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评反馈意见即知即改情况和整改计划的报告

2017-02-22 16:24:30 来源:寿宁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1057

寿廉责〔2017〕2号               签发人:汤孔忠


 

寿宁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情况检查考评反馈意见即知即改情况

和整改计划的报告


 

宁德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22日,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鸿带队对我县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指导,集体约谈了寿宁县委、县纪委班子,指出寿宁县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五个方面17个问题。寿宁县委对此高度重视,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会后迅速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细化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牵头领导、完成时限,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214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明确整改责任,加强即知即改,注重整改成效,确保7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我县即知即改情况和整改计划报告如下:

一、抓加强教育方面

(一)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没有把加强教育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把思想教育看成是虚功,把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当作可有可无的事、应付上级检查的事,开展纪律教育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

1.党费收缴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检查中发现少数党员对补缴党费不够自觉,有的单位个别党员党费补缴不及时不足额,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即知即改情况:1)县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各基层党委对下辖的各支部立即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汇总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党费补缴情况。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雷春雄同志就党费补缴问题召集县直机关8个系统党委书记专题会议,通报各基层党委党费补缴情况,并要求各基层党委明确补缴时间节点,对未按时完成补缴任务的基层党委书记将再次进行约谈,将党费补缴完成情况与年底绩效考评直接挂钩,没有完成补缴的单位年底党建绩效考评项目一律按零分计算。同时,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开展一次党费收缴补缴“回头看”活动,组织专人抽查部分基层党组织党费补缴情况,针对测算不准确、补缴不及时的基层党组织要求立即整改。截止目前,全县共补缴党费113.71万元,补缴党费的党员人数2484名。

2)县林业局机关党支部现有党员51人,其中在职党员29人,退休党员22人。在职党员29人自20084-201612月的党费已按要求补缴到位,共计42053元。对党费未收缴到位的退休党员,县林业局召集退休党员宣传党费收缴政策,提高党员对交纳党费的认识,要求退休党员严格按照《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在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问题的答复〉的通知》(宁委组明电〔201660号)的规定缴纳党费。

整改计划: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县委组织部在各基层党委认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党建工作日常考核检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对所属的基层党委以及部分党支部的党费收缴补缴情况进行抽查。同时,每半年定期联合县直机关党工委开展一次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做好党费收缴补缴工作。二是加强党性教育。结合县委党校科级干部轮训,对新提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开设党性教育专题培训班,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规党纪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让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增强党性修养。把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和基层党员集中轮训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提高对交纳党费的认识,做到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使收缴党费的过程成为党员履行党员义务、提升党性观念、严守组织纪律的表现。

2.在抽查的干部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中,部分同志的材料认识体会不够深刻,有的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要求不够紧密。

即知即改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2016年度提任的科级领导干部撰写的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回头看”,再次审查把关,将认识体会不够深刻、结合岗位要求不够紧密的材料退回重写,共退回重写对照检查材料27份。对20172月拟提任(转任)的 12名科级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要求对照党章和系列《准则》《条例》等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岗位进行认真撰写。

整改计划:一是落实规定。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通知》要求,对拟提拔担任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人选,组织一次公示前集体谈话,对撰写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的要求和重要性进行强调,提高撰写对象的思想认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存在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律暂缓提拔。二是严格要求。要求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必须经过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党组书记)初核签字后,再提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再次对材料进行复审把关。三是确保质量。对认识体会不够深刻、结合工作岗位要求不够紧密的,一律退回重写,若退回重写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分管领导进行个别约谈。通过对照检查,切实做到职务职级和思想认识双提升。

二、抓制度建设方面

(二)个别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需要增强。  

有的党委(党组)未能按要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有的出台“两个责任清单”没有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分解任务。

即知即改情况:要求各乡镇党委、纪委,县直有关单位党组、派驻纪检组结合自身职能与部门实际,制定两个责任清单。截至目前,全县14个乡镇均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清单,县直部门27个党组和24个纪检组均已制定出台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

整改计划:一是强化担当。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照“两个责任清单”内容,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本乡镇本单位全年工作布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组织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督促、检查和落实。二是加强督查。县纪委将结合日常工作督查、责任制检查考评等,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对照责任清单内容认真履职,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三) 一些部门没有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整改计划: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梳理本乡镇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根据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财政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监管,并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作用,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规范产权交易行为。

(四)一些重点领域权力运行不规范。

县发改局在日常工作中对扶贫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把关不够严,寿宁高山绿碧螺加工技术研究及产业化项目属“6.18”项目,项目投资42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申报单位为福建省天禧御茶园茶业有限公司,审计抽查发现该项目支付专利费18万元不实。

即知即改情况:县发改局于201723日下发《关于做好6·18扶持资金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福建省天禧御茶园茶业有限公司限期整改,立即将不实支付专利费18万元收回公司,并按“6·18”扶持资金使用用途,用于企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开展自查自纠,对项目材料重新审核,重点对项目实施过程及验收材料进行对照审核,对未能按“6·18”扶持资金使用用途的支出一律清理收回。福建省天禧御茶园茶业有限公司已于201728日、10日将支付给范志兴、夏家福等人的专利费18万元收回公司,用于提升公司产业技术水平。

整改计划:一是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县发改局要根据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6·18扶持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发改项目〔20172号)通知精神,做好2016年及今后6·18扶持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促进项目成果转化扶持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继续监督福建省天禧御茶园茶业有限公司按“6·18”扶持资金使用用途,将收回的18万元用于企业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二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县发改局要根据单位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供的包括“6·18”扶持项目在内的扶贫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通过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多种途径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不符合要求、审批程序不规范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

    (五)一些单位没有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和会议培训、差旅等方面的制定规定,公务接待不规范等问题比较突出。

1.寿宁县现代茶业生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接待费50523元,而且大多数接待为县茶业企业、村干部,接待人数不清,陪同人数不清,均无公函。

即知即改情况:县茶业局于2017210日召开专题整改会议,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提高纪律意识、制度观念;结合实际,制定《寿宁县茶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整改计划:一是健全制度。县茶业局要严格按照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公务接待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加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实现公务接待的规范有序。二是严肃问责。县纪委要对县现代茶业生产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公务接待行为进一步调查核实,对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三是规范管理。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福建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如实填写接待清单,严格审批手续,县纪委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2.寿宁县林业局2016年接待费高达197729元,下属十四个林业站接待费还有82769元,甚至发现还有个别领导干部在接待费中列支误餐费用。

即知即改情况:县林业局及时召开财务核查专题会议,要求局党组成员、纪检监察、计财股在20172月底前对全局各单位201212月以来的账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并列出核查整改清单,立即整改。对于核查中发现的2016年度违规接待、违规发放节假日森林防火值班补贴费等费用共10728元予以追缴,经201728日县林业局党组研究,决定对16名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

整改计划:一是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县林业局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严格公务接待审批,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二是加强内控管理。把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持之以恒地落实好相关规定,并组织开展好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做好财务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管理、重点项目资金管理等制度的修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抓落实。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县纪委要对林业局及下属林业站2016年度公务接待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同时,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2017年执纪审查的重点,加大对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发放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惩戒力度,强化执纪问责。

3.寿宁县企业上市办2014年购买茶叶12822元。

即知即改情况201533日,县科技局召开会议,要求从2015年起杜绝公款购买土特产,办公用茶要厉行节俭节约。2017213日,县科技局组织人员重新认真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整改计划:一是积极整改。县科技局要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照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细化方案,标本兼治,抓常抓严抓实,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规范管理。二是严肃问责。县纪委对该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对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抓“一把手”方面

(六)一些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对落实主体责任仍停留在开会、讲话的层面,有的年初做个部署,年终搞个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深入不具体,一些重点难点问题没有及时得到研究解决。

1.寿宁县长溪斜滩防洪堤工程(一期)项目2011223日正式开工,2012723日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施工任务,至今未验收,并且多以“暂付款”形式挂账。

即知即改情况:针对该工程存在的问题,斜滩镇党委、政府积极与工程设计单位福建省永川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和宁德市水利局沟通协调,长溪斜滩防洪堤工程(一期)项目设计变更方案已于2016918日获市水利局审核通过。镇党委、政府分别于201724日和221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长溪斜滩防洪堤工程(一期)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确定由镇人大主席牵头,现分管领导负责,原分管领导配合,共同抓好整改工作;积极协调原项目负责相关人员、施工方、监理方梳理相关账目,核实相关情况,做好防洪堤验收前相关材料准备。220,项目施工方收到市水利局质检站提出的修改意见,目前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计划:一是提高认识。斜滩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牢牢抓住管事、管钱、用人这三个关键环节,加强对项目资金、专项资金、工程招投标等领域的监管,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二是狠抓整改。斜滩镇政府要全面梳理长溪斜滩防洪堤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施工方、监理方和上级相关部门沟通,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督促整改落实,尽快通过财务审计与工程验收,确保整改到位。

2.寿宁县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挪用项目经费7.43万元。其中:2014年雨露计划培训经费中列支办公设备购置2.72万元、误餐费0.71万元;以前期费用名义收回南阳花岭村新农村建设资金4万元。

即知即改情况:县农业局已于20169月将办公设备购置费2.72万元、授课教师下乡误餐费0.71万元在农业局办公室行政经费中冲减;南阳镇花岭村扶贫资金4万元已于20166月上缴财政。2016622县纪委对原农办主任林道盛进行廉政谈话。另外,经县财政局结算,雨露计划培训结余经费25.09万元,已于2016620日上缴财政。

整改计划:一是积极整改。县农业局要紧抓整改落实,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岗位自律,提升风险预防效果;做好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建立好培训档案,加强项目管理和验收。要加强对雨露计划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培训责任,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培训工作中的作用,确保培训任务完成。二是加强监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寿宁县扶贫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严禁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及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三是严肃纪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扶贫专项资金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福建省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予以严肃追责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七)少数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党内监督还有欠缺,重要岗位、要害部门“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016年全县有5名科级单位的“一把手”被党纪立案查处。

即知即改情况: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开展对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廉政谈话,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教育早督促,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日常教育;加强任前廉政谈话的教育提醒,做到预防在前、警示在前。2017217日,县委书记汤孔忠和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一起对交流调整的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其他县直单位负责人共27人逐一进行任前个别谈话;222日,县纪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对新提名和继续提名的县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交流调整的其他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共37人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切实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整改计划:一要做好廉洁表率。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从“一把手”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带头做廉洁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问题,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二要从严管理干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提出的5个方面18条措施,推动干部责任担当、提高执行力。严格落实《关于整肃为官不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暂行办法》明确的干部尽职尽责、实绩实干等10种情形的“责任清单”和11种情形的“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三要严肃问责查处。逐步推行“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评议情况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监督制度的“一把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八)抽查个别党支部工作记录,发现个别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即知即改情况:1)县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自觉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中共寿宁县纪委 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2017117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刘春民同志参加所挂大安乡党委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118日,参加2016年度宣传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对今后健全组织生活制度提出明确要求。(2)县林业局于2017119日召开局党组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拟于20172月底前召开。

整改计划:一是提高认识。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绝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小事,而是遵守党章、接受监督的一个重大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二是立行立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计划、有组织、有质量地召开2017年本部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同时做好支部会议记录。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积极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民生生活会,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三是加强督查。县委组织部下发通知,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再次重申纪律要求,自20173月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将对2016年度各级党委(党组)、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活动,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

四、抓查处方面

(九)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仍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够严格,把握运用“四种形态”需要进一步加强。

1.一些党委(党组)不敢抓、不敢管,怕得罪人,习惯于当老好人,忽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抓早抓小,开展廉政谈话还不够经常,存在组织上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的问题。

即知即改情况:为进一步加强谈话函询工作,201727日,县纪委要求全县各乡镇纪委、各派驻纪检组专题学习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计指标体系(中纪办发〔20162号)文件精神,掌握第一种形态14项指标的内涵,深化对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认识。20171-2月,全县廉政谈话函询34件,涉及科级干部8人,第一种形态占比达66.6%

整改计划:一要加强检查指导。县纪委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发挥关键作用,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日常教育监管,注重抓早抓小,坚决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

二要落实责任传递。所有县领导都要到所挂钩联系的县直单位、乡村两级进行走访、调研、座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谈话,抓早抓小;县直部门和乡镇“一把手”要主动约谈班子成员,未雨绸缪,防患未然;县直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驻村包片联系点党员干部不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教育好“最大多数”。

    2.纪律审查工作开展不平衡,县直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办案能力有待提高,虽然成立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协调中心,强化乡镇纪委组织建设,但在人员配备、能力提升和发挥作用上还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要加大扶贫领域案件、涉农资金案件的查处力度。

即知即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2017115日—17日,县纪委组织14名专职纪检干部参加市纪委举办的“宁德市乡镇(街道)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自20172月开始,分批抽调乡镇纪委书记到县纪委进行跟班学习,提高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二是推进机制改革。加快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寿宁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协调中心运行办法》《寿宁县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组成单位及监督联系单位》,规范协调中心、县直纪检监察工作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关系,明确各工作处的组成及监督联系单位。经县委编委会研究,确定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协调中心事业编制8名。经申请,目前已确定招考事业编制2名,其余人员拟面向全县选调,配齐配强。三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2017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新立案19件,其中乡镇纪委立案10件,派驻纪检组立案3件;结案17件,结案率89.5%,其中党纪处分16人,政纪处分1人,涉及科级干部1人。

整改计划:一要强化培训指导。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学习、抽调参与执纪审查等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分批分步开展执纪审查业务培训,加强日常督促指导,不断提高县直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执纪审查业务能力。二要强化组织建设。继续推动配齐配强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协调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组织学习、交流、培训,下任务、压担子,力争在人员配备、履职能力和发挥作用方面得到大力提升。三要强化执纪审查。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涉农资金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五、抓部署、检查、落实方面

(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日常监督检查还不够经常,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督查力度还要加大,畅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普遍对叠加补助政策不了解,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属于困难计生户或是贫困残疾人户或是少数民族户,却未按特殊对象上报予以享受叠加补助,尤其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再增加补助3000元政策均未执行。

即知即改情况:2016220日,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去留情况已确定,3月初贫困户叠加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全县57246人计生困难户、贫困残疾人和少数民族户享受叠加补助政策,累计发放叠加资金90.9万元。20163月上旬,县扶贫办组织计生、残联、国土、住建等对口部门,深入乡镇、村,对当年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对象中属以上几种特殊群体的逐户进行核实,该享受叠加补助的已全部予以叠加。

整改计划: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县农业局(扶贫办)、住建局要督促各乡镇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讲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把政策传达到村、宣讲到户,让符合政策条件的对象享受相应的补助政策。二是加大整改力度。要求各乡镇组织人员对补助对象进行再次复核,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计生户、少数民族户享受相应的叠加补助政策,做到应发尽发。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县纪委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不认真落实扶贫政策、不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懒政怠政、扶贫工作弄虚作假以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2.2015年度市委检查发现问题整改的“六个一”机制落实不够到位,有的牵头领导仅停留在工作部署上,督促检查不到位。

即知即改情况:124日、214日,县委召开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市委责任制检查组对我县2016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评中指出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会议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要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尤其是对市委检查组指出的五个方面问题和移交清单,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细化责任清单,特别是要把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作为重点,按照市委要求的“六个一”工作机制,一项一项抓整改,一条一条抓落实,确保在今年7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

整改计划:一是加强领导。加强对市委检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工作,认真抓好检查考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及时报告整改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巡视巡察移送的有关问题线索,深挖细查,确保查处到位。二是完善机制。对市委责任制检查反馈问题,严格按照“六个一”机制(即一个问题一个主管领导、一个挂钩责任人、一个具体整改单位、一个具体整改方案、一个具体时间节点、一个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主责意识、担当意识,县纪委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六个一”机制全面落实。三是追责到位。对市委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一经核实,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3.督促指导职能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力度不够,2016年全县9个职能部门共报送问题线索27条,仅占全市6%,成效不够明显。

    即知即改情况:县纪委于201729日下发《关于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动“1+X”专项督查工作的通报》,对2016年度我县“1+X”专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从坚持问题导向、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和严格追责问责等四个方面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部署,并要求工作滞后的职能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工作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整改计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协调组织职能部门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盯住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行为一律从严查处。二是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县纪委将专项督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检查的重要内容,本着“监督的再监督”的定位要求,通过随机抽查、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单位)履职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查看是否依据职责定位进行工作部署,是否落实职能、完善制度,是否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及时发现问题,是否按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线索。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对“1+X”专项督查工作不部署,或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或出现“零检查、零发现、零移送”的职能部门,视情对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并督促整改。对专项督查中违反纪律要求,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或泄露督查秘密以及违反其他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将对相关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寿宁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        

2017222



13850364051(吴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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