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纪委监委门卫管理制度

2020-11-16 15:18:49 来源:寿宁县纪委监委网站 696

    为加强委机关办公大楼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树立县纪委监委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1.委机关办公大楼实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门卫负责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的登记(寿宁县纪委监委外来人员登记表);来委机关办事人员要与委机关内部相关人员、部室联系,经同意后方能进入单位内部;反映问题人员由门卫引导至来访接待室;无特殊情况,本机关工作人员不带家属、子女及亲友进入大楼。

    3.非公务不得使用值班电话

    4.原则上单位外人员夜间不予进入单位。每晚10时后,门卫在关闭大楼伸缩门后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日志

    5.值班期间或者巡查过程中发现火灾事故、失窃、泄密、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在控制好现场的同时,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汇报突发情况。

    6.办公室要对门卫工作进行督查,并实行惩罚制度,对门卫的年度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建议寿宁县长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结合评价进行发放绩效;如发生重大失窃、泄密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应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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