配备干部情况,目前还存在4家单位因机构改革超行政编制15名,将在3年政策允许过渡期内逐步解决。五是由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对区委编办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六是通过干部免职调整完成对区委报道组组长混编混岗情况的整改。七是召开区委编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研究制定干部调动、招录等具体措施办法,今后将严格按照编委会核定的编制职数配备交流干部,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③部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方面。一是就专项检查指出1名领导干部出生时间认定不准确的问题专题请示市委组织部,明确认定原则,已完成重新认定。二是对专项检查指出缺失的14份档案材料进行补充完善,及时归档2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并重新梳理装订15本制作不规范的干部人事档案。三是对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一次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回头看”,对认定不够准确的予以重新认定,对材料缺失的及时催收补缺,目前已补齐缺失材料76份,2019年调整科级干部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已全部归入个人档案。四是加强档案管理建设,委托相关公司制定档案数字化预算方案,争取2020年上半年实施。五是对区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员进行提醒谈话。六是完善档案日常管理操作流程,组织开展新修订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专题学习,明确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和操作要领,切实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整体水平和质量。④中高层人才引进乏力方面。一是将人才发展成效纳入三元区各乡镇街道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制定下发《三元区2019年人才工作清单》,明确乡镇街道引才聚才工作任务,压实人才工作责任。2019年来,通过柔性引才、政策宣传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6个,省高层次B类人才1人,省工科类人才3人。二是制定三元区人才发展“1+N”一站式协调服务机制,建立了由18个重点部门组成的“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中高层次人才引育提供后勤保障,解决辖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问题1人,向上推荐市优秀人才15人。

  (41)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到位问题。①部分干部岗位调整后行政关系未及时迁转方面。一是经分析,专项检查指出的全区岗位调整后行政关系未及时接转的11人中,3人为区直单位正职领导转到区人大常委会任职,4人为区直单位领导转任政协职务,其余4人为区直单位副职领导转到区人大常委会任职。二是2020年1月由区委编办理顺到区人大、政协等任职11名干部的行政关系。三是重新梳理全区干部行政关系情况,未发现存在其他干部未接转行政关系情况。四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在今后干部职务调整变动后,及时做好行政关系接转。②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不够到位方面。一是结合边巡边改,未经审批兼任社团职务的7名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的重新完成审批1人,其余6人已不再兼任社团职务;违规兼任9个社团法人代表的8名领导干部已不再兼任社团法定代表人;违规兼任两个以上社团职务的5名领导干部中,1人已不再社团兼职、4人辞去1个社团职务。二是下发整改通知函,全部完成12名干部违规社团兼职取酬的清退工作。三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领导干部在社团、基金会兼职自查和清理规范的通知》,暂未发现其他领导干部违规在社团兼职情况。四是对区委组织部原分管副部长、区民政局分管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五是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强化对社团的管理与监督,对新办社会团体的法人、主要负责人从严把关,从源头上避免领导干部社团违规兼职问题的出现。③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方面。一是2019年9月2日由区委领导对专项检查指出“未经审批持因私证件赴印度尼西亚”的区政协原主席进行约谈。二是2019年12月区委组织部牵头对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登记备案、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备尽备。三是及时做好备案人员登记备案工作,密切与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系,及时将新提任副科级干部和职务变动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收缴新提任科级干部持有证照,从源头上加强科级干部出(国)境管理。四是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申领台账,要求领导干部在回国(境)后10日内,将所持因私事出国(境)证件交由区委组织部集中保管,并填写反馈表报区委组织部,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情况。

  4.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42)针对各领域党建推进不平衡问题。①农村基层党建方面。一是开展全区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建立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41个,开展2019年度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推动党建责任落实。二是开展全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治,目前已完成整顿1个,阶段性完成整改4个。三是举办全区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并对发展党员业务进行培训;组织人员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抽查。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20日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截至目前,全区319个党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500余场,65000人次参加。五是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通过组织教育、自我反省提升等方式,进行为期1年的限期整改工作。②城市基层党建方面。制定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保障方案,由区级财政和各街道共同承担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10万元。完善党组织设置,将复康社区等11个党员数超过50人的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目前22个较成型的小区全部组建党支部。加强人员配备,对11个辞职空缺岗位的社区进行补充,目前已全部补齐;将8名户籍不在我区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户籍或工作所在地。③机关党建方面。一是建立对区直机关党组织“一季一督导,一通报,一整改”“年终一述职评议,一综合考评”的督导机制,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对全区 53个直属党支部先后开展4次党建工作督导,发现问题42个,下发整改通知单71份。三是加强机关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先后举办全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全区机关党组织书记培训班。④非公企业党建方面。一是完善非公企业工作台账,筛查剔除89家空壳企业,整顿撤销华健生物等10个空壳党支部,并对区委组织部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结合人才服务民营企业等活动,优选156名党建指导员,对“两新”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基础工作进行专项指导,整顿转化三药兽药党支部等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三是结合主题教育,向全区“两新”组织党组织配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用书2000余本,并组织区委宣讲团、挂企党员干部深入非公企业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活动20余场。

  (43)针对党内组织生活不够严格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区、乡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所在支部的“三会一课”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区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分管领域及挂钩联系点,分别为党员上1次党课,并全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区委成立8个巡回指导组,联合各党工委全程指导把关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同时,结合第四季度党建督查,区直机关工委对直属52个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三是将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纳入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四是严格党费缴纳,对党费缴纳不规范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未按标准缴纳党费的党员干部补齐党费120.7元,已全部补缴到位。同时,对全区党务工作者进行党费收缴业务专题培训。

  (44)针对干部担当作为意识有所欠缺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关于激励与约束并举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工作制度规定》,印发《关于深化“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四官”问题整治的意见》,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列入监督检执纪问责重点,进一步激励与鞭策干部担当作为,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结合主体责任检查,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并对各单位干部职工在岗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元旦前夕,组成6个作风督查组对林业局等21家单位干部职工在岗情况开展督查,督促全区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同时,责令对巡视发现未签到、干“私活”等相关人员进行批评谈话和书面检查。三是开发区管委会按要求将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所需的经费纳入本单位今后每年度财政预算予以落实,同时预留紧急情况所需的资金。每年预算安排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购买预算费用10万元、应急抢险预算20万、应急预案培训及演练预算4万元,确保应急救援需要。于2019年11月29日在盛达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硫酸泄漏启动园区应急救援演练,并将每年举办一场环保应急预案演练。莘口污水综合处理厂于2019年6月下旬更换在线监测仪器运维单位,并按照运维环保规范要求增加了对在线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内容和巡检维护。同时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技术提升改造可研编制,并对巡视指出的私设调节池圆形排放口进行封堵处理。四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装修工程,于2019年底投入使用,全区27个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部门536个审批事项涉及单位按照“三集中”要求陆续搬迁入驻。同时,结合新中心搬迁,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并通过智能化监督管理手段,切实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推进“马上就办”审批服务便民化,2019年10月重新梳理并公布了三元区最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12月完成50个高频“一趟不用跑”事项和100个高频“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目前我区两类事项已占总事项的83.9%。

  (四)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1.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45)针对中央第一巡视组2018年巡视福建省反馈意见仍有5个共性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①关于处级干部未到分管部门或基层指导推动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问题。截至2019年12月,全区处级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已完成“践行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等9个专题研讨。同时,结合主题教育,全区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分管领域及挂钩联系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别为基层党员上1次党课。②关于区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思想专题研讨班,未安排研讨交流问题。已结合主题教育,先后开展了9个专题学习研讨,通过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先后邀请福建省民族宗教事务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郭耕、三明市委副秘书长吴钟民作“党的宗教政策概说”、“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报告。区人大、区政府党组已于2019年11月底组织开展新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专题补充学习研讨。③关于民主生活会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召开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省委巡视组及市委指导组参加。区委巡回指导组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指导,对会议方案、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目前,全区各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已全部召开。2019年11月底,区政府已对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出问题完成整改。④关于区委对巡察工作不够重视问题,2019年6月以来,区委召开4次常委会传达学习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全省巡视巡察工作等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察工作。2019年以来开展的3轮巡察,区委“五人小组”会都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处置发现的问题。⑤关于变相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对福建汇盛铁路重工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情况进行核查,转入三明市吉园智能机械装备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经调查了解,三明经济开发区返还的土地出让金符合合同签订时的有关规定。

  2.九届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46)针对九届省委巡视组2015年巡视三元区,尚有2个方面5个具体问题未整改到位,此外还存在信访件办理不够认真、追责问责处理偏轻等2个问题。①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问题。目前已明确将区投资评审中心挂在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区会计核算中心,印发《关于报送财政资金项目概(预)算、竣工决(结)算评审材料的通知》,明确各单位将财政资金项目预、决算评审材料送至区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未经评审中心评审的项目,财政资金将不予支持。现有三元区台江小学运动场改造项目,岩前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加固改造项目,三元区教育局关于莘口、岩前、星桥四所中心小学学生宿舍改造项目等3个项目提交决算评审,目前已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审核。2019年12月12日,区政府成立三元区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的管理。②关于政府投资工程财政审核不规范问题。将区投资评审中心挂在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区会计核算中心,增加负责与投资评审相关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的职责,增加事业编制1人,切实理顺工作牵头部门。下发《关于报送财政资金项目概(预)算、竣工决(结)算评审材料的通知》,明确各单位将财政资金项目预、决算评审材料送至区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未经评审中心评审的项目,财政资金将不予支持。③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依法应当招投标的工程未组织招投标问题。对8个未经招投标的项目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该项目时任主要负责人三元区住建局局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克霖和项目具体负责人杜美玉二人对未公开招投标负有责任,但鉴于二人均身患严重疾病,对二人免于责任追究;已由区政府对岩前镇政府存在的未按规定进行项目设计招投标的问题,对岩前镇政府予以通报。④关于工程投资预算控制不严,工程超概算严重问题。2019年12月,已完成对10个工程超概算问题的调查核实,鉴于该项目时任主要负责人吴克霖和具体负责人杜美玉均身患严重疾病,对二人免于责任追究。⑤关于“违规发放补贴”问题。我区根据反馈意见第一时间再次核实人员名单,并及时沟通联系需清退人员,目前8.95万元已于2020年1月清退到位,并将清退款转入区财政局账户。⑥关于移交信访件办理不够认真问题。针对城东乡城南村信访件办理不认真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健全完善信访举报件办结“三层联审”制度,提升办信质量。制定下发《关于整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针对信访举报处理中的15种表现,扎实开展自查自纠。⑦关于追责问责处理偏轻问题。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开展知识测试,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精准问责。同时,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追责问责力度,对巡视提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坚决查处。2019年6月至12月,查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并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对1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立案审查。

  3.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47)针对三明市审计局对三元区审计仍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三明市审计局于2017年7月至8月对我区开展精准扶贫和城乡医疗救助专项审计,审计中提出涉及补助资金共计5.64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4.51万元已于2017年12月扣回,市级补助资金1.13万元未扣回;由于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由市级统筹支付,区财政局已于2018年12月将市级补助资金1.13万元连同其他剩余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清算资金上解市财政局,区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已无结余。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二组巡视三元区期间,共向三元区纪委监委移交信访件计23件,已处置23件。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科级以下干部1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责令辞职3人,批评教育3人。

  (一)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党纪政务处分7人。因违规接受工程老板宴请、为违法犯罪团伙充当“保护伞”并从中收取好处费和收受工程老板好处费等问题,对三元区中村乡松阳村民委员会原主任庄府元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因违规接受工程老板宴请和收受工程老板好处费的问题对三元区中村乡松阳村党支部原书记庄远荣,原副书记、组织委员庄增斤,原纪检委员、村民委会原委员罗玉兰,原宣传委员庄贵增,村民委员会原委员庄承木等5人分别予以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对中村乡松阳村原村“两委”庄府元、庄远荣、庄椿荣、庄贵隆、庄增斤、罗玉兰、庄贵增、庄承木等8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移送三元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在三元区城东乡台江村位于窠坑的集体土地翻建仓库,被三明市国土资源局三元分局行政处罚的问题,对三元区城东乡台江村党支部党员叶实广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此外,已立案正在审查1人。

  (二)组织处理情况

  责令辞职3人。因三元区中村乡松阳村原村“两委”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工程老板宴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工程老板好处费,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责令三元区中村乡松阳村民委员会原主任庄椿荣、村民委员会原委员罗玉兰、庄承木等3人辞职。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补齐民生短板持续发力不够”的问题。

  1.针对补短板项目建设进展慢,仍有新田巷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妇幼保健院等3个项目未完成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新田巷幼儿园为海翼地产配建项目,由于征迁等原因,项目启动较迟,导致项目进展偏慢。目前,新田巷地块已于4月3日完成保护性拆除并交地,将于近期进场施工,预计12月底前可完成。实验幼儿园已完成地基施工、地下室夹层板浇筑等工程,正在进行地下室顶板施工,预计9月可投入使用。卫生综合服务大楼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受疫情影响工人到岗及材料进场延期,导致工期延迟,原计划5月可完成该项目,现预计将延期至8月投入使用。届时妇幼保健院将搬入大楼运营。

  下一步措施:加快推进新田巷地块征迁工作,同时敦促区有关部门加强与代建企业沟通衔接,加快规划审批手续办理,并优先安排项目建设;敦促三元区实验幼儿园、妇幼保健院建设,确保按期投入使用。

  完成时限:新田巷幼儿园问题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实验幼儿园问题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改;妇幼保健院问题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全区164个单位共发放创城奖1345.68万元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经对接市委文明办等相关职能部门,目前市委文明办于2020年1月撰写《三明市关于发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绩效奖(创城奖)问题的情况说明》,并由市委整改办报送省委巡视组。因该问题我区同市里一致,将待省、市明确整改方案后开展后续工作。

  下一步措施:按照省、市指导意见开展后续工作。

  完成时限:2020年7月底前。

  (三)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 针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①2013年12月区政府借给福建八农食品有限公司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26.5165万元未收回;②2013年12月区政府借给福建省奥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19.436万元未收回;③2015年区政府以购买安置房名义借给海翼地产公司3000万元,由该公司预缴2016年税收,但是海翼公司至今未归还该笔借款”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①经查,2012年,我区莘口镇为加快镇域经济发展,促进项目开发,引进了福建八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农公司)和福建省澳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川公司),两家企业意向在莘口镇莘口村大溪垅进行项目开发,用地面积分别为99.76亩和96.99亩,合计196.75亩。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当时我区国土部门根据八农公司与澳川公司两家企业的预申请,以福建八农食品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澳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申请单位,按照工业用地预申请方式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在办理上述两宗地块农转用审批手续时,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应由政府财政承担,并纳入土地开发成本。考虑到开展征迁相关工作的莘口镇政府财力有限,因此由我区财政局先行垫付以上两宗地的新增建设使用费,待土地招拍挂完成及供地后,收回土地开发成本,并将款项归还区财政。我区财政垫付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直接缴入福建省政府非税收入代解缴科目户,并非属于给澳川公司和八农公司的借款。②已由区拆迁办发催告函给海翼瑞都(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2日,三元区政府就此事项进展情况召开专题协调会议,并与海翼瑞都公司进行多次协商,但该公司认为其在横坑山地块改造中多提供了安置房房源,要求抵扣,目前正在对该地块安置房情况进行审核。

  下一步措施:①积极招商引资平衡土地开发成本。②一是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与海翼瑞都公司在横坑山地块改造中的安置问题,与海翼公司完成结算;二是给海翼公司发律师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该公司归还款项。

  完成时限:①2020年12月31日前。②2021年12月31日前。

  2.针对村财监管不到位,城东乡台江头村将征地补偿款4000万元交由区铁路建设指挥部运作,目前未收回2000万元问题。

  未完成原因:①红酒小镇欠款问题:2012年10月,三元区人民政府与福建鼎晟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晟源公司”)正式签订了《三明市三元区荆西红酒小镇合作开发建设合同书》。2013年,鼎晟源公司竞得荆西两宗商业用地共349.4亩,启动开发建设工作。2014年以来,受经济下行和公司及股东债务影响,鼎晟源公司无力继续开发红酒小镇项目,导致该项目停滞,因此无力归还欠款。②二新华公司因自身经营状况恶化,无力偿还欠款。2016年3月,铁指向三元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新华公司归还本息,三元区人民法院已通过调解确认二新华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但二新华公司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区铁指已申请三元区法院强制执行。但由于二新华公司涉及多个案件诉讼,相关执行款项不足。

  下一步措施:①为解决荆西红酒小镇遗留问题,我区通过外出投资洽谈、包装推介等形式,积极引进新的投资主体,准备重新启动该项目开发。待正式启动项目建设后,尽快解决欠款问题。②由三元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收回部分欠款。③区政府将进一步与台江头村民小组沟通协商,商定还款计划,分别提交村民大会和区政府会议通过后实施。

  完成时限:①2021年12月31日前。②2021年12月31日前。③2021年12月31日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8-8305933;通信地址:中共三元区委巡视整改工作办公室(区政府9楼);电子邮箱:smsyzgb@163.com



中共三明市三元区委员会   

 2020年7月27日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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